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木里矿区非法开采形成天坑,这还有补救方法吗?

青海木里矿区非法开采形成天坑,这还有补救方法吗?,第1张

  青海木里矿区非法开采形成天坑,我认为还有补救办法,但是不可能恢复到开发前的原有状态。

  由于某公司非法采煤14年获利超百亿,造成开采区形成巨大天坑,沟壑遍布,大规模、破坏性的煤矿露天非法开采,给原生态的高寒草原湿地带来巨大创伤。涉事人员可以处罚,但已经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却怎么也回不到最初的样子了。这里是藏野驴,牦牛等许多动物的栖息之地,如今是大片矿山煤田,野生动物一度踪迹难寻觅,周边的高山草甸,冻土层和湿地遭到了严重破坏。事已至此,只能依靠相应的救急办法来补救奄奄一息的生态系统。

  矿山修复主要有生态恢复,博物资源利用,旅游开发,复垦造田,引水造湖等方法。矿山是一个由各种系统构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与矿业开发相伴而生。无序乱开采会对矿山环境造成破坏,会造成地面塌陷,土壤剥离等现象出现。我们可以通过用植物,微生物,动物来帮助生态系统的恢复,选择合适的植被品种,植树种草,使矿山形成新的生态系统,恢复成草地,森林,农田,湿地等。还可以引水造湖的方法恢复天坑,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系统进行恢复改善。引入水源,将露天矿坑改造成为湖泊,通过湖泊的作用,将矿坑附近的土地进行恢复,慢慢转化为肥沃的农田,茂密的森林和碧蓝的湖泊,还可以发展旅游业。

  比起补救,我们更要防患于未然,提高责任意识,保护不可再生资源,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开采矿山,对违法违建等项目进行依法处理。

按照我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人非法开采矿山可以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举报。另外非法采矿有可能触及我国刑法343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采矿罪,如果有充分的证据也可以去直接报案的。希望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淇滨区是鹤壁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南接淇县,北连汤阴,西部和林州接壤,东部与浚县毗邻,与鹤山、山城两区交错。西部为丘陵山区,东部地势较平坦,京广铁路、石武快客、京珠高速公路及107国道纵贯南北。总面积349平方公里,辖2乡2镇4个办事处,即上峪、大河涧、钜桥、大赉店、4个乡(镇)和黎阳路、九州路、金山路、长江路4个办事处,105个行政村30个社区,常住人口307万人。

牛软成副局长

牛软成简介:河南鹤壁人,1964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2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任淇滨分局副局长;2007年开始主持淇滨分局工作。

机构设置淇滨分局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前身是鹤壁市郊区土地管理局,2002年区划调整更名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淇滨分局。内设办公室、用地与耕保股、地籍与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执法监察股五个股室,辖淇滨、钜桥两个国土资源所。现有干部职工15人(含退休2人),其中,分局机关6人(含退休2人)、淇滨国土资源所4人、钜桥国土资源所5人。分局人员素质较高,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9人,承担着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南部片区建设资源保障的重任。

土地资源截至2100年底,全区土地总面积3490682公顷,其中耕地1567042公顷,基本农田819450公顷,耕地占全区总面积的44892%。全区总人口307万人,人均耕地12亩,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耕地保护2010年,鹤壁市政府下达淇滨区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不低于112483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767165公顷。区政府积极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了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重点明确乡(镇)、办事处和村委会及承包户的责任。建立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制度、信访举报制度、动态巡查制度等各类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杜绝以罚代法现象,增强了乡镇、办事处和村两级干部保护耕地的意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措施,全年新设大型乡级基本农田宣传牌5块,修复基本农田保护牌62块,标牌内容包括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位置、数量,方便群众了解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意义,促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珍惜土地,进一步巩固了基本农田保护成果。组织、配合5个乡镇建立完善了村级基本农田保护档案,使基本农田保护有据可依、有图可查、有史可鉴,将基本农田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淇滨区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编制完成,并于2010年2月26日经鹤壁市人民政府(鹤政文〔2010〕15号)批准施行。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淇滨区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加快土地市场建设的步伐。2010年申报建设用地征收4个批次,包括龙门大厦、滨河广场、鹤淇大道、煤炭技术学院、护士学校等15个项目,征收土地19741亩。申报乡镇农用地转用两个批次27011亩土地。全年为40个建设项目(土地面积3200亩)清查了附着物,签订征地补偿协议100多份。征地过程中注重保障被征地群众利益,积极高效地做好附着物清查和被占地群众的补偿安置工作,确保一,四丁二醇厂区用地、淇河生态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淇河防渗漏、龙门大厦、移动大厦、鹤淇大道加宽、朝歌路、黄山路等市、区的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地,及时开工建设。

土地整理2010年,挖潜耕地后备资源1800亩,占区目标任务的300%,同时,强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钜桥镇土地整理项目2010年7月动工建设,建设规模95097公顷,争取国投资金200899万元,整理后新增耕地3364公顷,新增耕地率3354%。

矿产资源概况境域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瓦斯、水泥灰岩、化工灰岩、白云岩、水泥粘土、玄武岩、大理石、陶瓷原料等。煤、水泥用灰岩、化工灰岩、水泥用石英砂岩、花岗岩、白云岩等勘查程度较高,查明的资源储量较大,在矿产开发利用中占有重要地位。水泥灰岩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

矿产资源管理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开展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通过对非煤矿山整合,保留非煤矿山企业22家,并按要求全部整合到位,确保了这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坚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时段突击清查制度,对辖区内矿山企业逐一排查,及时查处取缔非法勘查、开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把年审、换证关。对达不到开采规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年审和换证,督促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四是积极做好储量动态监测工作。邀请有资质的单位每月对煤矿、乙类矿山企业逐单位实测,严防超层、越界开采维护正常的矿山开采秩序,动态监测率达到100%。对矿山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积极向市局和淇滨区政府汇报,组织国土、公安、安监、环保、电业等相关部门集中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打击力度。

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全区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确定了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健全了重点监测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进行重点监测、预防。二是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对全区重点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进行了36次地质灾害巡查,巡查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20处,下发“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500多份,设立维护地质灾害警示牌8个。三是及时建立了部门联动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各项信息畅通、高效。

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一是强化硬件建设,为钜桥国土所和淇滨国土所改善办公环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和执法巡查车辆等办公设备,为国土所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二是强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分局、国土所办公自动化,实现了网络办公和无纸化报送传输。三是强化人员素质,集中组织国土资源所全员进行业务培训两次,10个工作日,有效地提高了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全区102名协管员,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调解员、信息员、监督员、安全员、宣传员”的作用,将国土资源管理触角延伸到基层各个角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涉地纠纷、信访事件明显减少,构筑了国土资源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注重对村级协管员进行学习培训,一是印发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手册》,形象、直观地指导村级协管员开展各项工作。二是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村级协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建立完善了协管员巡查报告、纠纷调解、学习培训、联络等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村级协管员“一天一个电话、一月一次例会、一季度一次评比、半年一次考核”的“四个一”制度。

执法监察2010年,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一是专门研究部署执法监察工作,调配了执法人员,落实了办案经费,并着力解决了执法专用车辆和照相、摄像等办案工具,为执法监察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建立了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分局与各基层所签订了《执法监察目标责任书》划分区域,明确职责,规定谁办案、谁负责、谁出差错追究谁的责任;三是制定巡查制度,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一般区域经常巡查。2010年,全区巡查163余次,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83起,均得到有效制止,其中,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42宗,结案42宗,结案率100%,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督办案件2宗,办结率100%。

卫片执法检查2010年,高度重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订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排查,扎实推进。2010年全区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变化图斑72个、108宗地,面积共23001亩,经实地逐一核查,确认违法用地37宗,已全部依法处理到位。

信访工作2010年共受理政策咨询29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5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5件,重复访6件,受理市局、区信访委员会转办信访事项23起,结案率达到100%。全年无重大群体事件发生。

(张成岭)

许昌县东临鄢陵县,西邻襄城县、禹州市,南接临颍县,北靠长葛市,环抱许昌市市区。东西长468公里,南北宽378公里,土地总面积8852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404个行政村,总人口7112万人。总耕地面积10070万亩,人均耕地142亩。

马光伟 党组书记、局长

闫建立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程伟功 副局长

王翠红 副局长(女)

任全会 副局长

魏有才 纪检组长

周春明 工会主席

王玉凤 党组成员(女)

徐长付 党组成员

高培 党组成员

马光伟简介:河南郾城人,1969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法律专业。1991年4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禹州市褚河乡政府、古城镇政府及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科、国有土地二所、地产交易中心、纪检监察室、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事教育科任职;2008年至今,任许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许昌县国土资源局设办公室、用地审批股、规划股、耕保股、政策法规股、工会办公室、矿产资源股、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土地利用股、地政地籍股、国土所、土地收储中心、人事股、宣传教育股、行政服务股、信息中心、计划财务股、土地整理中心、农宅审批股、土地交易中心、督查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推进区分局、11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共计271人。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10007615公顷。其中,农用地7606672公顷、建设用地2376227公顷、未利用地2471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6%、2374%、026%。在农用地中,耕地7523822公顷、园地8701公顷、林地74149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9891%、011%、098%。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7229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7710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76157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725%、1587%、1163%。全县未利用土地共24716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三个不报批”规定,全面加强耕地保护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保证了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少、质量不降、用途不变”。2010年,完成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个、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个。其中,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张潘、五女店、蒋李集、榆林4个乡(镇),累计总投资181236万元,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40752公顷,新增耕地7386公顷,净增耕地率383%以上;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陈曹、榆林、河街、桂村4个乡(镇),累计总投资494505万元,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0989公顷,新增耕地4548公顷,净增耕地率5132%。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75756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6501735公顷,保护率达到8582%。重新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基本农田补划台,设立和维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87余块,刷新耕地保护固定标语154余条,面积达到1089万平方米。2010年,许昌县向许昌市政府上报项目占用耕地4642303公顷,补充耕地4642303公顷(许昌县补充耕地1665853公顷、许昌市补充耕地1351995公顷、异地补充耕地1624473公顷)。

土地利用管理全年共公开出让土地43宗,总出让面积2789亩,获土地出让金67842亿元,比去年出让金40131亿元超出27711亿元。其中,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面积796亩,出让金237万元;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2宗,面积278104亩,获土地出让金67605亿元。全年以划拨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5宗,面积125948亩。全年收储土地8897亩,储备库土地达42778亩,已出让储备库土地2宗,面积15966亩,获出让金114亿元,土地纯收益084亿元,通过土地抵押为政府融资贷款1500万元。共建标准厂房38万平方米,入驻企业5家。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许昌县以“加快发展”为主题,按照公布的国土资源部“双千”工程及落户许昌县的省市重点项目名单,保障土地供给。全年共上报建设用地15个批次,其中,乡镇建设用地5个批次、1028亩,城市建设用地9个批次、3437亩,单独选址1个批次、70亩,合计报批4535亩。全年共收缴国有土地年租金87余万元,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36宗,面积8782公顷,抵押金额1863亿元;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9宗、213公顷,转让金额3125万元。

土地出让2010年,共出让土地43宗,土地出让金突破6亿元,比2009年超过2亿多元。

全力支持许昌新区建设围绕许昌新区发展目标任务,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改革创新,深挖农村土地潜力,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加快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做好宅基地换楼房的土地运作,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加快许昌新区发展进程。2010年,许昌新区内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建设安置房1286万平方米,完成拆迁557户,完成投资1268亿元。按照许昌新区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新区迁村并点规划,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因地制宜,加大农村居民点的整理,适度撤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矿产资源许昌县已发现4种矿产、8处矿产地。其中,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煤、铁、磁铁、高岭土4种,部分重要矿产已达详查程度。矿产资源主要分布于许昌县西部,被新生界地层覆盖,位于地下500~1300米处。主要有泉店煤矿、武庄铁矿、灵井镇泉店村和桂村乡水道杨村附近的铁矿和磁铁矿3个矿区。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许昌县按照对矿山企业资源储量开展动态监测的要求,对矿山企业提交的《2010年度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进行初审,并报上级再审并达到规定要求。开展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应检矿山企业1家,实检1家,年检合格1家,年检率100%,检查的矿山企业数占矿山企业总数的50%。通过开展矿山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对采矿权人拖欠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未交采矿权使用费的依法予以追征,不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的年检不予通过,提高了矿产资源规费征收率。

矿山环境治理认真开展安全河南创建活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彻底清理”的要求,对许昌县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进行清理排查,经排查,许昌县的矿山企业不存在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矿山企业堆积存放的衍生物存在滑坡、崩塌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树立警示牌,告知周围群众避险;发放明白卡,载明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及相关责任人的联系方法;选拔群测群防监测员,监测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协助撤离群众,保证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执法监察2010年,重点开展了日常动态巡查、公路沿线区域重点督查、卫片执法检查3项活动;建立了土地巡查报告制度、违法行为分析报告制度、巡查数据统计制度3项制度,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2010年,共开展动态巡查233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3宗,立案34宗,结案34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开展集中拆除行动18次,收缴罚款35765万元。

信访工作完善土地协管员制度,积极发挥土地协管员身处一线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理;开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专人接听;高标准配备信访工作办公条件,配齐工作人员。多渠道、多途径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6人(次),调查处理群众举报、上级交办、转办等信访案件17起,调解矛盾纠纷8起,阻止违法越级上访10起,信访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5%以上。调查处理“12336”信访举报案件27宗,结案率100%。

卫片执法2010年,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有关部门参加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全县14个乡(镇)分成3个工作区,由国土局党组成员任区长,全权负责辖区内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事宜;制定国土资源土地违法处理办法,公布办事流程,纪检监察部门对办事流程全程监督跟踪,严格要求按程序办事。经过努力,2010年,许昌县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由76%下降到19%。

(封志杰 赵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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