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商兴农”:农村电子商务的新方向|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数商兴农”:农村电子商务的新方向|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第1张

欧阳日辉 中央 财经 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党和政府提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很多地方政府在谋划数字经济发展时,为“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两个概念困扰。实际上,电子商务是我国数字经济最重要的源头,是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是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数字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推动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将全面引领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建设中,电子商务工作就是发展数字经济最好的抓手。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电商领域提出新举措:实施“数商兴农”工程。


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农村电子商务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到“电子商务”,“鼓励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流通方式”。与此同时,2005年1月8日,我国第一个专门指导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发布,提出了国家对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八条重要意见,确立了我国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六大举措。


2005年以来,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可以分为两个大阶段:



第一阶段 ,2005-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主要从流通方式、交易方式和平台建设的角度对农村电商做出新要求。 一是从流通方式角度要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2005年、2007年、2010年都提出,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2013年提出,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 二是从交易方式的角度强调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2012年提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 三是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2014年提出,启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2005年以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0万亿元,2014年达到134万亿,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新动能。国家加大了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工作的力度,2015年5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提出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2015年12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发布《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电子商务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开展电子商务促进县域经济行动、“电商扶贫”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 从2015年以后,中央一号文件加大了对农村电子商务的部署,逐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农村电商的主要工作方向:


一是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 2016年提出,加强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实施“快递下乡”工程。2017年提出,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2018年提出,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2020年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2021年提出,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



二是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从2015年开始,提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2016-2018年又连续三年提出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2019年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三是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2016年提出,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支持地方和行业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2017年提出,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2018年提出,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2020年提出,有效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实施电子商务技能培训。2021年提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


四是支持涉农电商载体建设和新模式发展。 比如,2015年提出,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2016年提出,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服务。2017年提出,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地方规范发展电商产业园,聚集品牌推广、物流集散、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等功能服务。2018年提出,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


2015年以来,农村电子商务在促进农产品上行、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改善提升农村风貌等方面成效显著,成为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商务大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2083个县域网络零售额达3530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比重为300%,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35076亿元,同比增长290%。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31万亿元,农村网络零售额205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221亿元,同比增长28%。


“数商兴农”是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电商的新举措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大了农村电商的篇幅,集中体现在,一号文件的第四部分“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第十六条“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八条“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第五部分“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第二十四条“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规范 健康 发展”,持续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两大融合”,加大力度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快递进村”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三大强基固本工程。



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是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农村电商的最大亮点。


讲清楚“数商兴农”要从“数商”说起。“数商”是指数字商务,这个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中已经存在一二十年了,随着时代发展这个概念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当前,大家普遍认为,数字商务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比电子商务范围更宽广。2017年,商务部首次提出发展数字商务的新思路。2019年,商务部出台了《数字商务企业发展指引(试行)》,开始启动数字商务企业的遴选工作。到2020年11月,商务部已确认108家数字商务企业。笔者认为,数字商务是以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为驱动,聚焦商产融合这个主线,加速数字技术与商务活动深度融合,实现商品和服务交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商务活动。


“数商兴农”行动是商务部2021年部署的数字商务建设的五大行动(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数商兴农”行动、“丝路电商”行动、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数字商务服务创新行动)之一。2021年1月,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专门部署了数字商务建设工作。2021年6月,《商务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实施方案》再次提出,要在推动流通提升方面实施“数商兴农”。


笔者认为,“数商兴农”是发展数字商务振兴农业的简称,是农村电商的升级概念。“数商兴农”就是充分释放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对农村商务领域的赋能效应,全面提升农村商务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进而支持和促进农业农村的生产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简而言之,“数商兴农”是根据“商”与“农”互联互促的经济规律,通过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赋能农村商务发展,涉农商务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数字化和产业振兴。



2021年10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实施“数商兴农”行动。包括: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提升农产品物流配送、分拣加工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发展智慧供应链,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加强可电商化农产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推广,深入开展农产品网络品牌创建,大力提升农产品电商化水平。由此来看,“数商兴农”行动着眼于改善农村电商的基础设施、物流配送和农产品电商化,促进产销衔接,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的升级。


2022年一号文件将“数商兴农”工程与“快递进村”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相结合,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快递进村”工程由国家邮政局牵头实施,国家邮政局于2014年启动了“快递下乡”工程,2020年印发了《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重点是乡村快递物流体系建立和完善,2022年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由农业农村部牵头实施,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100个县试点建设任务, 探索 形成了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提出,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网络营销,优化提升农产品供应链、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以实施“数商兴农”工程为牵引,夯实“快递进村”工程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是中央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统筹布局。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布局也是围绕这三个工程部署:一是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加快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引导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市场主体到乡村布局。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规范引导网络直播带货发展。三是实施“数商兴农”,推动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打造农产品网络品牌。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到“电子商务”,到提出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快递进村”工程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中央政府把握了农村电商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关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工作思路逐步明确了。


抓住“数商兴农”助力数字乡村和乡村振兴的机遇

“数商兴农”工程及其相关工程的实施,既为努力做下沉市场的电商平台提供了重大机遇,也对电商平台的发展提出了全新的挑战。电商平台如何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调整业务结构,在新一轮的农村电商发展大潮中抢占先机,聚焦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平台以消费和销售为重点的发展模式,应该过渡到消费和生产并重的发展模式,实现由农村电子商务向农村数字商务的升级转型。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 旅游 等结合,支持当地企业深入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打造价值共创、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农村电子商务生态,是夯实平台下沉市场的关键。


第二,服务县域商业体系和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参与服务农村的农村电商新基建,建设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智慧仓储、产销地冷链设施和服务网络、农村传统零售终端数字化改造,也有不少商机。



第三,积极 探索 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和规范发展社区团购、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社交电商、农产品众筹、预售、领养、定制等农村电商新业态,在数字技术和数据的驱动下,聚焦商产融合, 探索 “数商兴农”的新业态新模式。


第四,助力农产品网络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助力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大力提升农产品电商化水平。


第五, 探索 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推动涉农数据和数字技术在农业中的发展和应用。 探索 与地方政府合作采集和利用农业大数据、县域农产品大数据、电子商务大数据,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先进感知技术、区块链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监管体系,打造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第六,积极开展服务农民的电商人才培育,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训人才既可以为平台生态优化奠定基础,也为业务下沉建立了通道。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 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数字化生活消费方式变革将重塑农村大市场,农村电商将成为数字乡村最大的推动力和发展基础,农村电商生态要素将加速整合,农村电商对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的巨大潜能将加速释放,将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的巨大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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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是我国各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农业经济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未来的深化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也是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得到了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广泛重视。随着我国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应用,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我国人们的生活方式,对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将对电子商务加以概述,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其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电子商务;农业产业化;促进作用

目前,在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之下,各地都在进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与此同时,在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之下,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还存在相应的问题亟待解决。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发展速度较快的商务模式,可以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成为有用载体,在发挥自身积极作用的同时带动我国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深化发展。因此,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认识到电子商务的价值,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有序推进。

一、电子商务及农业产业化概述

(一)电子商务的发展概述

上表1是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概况最为直观的阐释,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总额在2013年已经突破了100000亿元,在2014年甚至已经超过了130000亿元。这一现象充分说明了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商务交易模式,主要指的就是交易的双方及商务活动中的所有参与人员都以电子方式相互沟通,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实现产品销售、产品购买、最终支付等。电子商务在发展及应用的过程中,主要利用的就是互联网技术,来扩大电子商务的适用性与互通性,使传统的商务沟通变得更加快捷、可靠、高效。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农业电子商务目前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农业电子商务,主要的基本点就是农业生产,并且在农业电子商务中会将农业生产管理的各项环节纳入其中。农业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一般都会应用新型的信息技术及网络系统,必要时还会应用物联网技术,主要包括了农产品的电子销售、网络支付、农产品电子管理等。在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目前已经有15万个相关的组织及100万左右的经营商,此外,还包括了200万左右的基层电子商务人员。可以说,农业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情况相对较好,对于我国农业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农业产业化简介

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业产业化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农业产业化,主要就是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及主要经营活动中,以国外市场、国内市场的相关需求为基本导向,以发展经济效益为基本中心,以农业生产基地为基础条件,以农业生产的资源及物流等为重要依托。在此基础上,对于农业产品等进行范围更加广阔的生产布局,加强农业生产的专业程度,在农业管理工作中实行企业化管理,对农业产品实行一体化经营模式,以此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系统。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组织形式,也是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新型方式,一般来说,农业产业化可以用“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基础农户”来表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可以使我国的基本农业资源得到更为优化的配置,实现较高的农业经济效益,带动基础农户实现个人致富,进而带动我国农业经济的深化发展。

二、电子商务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

在对电子商务及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概念加以阐述之后,笔者将着重在这一部分对电子商务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进行分析,一般来说,电子商务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中:

(一)降低农业生产的盲目性

在传统农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受很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经常带有较强的盲目性。农业生产一旦具有盲目性,就会导致农业生产中的各项生产信息无法实现有效沟通、交流,农业生产的准确性就会严重下降,给农业生产带来较大风险,农户的个人利益也很难得到有效保证。但是,将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可以有效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盲目性,电子商务可以解决传统农业生产中信息不对称、不完整的问题,为农户及相关的农业企业等提供详细、全面、完整、准确的农业生产信息及农业市场信息。这样,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农户及相关的农业企业就可以及时了解相关农业信息,准确把握当下农业市场的具体需求,保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个环节变得更为快捷、高效。

(二)扩大农业产业化整体规模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应用电子商务,还可以有效扩大农业产业化的整体规模。我国江苏省的苏州市,传统农业的发展基础比较深厚,发展情况也相对较好,但是在工业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之下,苏州市的传统农业发展逐渐暴露出了较多问题,体现出了较强的滞后性,与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存在严重脱节。在此背景下,苏州市决定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并将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之间的衔接、融合。苏州市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电子商务的作用,利用电子商务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与示范园区。目前,苏州市的万亩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数量已经达到15个,千亩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数量已经达到了64个,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的总面积已经达到了8。7万hm2。苏州市在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建设农业示范园区之后,就确保了苏州当地的农业产业化在发展过程中具有较高的聚合程度,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典型示范。此外,苏州市有关部门还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网上招商引资,并且让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当地重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深化转型。在此背景下,苏州市著名的梁丰集团、众诚鸭业等一大批龙头企业就形成了较高的规模化发展,苏州市当地的农业产业化规模也由此得到了扩大,农业产业化发展在电子商务的带动之下也得到了较好发展,对于苏州的整体经济发展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调整农业结构

传统农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很多地区的传统农业生产工作仍然停留在小规模的作坊式生产阶段,不同的农业生产者之间也很少互相沟通、交流。这样,就会导致农业生产存在较强的被动性,农业结构存在不完整性与落后性,农业产品的价格、具体产量等因素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下,无法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对农业结构进行积极调整。我国苏州市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利用电子商务自身较为强大的网络特征,确保农业信息可以得到及时的交换与沟通,农户在得到较为翔实的信息之后就可以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针对性。此外,苏州在农业产业化中积极应用电子商务,还保证了电子商务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差异进行分析,保证农业产业化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对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加以调节,确保苏州的传统农业向更为高效的现代化农业方向发展,实现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这样,苏州市就形成了沿江蔬菜种植、沿湖果茶种植、水产品养殖、水稻种植、禽畜养殖等复合型农业生产结构,电子商务真正实现了对苏州农业结构的切实调整。

(四)扩大农业技术传播范围

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农业技术的支持,传统农业在发展过程中较少应用新型、科学、高效的农业技术,且农业技术的传播范围受到极大限制。因此,利用电子商务扩大农业技术的传播范围,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深化发展。我国吉林省农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农作物在完成每一次更新之后,自身产量至少会增加10%—25%,且农业技术的科技含量每提高1%,农户的个人效益就至少会增加2%。因此,吉林农业部门在农业技术的传播工作中积极应用了电子商务,实现农业技术的有效传播。农业生产部门在应用电子商务后,利用互联网技术,让技术专家通过网络对当地的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农户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就可以在互联网上学会新型农业技术的应用方法,并将新型技术与农业生产工作相结合。吉林在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来实现农业技术的传播与推广之后,新型的农业技术在当地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与应用,农业生产工作的效率得到了明显地提高,农产品自身的科技含量也进一步得到提升,农产品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此基础之上,吉林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就得到了较强的推动,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与优化升级。

(五)增加农业产业化新生力量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新生力量加入其中,但是,在传统农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其本身的滞后性等客观因素,导致很少有新生力量加入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去,这就给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若想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深化发展,就必须要利用电子商务来吸引新生力量,让新生力量切实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以此确保农业产业化在我国的具体实施效果。我国吉林省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就十分注重吸引新生力量参与其中,利用电子商务来使远离农业产业化基层建设的年轻专业人才与农业种植户合作,形成新的农业产业化利益链条。这样,年轻的新生力量就利用电子商务的广阔平台参与到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如相关网站的运行维护、相关软件的开发应用、农业生产信息的搜集与整理、农业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农业市场的分析调研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对于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与影响,这些新生力量参与到这些工作中,实现了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的稳定发展,带动了吉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也确保了当地农户的个人经济效益。可以说,新生力量对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需要相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

三、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应用电子商务的要点

(一)加大建设力度

有关部门在农业产业化中想要应用电子商务,首先就需要加大相关的建设力度。我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针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特点等来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政策,还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为农业产业化的开展筹集更多的资金。各地农业部门还要针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与电子商务进行有效宣传,让农户与农业企业等都对电子商务有正确、科学、客观的认识与评价,并且在此基础上认识到电子商务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此外,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快农村地区的网络建设工作,对农业信息进行更为合理的利用,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高效的农业信息体系,并且将电信网、电视网等与该系统相结合。这样,才能保证电子商务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可以顺利地将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工作相结合。与此同时,在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还需要将农业生产信息、农户信息、农业产业政务信息等在该平台予以显示,构建起新型的互联网发展平台,实现农村、农民、农业等方面的有机统一,确保电子商务可以达到高效的利用。

(二)应用B2B模式

在应用电子商务来促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及人员还需要对B2B模式进行合理应用。B2B模式主要包括企业自行建立的电子商务平台及第三方平台,其中,第三方平台还可以被分为垂直平台与综合平台。自身规模较大、发展情况较好的农业企业可以在应用电子商务的过程中自行建立B2B网站,在网站中将供应链系统、营销系统等纳入其中,还要加强与其它不同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以此提高对农业市场的反应能力,提高其在农业市场中的竞争实力。而对于自身规模相对较小的农业企业,则可以选择应用第三方B2B平台,并在平台上开展农产品等的网上销售,利用第三方平台来对农产品市场等加以把握,以此确保农产品的正常销售,实现农业产业化在B2B模式下得到深化发展。

(三)加强监督

在利用电子商务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其的具体监督。电子商务的应用,虽然可以给农业产业化带来较多的便利条件,也能带动农业产业化的深化发展。但是,在网络环境内部,电子商务的应用也存在相应的风险因素,若相关部门无法对存在的风险加以把握,对电子商务的应用缺乏监督,就会导致电子商务无法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自身实际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应当针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加强监督,相关部门应当专门安排监督人员,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情况、应用过程等进行监督。一旦电子商务在应用过程中存在严重风险,监督人员需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共同找到风险的控制方法,保证电子商务自身应用不受影响,进一步确保农业产业化的顺利进行。值得一提的是,电子商务的监督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程度的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对于电子商务整体运行情况等有较强的分析能力,这样才能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信息化社会发展阶段,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先进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此背景之下,电子商务处于蓬勃发展的状态中,给我国各行业发展都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与作用。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工作,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将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可以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深化发展。电子商务对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带动农业产业升级等。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积极应用电子商务。

参考文献

[1]孙学文。基于电子商务视角的现代农业发展对策研究——以苏州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0(28)。

[2]胡亚会,苏虹,张同健。我国农业电子商务模式研究——基于商务主体主导与匹配的视角[J]。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3)。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方法:
一是修建农业信息高速路,把农村无线通信网络、宽带网络等信息化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享用的“信息公路村村通工程”,建立起多层次、有特色、全覆盖的农村信息网络。
二是打造农产品销售直通车。鼓励、扶持、发展一批高质量专业化的农业电子商务的平台,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展销网厅”或“特色农产品进城网络大篷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企业和农户提供网上交易数据分析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制化生产。
三是修好农业信息流加油站。建立完善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利用远程教育、掌上学堂等移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村信息化知识培训,提升农民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由“洗脚上田到洗手上网”的转变。
四是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查站。由农业、工商、质检等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农产品安全信用等级,借助移动视频监控、二维码、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农产品的溯源管理和实时监控,实现生态农产品生产看得见、查得到、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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