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管理实务:招投标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管理实务:招投标,第1张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管理实务:招投标

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常见的不正确之处:

1、招标人自行招标,没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2、开标过程应由招标人主持,而不是招标办。

3、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编制不同标底。

4、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少于5工作日。从发放招标文件到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不足20天。

5、发出中标通知书到签订合同超过30天。6、开标时,不应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由投标人或推选代表,也可有公证人检查。

7、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且技术经济专家占2/3以上,应采取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特殊项目可由招标人确定。

8、投标人少于三个时,应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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