2021法考《三国法》海洋法疑难解答

2021法考《三国法》海洋法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三国法》海洋法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三国法》海洋法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如何理解国际海洋法中紧追权?

【答案】紧追权不违反他国登临,检查,逮捕等执法措施的专属性。沿海国对其毗连区的管辖权仅限于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类事项。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仅限于开发自然资源(生物和非生物资源)。从沿海国对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可知,其不禁止紧追至他国领海外的专属经济区及毗连区。登临权又称临检权,指一国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在公海上遇到外国船舶(军舰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公约所列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嫌疑时,可以靠近和登上该船进行检查的权利。故根据行使登临权的条件,只要存在违反国际法行为得嫌疑,发现这一情况的任何一国均可登临检查,而不是一国专属的权利。

2.问题:如何理解无害通过权?

【答案】无害通过权,是指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前提下,均享有自由通过他国领海的权利。这是一项根据长期国际实践所形成的习惯法规则。

3.问题:如何理解过境通行制度?

【答案】过境通行制度是指专为在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一个部分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另一部分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不同宽度和自然地理的海峡制定了不同的航行制度。其中,第三类,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一个部分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另一部分的海峡——大多数重要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属于此类海峡——实行过境通行制(第37条)。 所有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海峡沿岸国不应妨碍过境通行,并将其所知的海峡内或海峡上空对航行或飞越有危险的任何情况妥为公布。过境通行不应予以停止。

4.问题:军舰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

【答案】对于军用船舶在一国领海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各国的实践不一。如果一国允许外国军用船舶在其领海无害通过,那么大批军舰也是可以无害通过领海的。但大批军用船舶未经通知就通过领海的做法在国际法上不太负责,因为可能导致该国和军舰所属国的外交关系紧张,如果两国关系已经交恶,可能会引发战争。

5.问题:大陆架上方不是专属经济区的水域,沿海国是否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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