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内容

马关条约内容,第1张

马关条约内容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主要内容包括把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中国开办工厂,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在最后谈判的时候,李鸿章也向日方苦苦哀求希望能够减轻勒索,但是遭到了拒绝。

而且日本在马关条约中获得了军费2亿两,还有赎辽费3000万两。

确认朝鲜独立,长江、西江、吴淞江及运河等内河航行权范围,而且赔偿日本的军费需要分八次交完,在三年之内全数清还。

马关条约让日本获得了非常大的利益,同时也使中国民族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可以说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当时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的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了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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