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单招十大分类

河北单招十大分类,第1张

十大分类如下:

①A考试一类(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水利等所涉及专业)。

②B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

③C考试三类(装备制造等所涉及专业)。

④D考试四类(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所涉及专业)。

⑤E考试五类(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公安与司法(公安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

⑥F考试六类(教育与体育(体育专业除外)、新闻传播等所涉及专业)。

⑦G考试七类(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

⑧H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⑨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

⑩J考试十类(电子信息等所涉及专业)。

单招:

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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