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有哪些专业

福建商学院有哪些专业,第1张

福建商学院专业有:
1,工商管理系: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香港公开大学专接本实验班)、人力资源管理;
2,经济贸易系:电子商务(本科)、国际商务(本科)、市场营销、金融保险、物流管理;
3,会计系:财务管理(本科)、税务、会计、审计;
4,信息管理工程系: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工业工程管理(闽台合作);
5,旅游系:会展经济与管理(本科)、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
6,商业美术系: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7,新闻传播系: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影视多媒体技术;,
8,外语系:商务英语(本科)、应用英语、应用日语。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专业有:软件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室内艺术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程造价、会计、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商务、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光电技术应用、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是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源于1906年创办的福州青年会书院。2003年2月,原福建省商业学校、福建工程学校、福建电子工业学校三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截至2015年12月,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龙腰、杜园、平潭三个校区,共占地面积1048亩,总建筑面积3311万平方米;设置有七个系部,开设有32个高职专科专业,6个中职专业,2014-2015学年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471人。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7304人,教职工466人,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155人,博士、硕士(含在读)以上学位的教师202人,有馆藏纸质藏书近40万册,数字图书33万多种。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3年。学院现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荣获福建省唯一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教育部办学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全国林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5年被评为“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江南职教园区(江南校区)

二、办学层次

专科

三、办学类型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5)。

四、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

学院现有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58个,分别为林业技术、林业信息技术、森林资源保护、旅游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森林生态旅游、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园林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城市园林、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城镇规划、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会计电算化、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金融与证券、连锁经营管理、投资与理财、商务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国际贸易实务、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与会展、商务英语、新闻采编与制作、社区管理与服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人力资源管理、影视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物联网技术应用。

五、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学习年限及有关说明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人残疾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学费标准,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09]345号、南政价[2013]11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九、录取规则

1、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福建省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省外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4、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省份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6、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z书。

十一、学院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措施

学院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录取结果的公布: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和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帮困和奖学金制度

1、依照《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励办法》规定,达到或超过本科线的入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学金2000元。

2、学院面向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专业学生特设“天麟奖学金”,给予入学新生一次性奖学金2000元。

3、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及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三、联系电话:0599-84616670599-882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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