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回收处理

药品回收处理,第1张

成品药回收药品回收)

药品和化学试剂

相信很多人在去医院的路上都见过写着“高价回收药”的小卡片。事实上,在这些牌的背后,有一条非法倒卖毒品的地下灰色链条。有些患者在服用某种药物治愈或产生耐药性后,家里存放的剩余药物无法处理,怕浪费。一些不法商贩,得知这一情况后,招揽生意,低价从患者手中购买药品,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赚取差价。需要注意的是,商贩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2016年12月,郭听说倒卖毒品很赚钱。明知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外卖药是违法行为,仍到各大医院散发代购药品小广告。2017年初,郭开始有了一些稳定的耐心客户。通过这些客户的介绍,他加入了多个患者群,并指使沈长期在网上发布回收药品的广告。郭通过这些患者群了解到购销药品的需求,进行非法药品交易。一些人经常通过小卡片和网络广告联系郭买卖毒品。郭以其住所为药品收发场所,以低于市场价30%至40%的价格购买药品,并以当面或邮寄的方式与卖家进行交易;然后通过微信群等聊天工具,在进价基础上加价10%左右,通过快递和物流将药品发往全国各地。在此期间,郭某的妻子王某还帮助郭某收、卖药。案发时,郭等人共计收受毒品销售所得人民币154万余元。同时,警方还在其住处和机动车辆上当场查获了准备出售的白令片等药品。经鉴定,市值21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售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其他商品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贩卖毒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钟国等人贩卖毒品所得共计154万余元,待售毒品市值21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

2019年4月,崇明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郭某、沈某、王某提起公诉。后来,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三人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提醒:药品销售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因为药品不是普通商品,涉及到个人的生命健康。药品的储存和运输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稍有不慎就可能危及生命健康,必须严格监管。另外,在购买药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遵医嘱,避免买到假药、过期药或误服。

回收(成品药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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