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7 07:06
陇东学院2012年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201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11]41号)的通知精神,我校2012年计划招收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170名。
一、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3)中等专科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4)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和正在服刑的;
(6)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的;
(7)外省大、中专及所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专科(高职)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集体在就读学校招生部门报名,由招生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我校,也可个人直接到陇东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报名。报名时,考生个人或集体(院校)须持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z复印件、毕业学校证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表》各一份(报名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招生部门印章。
3、报名日期:从即日起接受集体和个人报名。
4、收费标准:每生交报名费75元。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英语,每科150分;专业课满分200分;公共课、专业课均由招生院校单独命题。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大纲详见陇东学院校园网招生就业处主页(>陇东学院建筑工程系专业课程标准
《建筑力学》课程标准
说明:
1.课程性质
《建筑力学》是建筑工程专业的一门重要技术基础课。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具备建筑力学的基础知识,掌握正确的受力分析和力系的破坏平衡条件。对工程结构中杆件的强度问题具有明确的概念和一定的计算能力。初步掌握杆件体系的分析方法,初步了解常用结构形式的受力性能。掌握各种结构在荷载作用下维持平衡的条件以及承载能力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提供理论基础,使所设计的构件即安全合理,又经济实用。本课程是后续专业课,如钢筋混凝土与砌体结构、钢结构、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等专业课程的基础。学习本课程要求有较好的数学基础知识。
2.教学目的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建筑力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去分析实际工程中杆件及结构的主要受力状态,为结构的设计提供内力、应力、 变形和稳定性等计算参数以及基本分析方法,培养学生学会运用建筑力学的知识去分析工程实际中的有关问题并为学习专业课程和进一步学习准备条件。
3.教学内容
1 绪论
2 静力学基础知识 3 平面任意力系 4 空间任意力系 5 截面的几何参数 6 内力及内力图 7 应力和变形
8 强度计算和刚度计算 9 轴心压杆的稳定性计算 10 静定结构的位移计算 11 力法 12 位移法 13 力矩分配法 14 影响线
15其它问题简介
4、特殊说明
1、课程的教学要求层次
本课程有关定义、定理、性质、特征等概念的内容可按“知道、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要求,有关计算公式、法则、解题方法等可按“会、掌握、熟练掌握”三个层次要求。
2、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和其他课程的关系; (2)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3)注意分析方法和解题思路; (4)注意多练习。
5、总学时
本课程总学时为164课时,分上、下两学期。实验12学时。具体学时分配可参照下表。
学 时 分 配 表
5教学方法:
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课堂教学要注意启发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反对注入式教学方法。学习本课程时要注意理解它的基本原理,掌握它的分析方法和解题思路特别是要学会从这些具体方法中学习分析问题的一般方法,切记死记硬背;另外,还要让
学生多做练习,以加强理解和记忆。
内容:
1 绪论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建筑力学的研究对象与基本任务。重点讨论建筑结构的计算简图、变形体的基本假设和杆系结构的分类,以及杆件体系的几何组成分析。目的是对建筑力学有全面的认识和为后续内容奠定基础。
教学要求:
1了解建筑力学的研究对象与任务; 2熟练杆系结构分类和荷载分类; 3熟悉变形体的基本假设;
4熟悉掌握杆件体系的几何组成分析; 5熟练掌握结构的计算简图。
Ⅱ、教学内容
建筑力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 变形固体及其基本假设,结构的计算简图,平面杆件结构和荷载的分类,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分析。
Ⅲ、教学建议
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分析是本章的重点和难点,本书只做了简单的介绍,需加强教学环节,并让学生多作练习。
2 静力学基础知识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在明确力的概念、平衡的概念、静力学公理、常见约束及相应约束反力的基础上,能对单个物体和简单的物体系统进行正确的受力分析并绘出受力图。
Ⅱ、教学内容: 1、力和平衡 2、静力学公理 3、约束与约束反力 4、受力图 5、荷载 Ⅲ、教学建议
在学习本章内容时应该在掌握力的概念、静力学公理以及常见约束的基础上,进行物体的受力分析。所以,理解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很重要。在分析两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力时,要注意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之间的关系。作用力的方向一旦确定,反作用力的方向就必定与它相
反,不能再随意假设。在画物体系的受力图时,注意不要画两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力。
3 平面任意力系
一、力对点的矩·平面力偶系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部分研究力对点的矩的概念及其计算,还研究组成力系的力偶。其目的是这些知识不仅在实际中有重要意义,而且还为学习下一章平面一般力系打下基础。
教学要求:掌握力矩的概念和计算,合力矩定理及其应用;掌握力偶的概念、力偶的基本性质以及平面力偶系的合成和计算。
Ⅱ、教学内容 1、力矩 2、力偶
3、平面力偶系的合成和平衡 Ⅲ、教学建议
学习本部分内容时注意理解力矩和力偶的概念,特别是力偶的概念与力的不同,力偶有其自身的特点。
二、平面一般力系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部分是静力学的重点章节。主要研究平面一般力系的合成和平衡问题。 平面一般力系是工程实际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力系。学习的目的是让学生应用平面一般力系的平衡方程求解物体的约束反力。
教学要求:要求掌握力的平移定理和平面一般力系的简化结果;能熟练应用平面一般力系的平衡方程求解单个物体和简单物系的约束反力;了解考虑滑动摩擦时的平衡问题。
Ⅱ、教学内容 1、力的平移定理
2、平面一般力系向平面内任一点的简化 3、平面一般力系简化结果的讨论 4、平面一般力系的平衡条件及平衡方程 5、平面平行力系的平衡方程 6、物体系统的平衡 Ⅲ、教学建议
学习本部分内容时,可结合实际工程中常见力学问题学习。课后多做练习,以加深理解和记忆。
4 空间任意力系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部分主要研究空间任意力系的合成和平衡问题。空间任意力系是工程实际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力系。学习的目的是让学生应用空间任意力系的平衡方程求解物体的平衡。
教学要求:要求掌握力的合力投影定理和合力矩定理;能熟练应用空间任意力系的平衡方程求解物体和简单物系的平衡;熟悉物体的重心。
Ⅱ、教学内容 1、 空间汇交力系
2、 力对点的矩和力对轴的矩 3、 空间力偶系
4、空间任意力系向一点的简化 5、空间任意力系的平衡方程及应用 6、重心
本章重点:空间任意力系的平衡方程及应用;重心。
5 截面的几何参数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从定义出发,主要研究平面图形的几何性质。重点是静矩、惯性矩和惯性积的概念和惯性矩的计算。其主要目的是为解决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问题提供基本理论和计算式,同时,也是为建筑结构的内力计算提供理论基础。
教学要求:建立平面图形的静矩、形心惯性矩、惯性积的概念;记住矩形和圆形惯性矩的计算结果;掌握惯性矩的平行移轴定理;学会应用平行移轴公式计算组合图形对形心轴的惯性矩。
Ⅱ、教学内容 1、静矩和形心
2、惯性矩·极惯性矩·惯性积 3、组合图形的惯性矩 4、主惯性轴·主惯性矩 Ⅲ、教学建议
学习本部分内容时,只要记住公式的来源和计算结果,以备以后用。
6 内力及内力图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主要研究杆件在轴向拉伸和压缩时内力计算、剪切变形的受力特点和内力,了解圆轴扭转时的内力,梁、刚架、桁架和交结排架的内力分析及剪力图和弯矩图的绘制。能掌握简单的梁在集中力、力偶、均布荷载作用下内力图的特征和规律,并应用它们简捷地绘制内力图;学会应用叠加原理绘制弯矩图。
Ⅱ、教学内容 1、内力的概念
2、轴心拉压杆的内力及内力图 3、扭转轴的内力及内力图 4平面弯曲梁的内力及内力图 5、轴向拉、压杆的变形、虎克定律 6、多跨静定梁、斜梁的内力及内力图 7、静定平面刚架的内力及内力图 8、静定平面桁架的内力及内力图 9、静定组合结构 10、 较 拱
Ⅲ、教学建议
本章轴向拉伸与压缩是受力构件的一种最简单、最基本的变形形式。实际工程结构中,起重机的吊索、房屋中的某些柱子、桁架中的杆件,在荷载作用下就要产生轴向拉伸或压缩变形。所以,学习时结合实际情况学习。要求掌握扭转的一些基本概念,熟悉实用计算,为学习建筑结构的学习作好准备。掌握内力图的特征和规律,逐步达到能正确地、熟练地、迅速地绘制内力图的要求。
7 应力和变形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研究正应力和剪应力以及与之对应的正应力强度条件和剪应力强度条件。所以,学习本章的目的是要我们知道构件在外力作用下要满足足够的强度、刚度的条件是什么,以及提高构件的抗弯强度和抗弯刚度的措施是什么。
教学要求:初步了解轴心拉压杆、扭转轴、平面弯曲梁的应力公式的推导过程及其平面假设;熟练地掌握梁弯曲时横截面上正应力的分布规律,横截面上各点正应力的计算及正应力强度条件的应用;了解矩形截面梁剪应力的分布规律,学会计算矩形截面梁的剪应力,学会计算工字型、圆形截面梁的最大剪应力,学会利用剪应力强度条件进行剪力强度校核。
Ⅱ、教学内容
1、轴心拉压杆的应力和变形 2、扭转轴的应力和变形 3、平面弯曲梁的应力 4、平面弯曲梁的变形 5、组合变形构件的应力
Ⅲ、教学建议
本章是在前一章知道了结构上最大内力和最大内力位置的基础上,研究梁横截面上的应力分布规律和应力计算公式,进而建立强度条件的。因此,本章内容是前一章内容的延续,前后两章结合学习。
8 强度计算和刚度计算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从材料的力学实验出发,认识各种材料在强度、刚度上的性能,从而为构件建立强度和刚度条件,进而对各种构件进行强度计算和刚度计算。
教学要求:初步掌握材料性能的实验研究方法;学会用构件的强度条件和刚度条件分析计算。
Ⅱ、教学内容 1、材料的力学性能
2、构件的强度条件和刚度条件 3、轴心拉压杆的强度条件
4、扭转轴的强度计算和刚度计算 5平面弯曲梁的强度计算和刚度计算 Ⅲ、教学建议
本章内容掌握上有一定难度,因此,学习时必须反复看书,注意理解概念和理论,通过多做练习来加深理解和记忆。
9 轴心压杆的稳定性计算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主要研究压杆的稳定性问题。其目的在于要求掌握压杆的稳定性校核以及提高压杆稳定性的一般措施。
教学要求:明确压杆失稳,临界力的概念;掌握欧拉公式及其范围;掌握压杆的稳定性校核,明确提高压杆稳定性的一般措施。
Ⅱ、教学内容 1、压杆稳定性的概念 2、临界力
3、压杆的稳定性的计算 4、提高压杆稳定性的一般措施 Ⅲ、教学建议
学习时正确理解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公式。
10 静定结构的位移计算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是在前面的第二篇梁的位移的计算的基础上,研究刚架、桁架以及桁架组合结构的
位移计算。本章的教学目的是在结构设计中,为了验算结构的变形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以及在施工中需要估算出结构的可能变形大小,以便作出相应的措施,同时,本章的位移计算也是为超静定结构计算作准备。
教学要求:掌握单位荷载法,能正确计算简单结构在荷载及支座移动作用下的位移;掌握图乘法及其应用条件,熟练地应用图乘法计算梁和刚架的位移;熟练掌握桁架的位移计算;
Ⅱ、教学内容
1、位移的概念及位移计算的目的 2、功与荷载引起的位移计算公式 3、静定桁架在荷载作用下的位移计算 4、静定梁和静定刚架在荷载作用下的位移计算 5、图乘法
6、桁梁组合结构及变截面柱的位移计算 Ⅲ、教学建议
本章内容涉及积分,对于大专层次学生有一定难度,但用图乘法计算就简单得多。所以,掌握图乘法的计算公式和方法很重要。
11 力 法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是结构力学的重点章节。主要研究用力法计算超静定结构,正确画出内力图。用力法计算超定结构其目的是将超静定结构转化成静定结构,所以,最重要的掌握力法的基本原理。
教学要求:能正确判断静定结构和超静定结构,正确判定超静定结构的超静定次数;掌握力法的基本原理及其解题步骤;正确掌握利用结构的对称性来简化计算的方法;了解超静定结构由支座移动和温度改变所产生内力的计算方法,能计算简单的问题;掌握超静定的位移计算及校核最后内力的方法。
Ⅱ、教学内容
1、超静定结构的一般概念 2、力法的基本原理
3、一次超静定结构的内力计算 4、二次超静定梁和刚架的内力计算 5、对称性的利用 6、超静定结构的位移计算 7、支座移动和温度改变引起的内力 Ⅲ、教学建议
本章是利用已学过的静定结构内力计算和位移计算的方法,来计算超静定结构内力、位
移的问题。因此,第十六章和十七章中内力和位移的计算的原理及方法,是本章学习的基础。前后结合学习,并对静定结构和超静定结构进行比较。另外,注意理论知识与实际工程结构知识的结合,注意观察实际结构,用所学过的力学知识对实际结构进行受力分析,以便逐步培养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2 用位移法计算超静定结构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计算超静定结构的方法主要有力法和位移法两种。前一章介绍了力法,本章就研究用位移法计算超静定结构。位移法是以角位移和线位移作为未知量,以单个杆件作为研究对象。所以,本章的目的是掌握位移法的基本思路,为电算化打下基础。
教学要求:掌握位移法的基本概念,能正确判定位移法基本未知数数目,熟悉等截面杆件的转角位移方程与新的符号规定;掌握位移法基本结构的取法与典型方程的物理概念和解法;熟练掌握用位移法计算荷载作用下刚架内力的方法;学会利用结构对称性的简化计算。
Ⅱ、教学内容
1、位移法的基本思路与基本结构 2、等截面直杆的转角位移方程 3、位移法基本未知数的确定 4、位移法的典型方程 5、用位移法计算刚架的步骤
6、应用结点和横梁的平衡条件建立位移法方程 7、对称性利用 Ⅲ、教学建议
学习本章时注意与前一章的比较,比较力法与位移法的不同。用位移法计算结构,是以单根杆件为基础的,各种支承条件的杆件在各种作用下的内力、位移的计算及其一些重要结果应当熟练掌握。
13 力矩分配法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主要研究用力矩分配法求解连续梁和无侧移刚架的内力计算。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未知数太多,用力法和位移法又无法解决的结构设计计算中。
教学要求:本章重点是力矩分配法的基本原理和计算方法。通过本章学习要求达到:掌握力矩分配法的基本概念;理解力矩分配法每一步计算的物理意义,能熟练地用力矩分配法计算在荷载作用下的连续梁和无结点线位移刚架的内力。
Ⅱ、教学内容 1、力矩分配法的概念 2、单结点的力矩分配法
3、多结点的力矩分配法 4、对称性利用 Ⅲ、教学建议
力矩分配法从原理上看是属于位移法范围的一种渐近法,是工程中常用的计算方法。计算步骤简单机械,并能迅速校对,是一种较简便的计算方法,应用广泛。但是在用力矩分配法计算时,一定要注意思路清晰,怎样传递,传递系数是多少,头脑中要清晰,避免出错。
14 影响线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介绍影响线的概念和影响线的两种做法,目的是了解应用影响线确定不利荷载位置、计算内力值及计算固定荷载作用下结构的内力、位移等。
教学要求:
1.理解影响线的基本概念。搞清影响线与内力图的区别。
2.掌握用静力法做直接荷载作用下单跨静定梁的弯矩及剪力影响线。 3.掌握用机动法做静定梁的弯矩及剪力影响线。 4 理解最不利荷载位置的确定 5、理解简支梁的内力包络图
Ⅱ、教学内容 1、影响线的概念
2、用静力法作静定梁的影响线 3、用机动法作静定梁的影响线 4、影响线的应用
5、简支梁的内力包络图
15 其它问题简介
Ⅰ、教学目的及教学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对称结构的计算、矩阵位移法等问题。目的是起到给欲进一步学习建筑力学者以提示作用。
教学要求:
1熟悉解对称结构及其特性;
2熟悉力法计算对称的超静定结构; 3熟悉位移法计算对称的超静定结构; Ⅱ、教学内容 1、对称结构的计算
实 验
实验课是本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验中要注意培养学生自己动手的能力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具体要求如下:
1、轴向拉伸和压缩的试验:
(1)低碳钢的拉伸试验,拉伸图,拉伸时的强度指标和塑性指标;
(2)铸铁的拉伸和压缩试验。
2、扭转试验
(1)低碳钢和铸铁的扭转试验;
(2)扭转破坏现象的分析。
3、纯弯曲应力测定:用电测法则定纯弯曲时梁横截面上正应力分布情况。
4、弯曲变形测量:用千分表测定梁的挠度。
参考书目:
(1)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的由梁春光、焦卫主编的《建筑力学》。
(2)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李廉锟主编的《结构力学》;
(3)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董卫华主编的《理论力学》。
(4)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张流芳主编的《材料力学》。
(5)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胡兴国主编的《结构力学》。
11
不可以。在大学里面逃课是会被扣掉平时分的,如果逃的次数过多的话,很有可能是会导致该科直接挂科。
考研需要复习的话,完全是可以跟老师申请免修课程去专心的备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如果没有跟老师申请好而去逃课的话是不对的行为。
每年都有很多考研的同学去跟老师申请免修从而去专心的复习考研。申请了免修就可以专心的去复习考研,不用理课程的事情,不过还是要继续参加课程的期末考试,平时分的话老师会给你打一个比较中等的分数。
每个学校都会又带考研的学生,因为考研也是一件值得努力的事情,如果能考研成功的话,也算是给自己的本科学校争光。
陇东学院-陇东学院简介
陇东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地处甘肃省庆阳市。学校实行省地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占地面积1400余亩,设有2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51个,涉及文、理、教、工、农、管、法、医等11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5513人,面向全国24个省市区招生。教职工102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63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56人。
学校现有生物科学特色专业,正宁中湾林场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土木工程、历史学、经济学、石油工程等10个省级特色专业,化学化工、电气工程等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7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建有中国史、生物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作物学5个省级重点学科。与庆阳市共建陇东冬小麦工程研究中心、现代苹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抗疏力技术应用研究中心、荒漠化防治研究中心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南梁精神研究中心,组建有工业表面活性剂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与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北亚利桑那大学,意大利图西亚大学等17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在北京、西安、上海、深圳、广州、新疆等地建立产学研合作及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9项。连年被庆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支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先后获“全国服务三农金桥奖”“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活动成果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
学校办学所在地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地处西安、兰州、银川三个省会城市几何中心,纳入关中平原城市群,属于西安经济圈,高铁45分钟到达西安,素有“陇东粮仓”之称。这里是原陕甘宁边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陇东大型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蕴藏富集,是长庆油田发源地。青兰高速、雷西高速横跨境内,与全国高速公路网无缝对接。庆阳机场民航线路通达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成都、西安、银川、兰州、哈尔滨等全国10多个大中城市。东西走向的兰太高铁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修建当中。学校校址位于庆阳市府所在地西峰区,平均海拔1421米,平畴沃野,一望无垠,是世界上面积、土层最厚、保存最完整的黄土塬面,堪称“天下黄土第一塬”,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是魅力的西部宜居城市之一。
学校秉承“崇德尚实自强不息”校训,坚持开放合作,举红色旗帜,借区域资源,走特色之路,致力于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工匠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和有力的支持保障,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加盟我校,成就伟业。
二、工作待遇
1安家费。安家费标准为20—50万元。学校根据引进博士研究生的业绩成果、专业类别和紧缺程度,给予不同的安家费标准。
2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标准为10—20万元。特别优秀者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科研启动费不设上限,标准面议。
3博士津贴。按照《陇东学院博士研究生业绩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每月发给博士津贴1000—2000元。
4低职高聘。上岗后3年内聘为校内副教授,执行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副教授)工资和校内津贴标准,要求其3年之内达到学校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3年后不再低职高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评审正高级职称条件的优先评聘。
5发给住房补贴。未享受学校公寓住房的新引进博士,每月发给博士住房补贴500元,自聘用上岗起始连续发放3年,以资助新进博士的租房需求,3年后不再发放。
6解决配偶工作。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为编制外职工,工资与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并按照人事代理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7协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学校就近协调解决新进博士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
8提供博士工作室或实验室。由各学院为引进博士提供博士工作室或实验室,配套基本设备。
9报销面试费用。学校按照普通教职工差旅费标准,报销前来我校参加面试或考核的博士毕业生交通费和住宿费。
备注:
1专业要求符合一级学科即可;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人事处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陇东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4-8658685
邮箱:renshike8658630@163con
陇东学院热忱欢迎博士研究生来校考察,并真诚期待您的加盟!
2022年陇东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陇东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陇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甘肃 省高等学 校招 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 高考 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陇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陇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陇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陇东学院,英文校名“Longdong University”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738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九条 学历与学位规定: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4-8年)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由学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陇东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条 学校概况:陇东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地处甘肃省庆阳市,前身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庆阳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陇东学院。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被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实行省地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学校现占地面积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 书 1732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677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教职工105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35人,其他各类高级职称人员19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16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优秀专家、领军人才、人才工程、“园丁奖”和“成才奖”获得者54人,35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讲座教授”,2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青年学者”,74人获“陇原人才服务卡”;兼任兄弟院校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79人。
学校设文学、历史与地理、外国语、教育、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数学与统计、生命科学与技术、 农林 科技、音乐、美术、 体育 、电气工程、化学化工、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能源工程、机械工程、医学院19个 二级 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专业56个,涉及文、理、教、工、农、管、法、医等11个学科门类。
“十四五”期间,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举红色旗帜,走特色之路”的发展战略,坚持“优化结构,转变方式,内涵提升,特色发展”的发展策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扩大开放合作办学,全面深化校内综合改革,逐步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努力 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陇东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陇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陇东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陇东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位次考生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调整使用。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 平行志愿 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 志愿 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第十九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内蒙古 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但入学时暂未确定专业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体育、 艺术 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二条 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使用统考(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确定)。
第二十五条 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均不限外语。
第二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二十八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继续实施专项计划、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应届 毕业生 、具有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甘肃省户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收专升本学生,招生录取按照甘肃省招委会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 新生 ,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体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以及体育、艺术类专业课成绩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普通本科 学费 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为:1、文科类专业3800元/生•年。2、理科类专业4000元/生•年其中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阿里云大数据分析与开发方向)为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8500元/人•学年。3、工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其中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电子方向)、网络工程(云计算开发与运维方向)为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8500元/人•学年。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等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5、外语语类专业4300元/生•年。6、护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4600元/生•年。7、少数 民族 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年。(详见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甘发改收费〔2015〕9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6号、甘发改收费〔2016〕437号文件);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详见甘价费〔2009〕187号、甘发改收费〔2011〕15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80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拥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助学机制,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为辅,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
B国家 励志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
C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资助标准:3300元/人·年。
2.陇东学院奖学金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三个奖项: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开学报到时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网上信息录入等手续。
第三十五条 陇东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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