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改名天津仁爱学院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改名天津仁爱学院,第1张


2021年2月,教育部同意 天津 大学仁爱学院转设为天津仁爱学院。


学校历程:


2006年5月12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仁爱集团合作创办的天津仁爱学院成立。 


2010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先进 独立学院 。


2012年4月20日,中软国际物联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正式成立,揭牌仪式在天津大学软件学院隆重举行,物联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落户于天津仁爱学院。 天津大学软件工程硕士 研究生 学习 地点设在天津仁爱学院。


2013年7月,学校成为首批第一所通过教育部全国独立学院规范验收的院校。


2016年,学校被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创新 创业 教育示范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秀奖。 


2016年4月,天津仁爱学院研究生会成立。


2017年,学校入选天津市2017~2020年度专业硕士研究生建设立项高校,也是天津市唯一一家入选的同类院校。


2020年12月24日,学校正式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天津仁爱学院。


2021年2月2日,教育部同意天津大学仁爱学院转设为天津仁爱学院。


学校简介:


天津仁爱学院(TIANJIN REN'AI COLLEGE)前身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2006年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天津大学与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改名天津仁爱学院。 


学院始终秉持“实事求是,果毅力行”的校训, 以“开放式办学、多样化培养”为发展理念,以培养“素质高、能力强、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努力 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应用型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z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并监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本科生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决策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学校本科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普通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2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降分标准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高考录取时,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非属地性政策加分等)提档。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英语。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天津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国防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高职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三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z书。

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另外,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

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

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科学类等专业(类)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 南开大学 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天津大学的院系专业设置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工程力学 工业设计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 生物医学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物联网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 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分子科学与工程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应用化学(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 功能材料
建筑学院 建筑学 城乡规划 环境设计
管理与经济学部 保密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流工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金融学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工程管理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物理学 应用化学
文法学院 法学 汉语言文学 英语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动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药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海洋技术
教育学院 教育学

天津大学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工程力学、工业设计、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等。 扩展资料 其他专业: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动画、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等。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颁发的是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的毕业证和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的学位证。不是天津大学本部的学位和学历。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办学条件、独立招生、独立颁发文凭、独立校园和独立财务核算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天津市团泊新城。

仁爱学院以天津大学优势学科为基础,依据现代高新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开设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产品设计、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设计、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物流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英语、商务英语、法学、动画等27个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法、艺术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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