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治国思想

孔子的治国思想,第1张

孔子治国思想

治国的方略上主张“为政以德”,政治思想核心内容是“礼”与“仁”。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这种治国方略也叫“德治”或“礼治”。这种方略把德、礼施之于民,严格了等级制,把贵族和庶民截然划分治者与被治者。打破了贵族和庶民间原有的一条重要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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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以德以道德原则治理国家,它代表了孔子的为政的思想,强调道德对政治生活的决定作用,主张以道德教化为治国的原则。这是孔子学说中较有价值的部分,表明儒家治国的基本原则是德治,而非严刑峻法。孔子的最高政治理想是建立“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大同”社会的基本特点是:大道畅行,“天下为公”,因而能“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矝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阴谋欺诈不兴,盗窃祸乱不起。

他主张把仁扩充到政治上去,以爱民为政治的目的。靠法律来维持的政治不是最高水准的政治;必须要在法律以外,加上道德的教化。换句话说,政治不完全建立在法律之上,而主要建立在德教之上;法律只是在德教无法施行时不得已而用的东西。

他认为“拿政令指导人民,拿刑法划一他们的行动,这只能使人民不敢犯法,但不能使他们知道羞耻;拿道德指导人民,拿礼节划一他们的行为,则人民不但知耻,还会越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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