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印章和电子印章的区别是什么?

智能印章和电子印章的区别是什么?,第1张

电子印章是借助CA身份认证技术、信息加密技术实现的,可以直接在电子文件上加盖印章的技术,属于电子签名中的一种(电子签名可以理解为印章和签字)。

与传统的线下实体印章相比较,电子印章技术的难点,并不是实现企业印章外观的电子化,而是要保障电子印章加盖之后的电子文件具备合法有效性,即:使用可靠的电子印章签署的电子文件具备签署身份可以识别、签署内容不可篡改等特性。

智能印章则是通过物联网、智能硬件,把单个印章装入便携式印控仪中,通过把印章装入便携式印控仪中,接收到具体指令后才能启用盖章,避免印章盗用、冒用等风险。契约锁印控仪带有摄像头,在盖章时拍照确认文件,便于盖章前后的文件比对;还可以控制盖章次数,追溯用印人及用印位置,便于企业随时掌握用印信息。

智能印章是现代企业信息化印章管理的趋势,市面上也涌现了各种各样的智能印章管理系统,那么智能印章是依靠什么样的技术来完成对印章的监管工作?有哪些企业是适合使用智能印章系统的呢?接下来以小编就以思格特智能印章机为例进行讲解。

一、物联网技术:

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通过APP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的结合,实现对印章从审核到使用的全过程可控、可溯、可查的实时监督管理工作。

二、智能高清摄像头

企业管理人员为何能远程管控印章?又是如何确定文件是否符合公司管理规定的?每次印章申请和用章完成后的拍照记录功能,就是依赖于高清摄像头的作用。

三、指纹识别

用章完成后系统自动记录上传用印历史,其中用印人的身份确认就是依靠指纹识别或是与指纹绑定的账号。保障责任有效划分和追溯。

四、双重防护

台式印章机设备采用机械解锁与电子锁双重防护,便携式双重电子锁防护,未经过授权,工作人员不能私自对印章机进行开锁 *** 作。

五、电子围栏技术

一体化机身防拆设计,电子围栏技术除指定范围内使用印章外,在遇到非法使用的时候也会触发其预警功能。

智能印章机适用场景:子公司、分公司异地印章审批管控难度大
总部可利用思格特智能印章,随时掌控下属部门印章的使用情况,避免出现印章管理失控的局面,思格特智能印章一站式解决传统人工印章管理弊端,为企业印章安全保驾护航。

公章上的数字是仿伪码,共13位。

前四位是区号编码,一般和营业执照前四位对应,第五、六、七位是具有刻公章资质的公司编号,每个公司的编号都不一样的,后六位是刻公章的那家刻章公司的序列号。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使用方法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1]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鉴于公章在安全使用方面存在巨大风险,人们又推出了防止公章被盗用、滥用或复制的智能商务设备--云章。云章是一个保护公章的可携带智能物品,运用物联网、拍照、存储、机械控制等技术相结合,使其成为传统公章的智能铠甲。

云章帮助企业建立企业安全用章机制,尤其在移动办公使用公章领域。

据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介绍,为了方便市民验证公章的真伪,他们建立了全省印章治安管理系统>

如果不方便上网,市民可拨打查询电话029-83151999、83151888查询。同时,每一枚防伪印章都有相应的档案,如发生经济纠纷等情况可凭相关证明来查询。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章

行政章就是公章,两者没有区别,公章并不是公司名称章。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我国对公章的管理有健全司法管理体系,任何私刻都是违法犯罪的,对于脱离法定主体行为虚构私自刻制的印章,按伪造行为主体的犯罪论处。

扩展资料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一、刻制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学校刻印章,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的县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厂刻制。

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

二、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

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企业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执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

刻章需到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制单位刻制公章,一切私刻公章均属违法行为,所刻印章无任何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章

1、提升用印效率
公司高级随时可通手机APP对印章使用的申请、审批工作进行掌控,相比传统印章管理办法不用到处跑找人签字授权,提升印章使用安全、效率。
2、分公司异地盖章管理
公司在没有使用智能管理系统之前,分公司印章使用情况总部需要定期指派专人出差去各分公司进行用章情况专项检查,不仅耗时耗力,还不能保证印章登记使用记录就完全真实。
用智能盖章机印章管理系统,总公司可以直接将分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权限转移到总公司手上,智能印章系统与之配套的智能设备,将印章安装其中,放到分公司办公室,每次使用通过设备申请,总公司授权设备盖章,异地用章也能随时随地进行掌控。
3、保障用印安全
智能盖章机通过软件和终端设备,安全保管公司印章,全程记录用章过程,降低违规用章风险。以印章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印章管理信息化系统为主体,结合智能印章终端设备,形成了企业印章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4、节约成本
传统印章管理至少需要2-3个人管理印章,规模比较大的企业或者项目多的企业,印章数量多则上百枚,其管理的成本可想而知,加上分支调用、异地盖章等使用过程中的差旅成本、人工成本、时间成本消耗巨大。企业使用智能盖章机,建立智能印章管理系统的话在线申请、审批,APP上轻松 *** 作,后台用印数据管理人员随时查看。
5、盖章全过程可管可控
传统用印痛点之一便是无法一清二楚的知道何人何时盖章何文件,盖章看似简单,其过程经手人员无法得知、盖章文件的次数不受监督、滥用情况数据化无法记录溯源。
用智能盖章机从盖章前到盖章结束文件归档,智能印章管理系统将用印全流程记录下来,方便事后查询溯源,实现对印章使用前可控制、使用中可监控、使用后可追溯。
智能盖章机——物联网印章管理平台,无论是企业内部用印,还是外出使用,还是分子公司的印章管理,都能有效保障印章使用安全、高效化。

应及时报警处理,涉嫌违法。私盖公章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单位不存在过错的话,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应当及时报警处理,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制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财物的,则有可能构成诈骗。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的,则有可能构成贪污(如果主体适格的话)。其它的还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用于违法事项就可能犯罪,还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偷盖公司公章是什么罪要分情况。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制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财物的,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的,则有可能构成贪污罪;其它的还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z、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z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z、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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