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

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第1张

 

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第2张

“您好,您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收政策,从认定的2021年度起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政策,我们打电话是向您宣传政策并办理退抵税。”近日,烟台瑞华食品有限公司办税人王娅萍接到来自烟台高新区税务局的电话。

烟台瑞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致力于研发、生产食品馅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使企业生产成本持续增加。2021年12月10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明确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税额标准50%征收的优惠政策有效期继续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新认定高企名单发布后,高新区税务局迅速组织开展摸排工作,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政策,及时通知企业办理退抵税,借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帮助企业高效快捷享受优惠政策。“税务部门送来了这笔土地使用税退税款,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让我们温暖过年!”烟台瑞华食品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尤爱华说。该公司2021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8.3万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

为确保企业吃透优惠政策,高新区税务局的税收专家顾问团队通过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相关税收政策、优惠享受流程等内容,让企业应享尽享减税红利。截至目前,高新区税务局共为5家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了城镇土地使用税退抵税28万元,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供稿人:蔡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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