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水烫伤小女孩

被开水烫伤小女孩,第1张

少女烫伤重伤(少女遭开水灌嘴)

女孩被开水浇了一身(女孩被严重烫伤)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江苏新闻

请注明出处。

2018年6月27日上午,江苏扬州宝应17岁少女小吴在家中被一名女子用开水泼了一身。她全身多处烧伤,构成二级重伤。经过全力抢救,她才脱离危险。近日,扬州宝应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行为人徐秀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回想27日上午,小吴一个人躺在家里自己的床上玩手机,徐秀梅进门假装聊天,自己却开始作恶。据知情人介绍,徐秀梅在闲聊时用水壶烧水。水烧开后,绑住孩子的脚,然后她把手伸进女孩的喉咙,一个水壶往她嘴里灌。小吴的嘴巴被开水烫伤后,嘴巴两边都破了,身上多处烧伤。

据小吴母亲邱女士介绍,事发后,当地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治。她也从宝应县赶回来了。在救护车上,女儿还能说话,断断续续地给她讲当时的情况。女孩称不认识凶手徐某,徐某也对她采取了其他暴力手段。徐秀梅如此残忍地对待一个小女孩,以至于她认为小吴的母亲拐走了她的丈夫。

对于肇事者徐指控小吴母亲与丈夫私奔,邱女士予以否认。虽然邱女士否认与许的丈夫有关系,但邱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他今年60岁,妻子不到50岁。结婚前,他们未婚,妻子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后来两人虽然有了一个孩子小吴,但妻子一直嫌弃他。小吴的父亲向记者证实,徐确实来过他家踩点...

6月28日晚7时许,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徐某因与被害人的母亲发生矛盾,于当日上午上门,但的母亲不在家,遂迁怒于,将电热水壶中的开水泼在被害人身上,致被害人被严重烫伤。

事件发生后,徐秀梅被警方逮捕。经鉴定,小吴全身60%以上被烧伤,尤其是头、颈、腿。其颈部气管已被割断,小吴全身多处烧伤,已构成重伤,经全力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庭审前,被告人徐秀梅曾为避重就轻翻供,称自己不知道水壶里是开水。警方当庭出示了第一次清场的证据,有效驳回了被告的辩护。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秀梅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至于法院判处年仅20岁的杀人犯徐秀梅5年半有期徒刑,网民们说:判得太少了。

网友辩解说:1。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这种情况下,往喉咙里灌水的方法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对被告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友gaofen526说:当裁判五年太短了,她出来后应该继续。违法成本这么低,怎么才能遏制这么高的犯罪率?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维护者都应该反思!

路人尤A说:看到开水往喉咙里灌,我就想至少要判15年。结果是五年。有趣。呼吸道和相关器官损伤,再加上毁容,会对一个孩子有影响吗?你不懂法律吗?

收集和报告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bake/544821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12-11
下一篇 2022-12-1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