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树葬公墓

北京市树葬公墓,第1张

北京合法树葬陵园(别墅院外就是坟头

别墅外是坟墓(北京合法树葬墓地)

400万签约买别墅,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购房者发现别墅围墙外有几座坟墓,清明节有人来扫墓。买方认为这是卖方应该告知的重大瑕疵,但对方没有。于是,他将卖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8月17日,这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诸葛女士拟以被告闫女士的名义购买北京市朝阳区霄云桥附近的一套三层别墅,约定总价为4600万元。今年4月6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为此诸葛女士支付了50万元定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正好赶上清明节,诸葛女士意外发现别墅院墙外的小树中有几座坟墓。诸葛女士走访邻居和物业,得知这里的墓已经存在很久了。每逢民间祭奠仪式,都有人前来祭拜、祭扫,包括烧纸、插花、供品。

房子外围有坟墓是合同法的重大缺陷吗?是卖家应该告知的事情吗?这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诸葛女士认为,她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卖方承诺房屋无重大缺陷,不是“凶宅”,恰恰表达了她与传统禁忌行为的冲突。被告的坟墓应当如实告知,但被告隐瞒了这一重要因素,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违约行为。

但闫女士称,涉案房屋是从原房东处购买的,购买后并未实际居住和使用。在原告发现并告知她小区外有坟墓之前,她对此并不知情,不存在隐瞒的情况。

根据市政规划,涉案小区周边土地属于绿化带,不作为墓地规划使用。如果小区外围有坟墓,诸葛女士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拆除违建,消除影响。

闫女士认为,涉案房屋不存在任何重大瑕疵,不属于“凶宅”,屋内也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小区外部环境不属于房屋的组成部分,也不属于出卖人承诺的范围,不影响房屋的购买和使用。一般人们对传统禁忌的理解并不包括社区之外的不利因素。

因此,闫女士认为自己没有违约,原告无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法院今天没有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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