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技术在可循环经济中的应用分析

物联网技术在可循环经济中的应用分析,第1张

物联网技术在可循环经济中的应用分析

循环经济在中国发展迅速,并被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是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再利用”以及“可控化”是其中的两个原则。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物联网技术在可循环经济中的应用分析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技术的进步,传统的可循环经济已经跟不上如今社会发展的速度,这就需要与当今的科技进行有效的结合。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到可循环经济领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如何将物联网技术科学、合理、高效地应用到可循环经济中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对循环经济以及物联网技术进行了详细的叙述,并从汽车废弃回收利用的现状出发,以汽车的可循环经济网络为例,具体地论述了在可循环经济下的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并对其中物联网技术中的关键技术进行详细概括。

关键词: 可循环经济;物联网技术;应用

随着传感器、信息技术、网络、射频识别RFID、移动计算等技术的飞速发展,物联网技术(TheInternetofThings,IOT)应运而生。物联网概念由美国麻省理工大学KevinAshton教授在1991年首次提出[1]。物联网技术是当前社会的主流应用技术,是对互联网技术的扩展以及革新。继计算机和互联网之后,物联网被认为世界信息技术产业的第三次浪潮。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到可循环经济领域,使网络技术与社会经济结合是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本文以循环经济为主要视角,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出发,以汽车行业为例,论述物联网技术在产品的生产、消费、回收的循环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1可循环经济下的物联网技术应用概述

循环经济最早在Boulding的“宇宙飞船经济”中被提及,其具体定义最早由Pearce提出。20世纪末,循环经济的理念被系统地引入中国学术界。循环经济在中国发展迅速,并被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将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是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再利用”以及“可控化”是其中的两个原则。相比较传统的经济模式,可循环经济更加符合我国国情。传统的经济模式让我国的物产资源以及环境承受能力都日渐衰落,而可循环经济模式的兴起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曙光。可循环经济不仅是已贯彻落实的基本国策,更是我国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

物联网是一个潜在的内循环系统。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循环经济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3]。物联网主要借助射频识别技术(RFID)以及全球定位系统等相关的信息传感设备,借助现代通信技术,将需要进行鉴别的物体同互联网进行连接,从真正意义上对物体进行鉴别、跟踪以及管理等,并且将这些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结合起来,形成巨大的网络[4]。这

样的结合实现了物品与网络的链接,更方便基础设施与互联网交换信息,将智能化更好地带入生活的每个角落,其追踪、识别、定位等都是其具体的体现。物联网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借助射频识别(RFID)技术,在计算机互联网庞大的平台上实现物品信息的自动采集并达到信息的共享。

在产品的生产完成阶段,产品会贴上储存有EPC编码的电子标签,这个电子标签将会一直跟随该产品整个运行的生命周期,而其标签就如产品标志,可以通过物联网对其进行跟踪查询。在物联网技术运用之前,物理的基础设施是和网络基础设施分别开来的,其物件、建筑物等实体与数据库、计算机并无关联,而物联网技术的运用让这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扩展出了一个新的高科技领域。

目前,物联网技术已经充分地运用到了信息产业,包括信息服务、信息软件等方面。此外,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农业等领域也有重要的应用。可循环模式下的经济涵盖了生产、售后服务等不同环节,其中除生产环节之外的后续环节为物联网技术应用到可循环经济中提供了可能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汽车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起,我们每年几乎以100万辆汽车的速度在增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将迎来回收汽车数量的高峰期,汽车报废后的钢铁、有机金属以及在制造汽车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新型材料、各种金属合金、橡胶、玻璃和聚合物等化学原料都需要得到合理利用。可见,在汽车失去了商品价值后,自身的报废材料亦有巨大的价值。废旧的汽车作为资源的载体,与自身产品很难剥离出来。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新型运作模式让资源与产品自身分割开来,这种新型运作模式就是将物联网技术运用到可循环经济中,建立出完整的智能化互联网系统。

2面向可循环经济的物联网技术的应用

21汽车的可循环经济网络

汽车的可循环经济网络是将汽车整体作为一个网络节点,将汽车所属的所有零件安装智能节点,并且将物联网技术作为主要的技术支撑,建立与汽车相关的制造商、服务商、车主、网络运营商等相关单位共存的系统。其具体的应用主要有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回收环节。

211生产环节

在汽车生产制造环节应用物联网技术,营造智能生产系统,即在非人力的情况下通过自动化生产线进行制造运作。在物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实现所有的原材料以及生产的半成品或者成品可以在整个生产线上进行追踪识别,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人为 *** 作的误差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制造的速率,提高生产效益。在智能的生产系统下,为每一个原材料配备一个独立的EPC编码,这个EPC编码所储存的原材料信息以及后续对材料信息的添加、更改都会一直伴随原材料的整个使用生命周期。

为了实现物品之间的读写交互,在原材料入库、出库或者加工以及回收等阶段都要相匹配地安装读卡器、设置传感器。原材料上所携带的自身EPC编码可以将原材料的信息通过代码的形式用读写器进行读取,然后利用发射器以及无线网络的传送将其代码发射到RFID信息服务系统的服务部,用这样的方法就可以将原材料的具体详细信息储存在本地的信息服务器中,并且可以通过对象名解析服务对原材料的代码进行统一资源标识。

通过网络在RFID信息服务器中获得其代码所记载的原材料的具体信息以及自身属性,相关工程人员在制作环节就可以通过网络对原材料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在生产环节采用EPC技术不仅可以在数量众多的零件中找到所需要的零件,还有助于工程管理人员掌握生产线流程信息,及时解决补货、缺货等问题,确保整个生产流水线工作稳定、高效地进行。

212销售环节

当前车载智能系统被广泛运用,而车载智能系统的核心技术就是物联网技术。车载智能系统作为汽车的灵魂系统,一方面要对信息进行记录以及处理,另一方面担负着Intel网、移动经营网络、汽车服务商等网络信息实时交互的工作。

车载智能系统包含不同的功能模块:首先是智能控制模块。智能控制模块可以对车况实时监控并且记录车体的实时信息以及车主的驾驶系统,以提高行车的安全性。另外,该系统还可以对汽车的零件数据实时记录,为回收环节提供精确的数据。其次是车主服务模块,这一模块是车载智能系统中一个重要的应用。

车主服务模块为车主在驾车中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让车主更加体验到人性化驾驶的乐趣。该模块设置了自动导航、自动泊车、车站信息查询等功能。最后是智能应急模块,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突发情况,预知并及时处理突发状况是非常有必要的。车载智能系统中的智能应急模块对突发情况可以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也可以设置多重应急模块,例如防盗追踪、安全保障、远程控制等。

213回收环节

车载智能系统的回收环节主要依靠EPC所记录的数据。在智能回收环节中可以随时查录任何重要零部件的信息,比如使用寿命、质地、产地等。回收系统通过查录到的EPC信息,可以将汽车的零件进行精确的分类,并且掌握是否可回收、可利用或者可报废等情况。智能化系统具有将车体的数据信息同汽车智能回收系统中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相互分享以及沟通的功能,可以有效地协助汽车拆卸行业从人力进行零件分类转化成工业自动化运行的模式,既可以使分类精确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本地的Savant系统对当地的废旧、废弃车辆零部件的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并将这些及时更新的数据传输到汽车产业物联网中的EPC信息服务器以及对象名解析服务器中,这样相关联的企业以及汽车用户就可以通过Internet了解到汽车重要零部件的各项信息,进而可以增强对这些汽车部件的利用,亦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重要零部件的安全性。

由此可见,智能车载系统可以利用物联网技术来获取更为精准、及时的报废汽车的车辆信息,并且根据报废汽车上的零件信息对其进行二次加工。当然, *** 作人员也可以根据零部件的信息来确定该零件的功能及其实用信息。

在物联网技术的运用下,车载智能系统不仅可以将汽车回收业进行高度整合,也可以对废旧资源进行合理的循环应用,在避免资源浪费的同时保护了生态环境。

22面向可循环经济的物联网技术的关键技术

面向可循环经济的物联网技术有五大关键性的技术。

(1)射频识别技术。

其实质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能够以射频信号智能地识别目标对象,同时取得有关的数据信息,而且全程自动化,不需要人工的干预,尤其不受环境的限制。RFID技术不仅可以对静止物体进行识别,还可以对一些高速运行的目标对象进行准确识别, *** 作也极为快捷方便。物联网理想的状态是对全球范围内的目标对象实现信息的监控、共享。

(2)智能传感器网络技术。

传感器的作用相当于人的皮肤、眼睛、鼻子、耳朵等感受外界变化的器官,接收的是外界温度、光、电、湿度等变化的信号,将变化信号信息应用于网络系统中,为数据的分析、采集、传输提供具体、可靠的数据支持。从传统传感器到智能传感器,再到嵌入式Web传感器的研发,传感器逐渐开始朝着微型化以及信息化等方向发展和进步[5]。

其中,传感单元(由传感器和模数转换功能模块组成)、处理单元(包括CPU、存储器、嵌入式 *** 作系统等)、通信单元(由无线通信模块组成)以及电源是组成传感器网络的智能节点的几个基本单元。

在一个健全的传感器网络中,智能节点基本上出现在目标对象上及周边,同时智能节点相互之间能够进行互相协作。利用互联网络可以把搜集的区域信息传送到远程控制管理中心,比如车载智能软件系统;反之,远程管理中心亦可以对网络节点进行远程控制检测。

(3)GPS定位系统。

在车载智能系统中,车载GPS接收机通过接受卫星发来的数据以及坐标经纬度,将车辆的无线MODEM以GSM短信方式由GSM公司实时传到监控中心,并最终在电子地图中显示出来,由此可对车位的目标有更为精确的定位,以便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在车辆遇到突发情况时,车载报警模块会发出报警信息,智能系统直接将现场的具体报警信息及时传送到总控制台。

(4)智能技术。

通过在目标对象中植入相关智能系统,使目标对象能够与用户之间进行主动或者被动的交流。

(5)纳米技术。

物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电子元器件更加智能化、微型化。将纳米技术应用到物联网中,可以使更加微型化的物体进行数据的交互与连接。

3结语

如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已成为科技发展的主流,大到科技航天,小到车载导航,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国人口多、资源相对不足,对可再生资源缺乏合理利用。可循环经济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到可循环经济中是应对当前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高杨,李健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3):19-25

[2]陆学,陈兴鹏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综述[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S2):204-208

[3]钱志鸿,王义君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研究[J]电子学报,2012(5):1023-1029

[4]燕妮浅论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研究[J]IT论坛,2013(19):81

[5]杨忠敏物联网时代:传感器将迎来黄金十年[J]中国公安安全,2014(6):16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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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链、联盟链(许可链)及私有链,可以说基本包含了区块链技术的三种使用方式。这些年公链的规划、筹资、开发及生态建设可以说在一片喧闹中进行,真实的有之,欺骗的更多,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泥沙俱下,投资者的钱是实实在在地进去了,但上线的不多,为数不多上线的公链上生态建设也是稀稀拉拉,DApp少之又少,日活就更太不上了,总之当前的公链项目能够或者说愿意存活下来的不多,离生态建设成型就更远了。

私有链算是各自企业与机构的自建内部运行的区块链架构,披露消息的甚少,但相信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解决自己的问题,不至于有什么大的问题。

联盟链的发展也是一贯的低调,从区块链技术被主流经济社会认识开始,务实的主流经济机构已经扎实地开展研究开发与应用已经有约4年时间了,期间形成了联盟链的中坚力量,为区块链落地应用及生态建设摸索出了另外一条正道,在一定意义上说,联盟链走过了婴儿期,已经开始扎实地迈进了“公众联盟链“的新时代。 联盟链天然地与主流经济行业资源的牢固关系,也决定了联盟链在区块链技术应用前景的主流地位。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开启与分布式商业模式的普及,区块链技术也得以发挥优势,成为前沿科技技术的代表。2016 年,金链盟成员单位微众银行、Chinaledger 成员单位上海万向区块链、矩阵元三家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同致力于进行区块链技术的探索,且

金链盟全称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深圳),是由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深证通等二十余家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于2016 年 5 月 31 日共同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金链盟作为一个开放式组织,自愿遵守章程的金融机构及向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的企业等均可申请加入。至今,金链盟成员已涵括银行、基金、证券、保险、地方股权交易所、科技公司等六大类行业的八十余家机构。

2016年11月26日,金链盟发布了《金融分布式账本主张》,提出 合法合规、可追溯、安全、隐私保护、业务导向 等五大原则,以及 价值联盟、自主可控、安全可信、高效可用、业务可行、灵活配置、智能监管 等七大主张。

宗旨:整合及协调金融区块链技术研究资源,形成金融区块链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合力与协调机制,提高成员单位在区块链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探索、研发、实现适用于金融机构的金融联盟区块链,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应用场景。

金链盟成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常设机构为主席团,在成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并对成员大会负责;主席团下设技术委员会(主持应用课题工作)、标准技术工作委员会(主持标准的立项、制定、审定和发布工作)、顾问委员会(组织外部专家参与技术和标准研讨)。

金链盟在信用、股权、积分、保险、票据、云服务、数字资产、理财产品发行及交易等领域开设了课题研究方向,部分课题项目现已落地或推出产品原型。

金链盟区块链底层开源平台(FISCO BCOS),由金链盟开源工作组协作打造。工作组成员包括博彦科技、华为、深证通、神州数码、四方精创、腾讯、微众银行和越秀金科等金链盟成员机构,旨在打造安全可控、适用于金融领域的区块链底层平台。
金融服务是区块链最早的应用领域之一。区块链技术带来安全可靠、简化流程、成本节约、降低 *** 作风险以及增加信任等优点,具备重构升华原有金融业基础架构的潜力。金融业注重多方对等合作,以及具有强监管和高等级的安全要求,需要对节点准入、权限管理等作出要求,因此联盟链的技术方向成为金融业的主要选择。

当前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前所未有,金融创新步伐也在加速迈进,因此,如何有效平衡开放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业界迫切需要应对的挑战。

从金融 IT 基础设施的角度,仍存在一些 *** 作风险、道德风险、信用风险、信息保护风险等方面的不足与痛点。

第一,金融 IT 系统数据仍存在被篡改、被伪造或一致性差异的可能。

第二,不同金融机构间的基础设施架构、业务流程各不相同,甚至仍涉及较多人工处理的环节,极大地增加了运营成本,也容易出现 *** 作风险与道德风险。

第三,金融业务与金融合作或涉及多个参与方或中间方,容易提升信任成本与摩擦成本,也存在一定的互信、协作或合作对等性问题。

第四,金融业务往往复杂度较高,容易遗漏对业务全要素的记录,有时较难对业务全流程进行追溯,无法满足监管和审计需求。

第五,不同金融机构间的数据相对独立,难以实现安全高效的交互,导致进行重复的 KYC、反洗钱、反欺诈的成本较高,也间接带来了用户数据被某些中介机构泄露的风险。

第六,集中式的 IT 基础架构的可用性与适应性较弱,需要采用分布式技术以提高健壮性或自适应性。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组合型的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原则上可以应对金融行业的需求。不过,由于金融行业的要求更加多样化与严格,作为金融版本的区块链解决方案,需要在普适行业的区块链技术基础上,根据金融机构特殊业务需求、现有技术水平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要求或条件,从业务适当性、性能、安全、政策、技术可行性、运维与治理、成本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虑。

第一,业务场景的适当性。并非所有的金融业务场景都需要采用区块链技术,一般而言,涉及到多方参与、对等合作的场景时,传统的集中式系统架构往往难以满足需求,则可考虑采用区块链技术,从而增加多方互信、提升业务运行效率、降低业务运营成本与摩擦成本。

第二,区块链系统的性能。金融业务往往具有海量交易、高频交易、及时确认等特征,因此金融行业的区块链开源平台,需要根据金融机构当前业务规模,分析区块链系统需要支撑的业务量、潜在业务增长规模、并发业务量、响应时间等技术性能指标需求。由于采用不同技术模块,例如不同共识机制的区块链平台对性能的支持存在较大差异,需要根据业务性能要求,结合区块链性能效率指标进行评估。

第三,区块链系统的安全性。区块链可以从技术层面保证记录数据的可信,防止数据被篡改、伪造等风险。此外在数据敏感性与安全性上,需要评估上链数据的内容加密强度,以及访问权限控制等。金融机构需要根据业务的具体安全要求,选择成熟、合适、安全的加密算法。

第四,政策合规性。区块链是一套技术解决方案,在合理设计的前提下,可以对现有的业务起到良好的支撑或对现有中心化系统进行很好的补充。但金融机构在使用区块链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必须在国家现有的监管要求与法律框架内施行。

第五,技术可行性。区块链技术已经在部分金融场景中落地,但目前还属于一项新兴技术,需要充分评估该技术与具体业务的契合度、及其与传统系统相比的优劣势后,最终选择合适的区块链平台进行论证与试运行。

第六,运维与治理能力。由于基于区块链的业务与传统中心化系统在运营和管理上存在差异,而金融业务的持续治理要求极高,需要进行相应的规划与调整,评估新的治理结构的可行性、可持续性,评估版本迭代与系统正式上线的影响程度,实时监控区块链系统的运行,确保业务可控与金融环境稳定。

第七,成本可控与经济可行。区块链应用通过技术特点来解决实际业务中的特定问题,有效解决痛点问题的应用可以为金融业务带来极大的收益,应用本身的价值也能得以显现;相反如果不能解决行业的重要问题,则需面临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取舍。

如能针对金融行业的特殊需求,打造一套安全可靠的金融区块链底层平台,则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将大有用武之地。

举例而言,从银行机构的角度看,重点探索方向一般是应用区块链技术降低清算结算成本、提高中后台运营效率、提升流程自动化程度与降低经营成本等。此外,在跨境金融场景中,区块链有助于实现跨境金融机构间的账本共享,降低合作银行之间的对账与清结算成本以及争议摩擦成本,从而提高跨境业务的处理速度及效率。

从非银金融机构的角度看,区块链可用于提升权益登记、信息存证的权威性、削减交易对手方风险、解决数据追踪与信息防伪问题、降低审核审计的 *** 作成本等。

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角度看,区块链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一致且易于审计的数据,通过对机构间区块链的数据分析,能够比传统审计流程更快更精确地监管金融业务。例如,在反洗钱场景中,每个账号的余额和交易记录都是可追踪的,任意一笔交易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脱离监管的视线,这将极大地加强反洗钱的力度。

设计了一个高效、可靠的、基于区块链网络的消息通信协议,简称链上信使协议 AMOP(Advanced Messenger On-chainProtocol),聚焦以下功能:

 基于区块链网络,支持跨行之间、点对点的实时消息通信;

 为链下系统和区块链之间的交互提供标准化接口;

 区块链系统可主动调用链下系统的业务接口;

这个协议的技术特点是:

 在点对点的区块链网络拓扑中,规划节点通信路径,确保消息可达;

 可快速感知区块链网络的节点异常,自动切换路径重发消息;

 在通信过程中使用加密技术,保证通信层隐私。

设计了合约命名服务 CNS(Contract Name Service)。CNS 的设计目标,是使业务层和智能合约之间的对应关系命名化,让业务层不再关心相关的合约地址。类似 DNS 之于互联网,域名的使用让用户更容易记住网站的访问方式,也让网站在集群化、迁移扩容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灵活性。

并行 PBFT 共识
标准 RAFT 共识
并行计算和热点账户解决方案

FISCO BCOS 在数据整合分析、交易管控、身份认证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从而满足金融行业对于监管、风控等方面的高标准要求。

风险数据整合

基于区块链上不可篡改、可追溯、分布式高一致性的数据,可以给与监管机构充分和透明的信息,交易参与方、交易明细、交易过程以及交易历史记录,都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可以做到海量历史数据的完整妥善保存,且解决数据孤岛问题,满足风险数据结构化、明确、准确、完整的要求。

风险建模,分析和预测

将区块链上完成的数据与大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进行有机结合,再整合市场数据,行业数据,可以制定更准确的风险模型,提高风险预测能力,满足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实时交易监控,汇报和拦截

身份识别
特等奖:ODRchain-公众联盟链的典型应用
最受瞩目的冠军项目——ODRChain,基于FISCO BCOS底层平台,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传统司法处理线上纠纷难以认证电子数据真实性、无力消化大量且快速积压的案件纠纷等痛点。

目前,ODRChain已实现让客户从点击“一键仲裁”到收到仲裁裁决书这一过程的耗时,从传统长达数个月的仲裁流程缩短到 7 天左右,而原本动辄成千上万的仲裁费,也得以降低至几百元。截止2018年12月,ODRChain已完成超千万份合同的存证,涉及资金规模达千亿级。

一等奖:JustSign——白盒密码算法让手机摇身变U盾

抢占大赛一等奖席位的项目——JustSign,是基于FISCO BOCS的电子合同缔约和存证系统,其独创的JustKey白盒密码算法实现“手机即U盾”,解决了传统CA兼容性受限、在移动端无法保护密钥安全以及数据集中存储易遭攻击等问题。

专家评审点评,电子合同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与利益归属,长久以来都很难实现安全性、完整性和便携性的平衡。该团队独创的白盒密码算法,着实有利于区块链存证场景下的安全提升。

二等奖:物联网可信互联解决方案——智慧生活图景长这样

四川长虹安全实验室参赛的物联网可信互联解决方案,描绘出一个几乎不用你多 *** 一份心的智慧家居蓝图。团队代表在解析背后的区块链技术时称,基于联盟链建立企业间合作联盟,打通不同厂商之间物联网设备的互联互信互通,并在洞察智慧生活典型业务场景的基础上,通过智能合约实现智能终端注册、场景规则、信任规则及联动规则。

大赛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在物联网领域,有切实的硬件和场景,有望进一步促进分布式AI助手、资源共享、生命周期管理、多通道支付等应用场景落地,真正迎来智慧生活。

分列大赛三等奖的项目中,精准锁定区块链在安全、提升效率方面的特性,为各自代表的行业领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更有清华大学的师生团队另辟蹊径,研发跨层全栈区块链安全检测技术护其他区块链应用一世周全周全,其技术实力深受评委赞赏。

荣获三等奖的还有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的可信电子固证平台、武汉链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山东观海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荣成区块链服务平台、全链通有限公司的畜牧业区块链溯源、深圳市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旅游金融联盟平台、北京版全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版权保管箱。

上海救要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一反应互助急救、"永腾集团 My Innovate"的HaveFund、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块链保单管理、"华中科技大学关山口葫芦兄弟"的书享校园、云块项目团队的“云块”账户系统也分别获得大赛优秀社会价值奖、优秀商业设计奖、优秀用户价值奖、优秀创意奖、优秀应用融合奖。
金链盟技术委员会主席马智涛则详细阐述了“公众联盟链”的构想。他认为,联盟链应该实现自我的升华,应该能够演变成为一个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生态,即“公众联盟链“。

不同于公有链项目“先出方案、募集资金、大力宣传、拉升价格、最后再投入开发”的思路,联盟链项目秉承的是“以自有资金先投入开发、上生产环境验证、积累真实客户与用户、稳健运行试错、最后再进行推广宣传”的“务实”思路。但也因实干落地和聚焦真实应用为主,在宣传力度上有所欠缺,无奈陷入“落地者众,叫好者寡”的被动境地。金链盟希望通过本次大赛,让联盟链的项目团队走到台前展示成果,提升联盟链的影响力,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到联盟链项目的真实应用落地情况与可持续发展性。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 *** 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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