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三国法》知识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法考《三国法》知识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1张

法考《三国法》知识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的核心区别在于此种风险是否海运环境相对固有,而不是风险是否在海上发生(海上货物运输中所有的风险基本上都是在海上发生的)。

2.如果题干表述“强热带风暴、海上恶劣天气等的货物被雨淋湿”属于自然灾害,仅仅表述“货物被雨淋湿”属于一般外来风险。

3.装卸过程中货物“整件落海”属于意外事故,装卸过程中“货物的钩损”属于一般外来风险。

4.确定风险类别时一定要先判断是海上风险还是外来风险,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分类,否则很容易混淆意外事故和一般外来风险。

5.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分为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海上风险分为自然灾害和以为事故;外来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特别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

6.判断货损的类别,首先根据案情描述判断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若是部分损失,再根据损失是否“有意”采取措施导致,基本就可以分出是共同海损还是单独海损。

7.非“有意”采取措施导致的部分损失一定是单独海损。

8.“有意”采取措施导致的部分损失,如果同时满足“船货共同危险”和“合理”的要件,该部分损失就属于共同海损;如果不满足这些要件,该部分损失是单独海损。

9.意外事故致损,任何险别下保险公司都应该赔偿。

10.在平安险中,对于自然灾害导致的全部损失损和共同海损应该赔偿,但对于自然灾害导致的单独海损不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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