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险可以据实列支哪种费用

政策性农险可以据实列支哪种费用,第1张

(1)汽油费。(2)会议费。(3)劳保用品费。(4)差旅费。(5)租赁费。(6)车辆通行费。(7)车辆保险费。(8)办公耗材费。(9)专家鉴定费。(10)车辆维修费。(11)理赔公示公告费。(12)印刷费。(13)咨询费。(14)其他能够明确计入查勘定损,理算赔付的费用。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承保区域出险后,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查勘定损,及时进行理赔,在查勘定损,理赔过程中(不含理赔人员薪酬)发生的费用计入理赔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几个方面。

网上的,请自己删改↓农业保险是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畜禽等)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我国在1982年恢复了农业保险业务,但这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创立的农业保险制度,未能很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参与保险、扶危济困的需求。相比我国城市保险保障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的体系建设却严重滞后。供求失衡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资源配置中最突出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而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供给极为不足。
设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在我国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面还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也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与完善。农业保险既有我国保险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一般特点和规律,也有许多新特色、新问题。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不论是从法律架构、治理环境、经营主体、保险模式、财政税收的扶持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所有这些都为农业保险课题留下了很大的研究空间和探索余地。
笔者认为对该课题的研究可分为四个部分:一、中国农业保险现状分析。可介绍我国农业保险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状况,分析我国农业保险的总体情况和局部试点情况。二、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可从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方面力求找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症结所在。三、各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借鉴。通过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在农业保险制度方面的国家立法、政府支持、运行模式和实践效果等,可总结各国制度对我国农业保险的启示。四、设立我国农业保险公司的构想。可在对设立农业保险公司的必要性、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论述,对不同模式的农业保险公司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运作模式的设想及需要配套采用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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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保险信息查询与信息公示系统
应该能查到公示信息,目前还没有发现收不到公示信息的情况,是不是你的app有问题?或者注册平台有问题。全国农险平台微信公众号核实信息是真实的、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一期系统全面上线。所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全部接入该平台,初步实现全国范围内对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业保险业务数据的集中管理。自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增强。您好亲,建设全国农险平台是实现农业保险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农业保险规范经营的重要手段。农险平台要找准定位,建成面向保险公司、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和广大农户的公共服务平台。周延礼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全国农险平台的重要意义,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支持、稳步有序的推进平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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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
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晚、发展慢,过程跌宕起伏。从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至今,开办农业保险且形成一定规模的仅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保费前10年增长迅速,后10年收入骤降,大致呈现倒“U”型曲线。总结起来,大致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一)恢复试办期(1982年~1990年)
1982年,本着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国家和农民分忧的指导思想,人保公司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曾开办多项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农业保险按照“恢复平衡、略有节余、以备大灾之年”的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整个80年代,我国农业保险取得很大发展。试办几十个农业保险险种。1988年保费收入达到35亿元人民币。
(二)高峰期(1990年~1994年)
人保公司从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至1994年,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财政兜底,因此对农业保险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根据各地需要开办了不少农业险种。到1993年,农业保险险种总数近百个,保费收入达83亿元,农业保险发展达历史最高峰。然而,与巨额保费相伴的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当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为116%,亏损率为56%。不过与1986年高达136%的赔付率相比,还不算最高的年份。
(三)持续萎缩期(1994年~2003年)
1994年以后,中央财政要求人保公司全面向商业保险公司并轨,并对人保公司实行以上缴利税为主要目标的新的财务核算体制,一切与经济效益挂钩。此时人保公司开始考虑调整农业保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赔付率随即下降;但与此同时,农业保险规模和保费收入也逐年下降,太平洋、平安及后起的各家保险公司都没有办理农业保险。1982年~2002年底,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83亿元,赔款支出704亿元,平均赔付率近85%,再加上经营管理费用,使农业保险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尽管国家从1996年起开始免征农业保险的营业税,但与巨大的风险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这一期间,经营农业保险的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险种由最多时的近百个下降至不足30个。人保自改制后农业保险业务已逐步停办,中华联合财险则勉强维持。2003年全国农险保费收入仅为46亿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004%,占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05%,占总保费收入的012%,农业保险深度低于005%,农业保险的密度不足1元。
(四)改革期(2004年至今)
2003年6月,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获准在成都组建财险分公司,这是首家进人中国的外资农业保险公司。2004年3月国内第1家专业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成立。与国内原有农业保险业务运作的重大差异是,安信保险将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经营。公司除经营传统的种、养殖业保险,还经营涉农财险和责任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等,实行“以险养险”,一旦遇到巨灾,公司通过再保险仍无法承担时,政府通过特殊救灾政策给予扶持。此后,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黑龙江垦区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相继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也预示着新一轮农业保险经营体制改革业已启动。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数的85%。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尚未涉及。自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就长期处于不景气状态。最近这些年,我国的保险业蓬勃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平衡即日渐凸显。1992-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817亿元下降到396亿元,到2004年,人均保费还不足05元。1985-2004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综合赔付率高达120%,远远高于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70%。在这种情况下,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央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了6个“一号文件”,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形势严峻,已经到了非加快发展不可的地步。
二、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在于有关政策因素和地方政府、保险企业的态度及农民对此的认识程度。
(一)农民收入低,缺乏参保的积极性。
过去几年中,由于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导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减少,以农为主的纯农户的收入增长尤其困难。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8元,2003-2009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连续6年低于这一水平。在这种收入低水平的情况下,每个农户扣除必须要缴的各类税费、生活必须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化肥农药饲料等必需品的支付外,真正可以支配的收入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再要支付一笔农业保险费,显然这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同时,由于农业保险规模控制较严, *** 作复杂,赔偿估价时双方意见往往分歧较大,一些本想参保的农民往往因此最终选择了放弃。另外,20世纪80年代,农民在社保站交养老金,但是最终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也使得部分农民对保险缺乏信心,因而参保积极性不高。
(二)保险公司实力不足,传统农业险难以为继。
农业保险是一种靠天吃饭的险种,往往是一个灾年就能吃掉以往数年的基金积累。中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天下论文比一般发达国家高出10%-20%。近几年来,中国农业每年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约为125亿元,而全世界平均每年也只有5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中国占了1/4的比例。农业保险是一种收费低、风险大、赔付率高的险种,盈亏平衡点是65%~70%保本。自然灾害、疫病突发的大面积、不可预期性,使保险公司从技术上无法回避风险,所收取的保费不足以维持赔付。因此,经营农业险的风险远大于目前其他财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实力不足,则很难 *** 作农业险,所以开发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目前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开办农业险,而由于常年亏损,它们的这项业务也在急剧萎缩。(三)国家财政给予的支持不够。
农业保险不同于民政部门的灾难救济,也有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不仅涉及到农村的收入再分配,还要求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吻合。目前,政府对农业保险仅予以免营业税的优惠,这显然是不够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财政补贴,让各保险公司真正看见其中的利益所在。只有商业保险公司看到了农业保险的利益,它们才可能自发地去开发其中的市场,而目前的农业保险市场是无利可图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较高的政府补贴,财产保险公司是不会自愿进入的,已经进入的也会逐渐产生抛弃这部分业务的想法。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其基础应是政府行为。中国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很“尴尬”的地步。商业保险被证明并不适合中国比较分散、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因而国家必须“兜底”。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否则,发展农业保险就只能停留在“呼吁和呐喊”的阶段。
(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较大。
我国农业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经营比较分散,而且较易发生道德风险。因此,农业保险的承保手续也比较复杂,调查、索赔成本较高。保险公司在赔偿入保农户损失前,调查程序繁琐,耗费的人力与财力相对较大。保险公司稍有疏忽,有的入保农户就可能虚报损失,获取额外利益。(五)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分散。
保险公司独自经营、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保险合作社经办等现行农业保险组织构成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是分散的,无法充分调动政府、保险人、被保险人三者的积极性。同时,政策性的保险机构不健全,使得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的主体作用很难体现。这些都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
(六)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
人才的极度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保险涉及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农业气象、农田水利、畜牧兽医等多个学科,涵盖面较广,需要多方面协作。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保险教育,又由于农险业务分散,查勘定额、赔付兑现工作量都较其他险种大,加上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农险都是敬而远之。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七)保险险种少,研发能力弱。
虽然农业保险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目前保险产品的结构还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质量低,更新速度慢,缺乏针对性。真正根据农民收入水平、风险状况量身定做的产品少之又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与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保险产品研发能力较弱直接相关。
三、加快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
(一)加强农业保险立法。
农业风险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而农业保险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更有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给予支持。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对农业保险的立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以确保农业保险体系顺利、健康运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尚无一套完整的针对农业保险的法律。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该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
(二)成立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
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考虑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逐步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这不仅符合国家的农业政策,而且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
(三)政府应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免交营业税,其他方面与商业性保险一样。要发展农业保险,仅靠保险公司是不够的,必须要有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世界其他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政府积极的政策性运作是农业保险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农业政策性保险就是由政府来主导农业保险的供给,政府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给予经营性补贴和其他扶植,并负责提供或指定机构经营。经营机构以对农业生产的风险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针对中国农村范围辽阔、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开发的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保险产品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给予申报这类产品的企业以开设保险公司的牌照。同时,对保险业为“三农”服务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譬如经济发展速度慢的地方,就要优先开发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防灾防损产品。
(四)设定农业法定险种。
根据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保险参与率越高,稳定系数越大,越趋于合理,但由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各地保户的参保能力差距较大。针对地区差异,可设定部分法定农业保险,就如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样。这将有助于提高保户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公司的资金积累,稳定农业保险的经营。法定保险的保险费在初期可由财政提供,或从扶贫款中拨付,也可以如捐赠“希望小学”一样发动社会捐助。
(五)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
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因此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农业保险要能可持续发展,则必须有完善的再保险机制支持。中央政府应该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农、林、牧、渔等产品的生产,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内具有再保险经验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进行分保,分散农业保险风险,降低农业保险的风险责任。
(六)建立多渠道农业保险体系。
我国地域辽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风险差异性较大。现阶段,要设立一家全国性(政策性或非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统一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在市场条件、管理水平、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的道路。可以建立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主要形式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立足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等。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要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
(七)加强保险人才培养。
我国目前保险人才缺乏。据统计,全国每年需要增加的保险人才上万名。因此,要发展农业保险,还必须注重人才培养。应加大保险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扩大高校招生人数。同时加强保险从业资格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职业培训,为我国的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又是最困难的时期。随着各项支持“三农”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及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落实,我们相信,我国农业保险必将打破“坚冰”,出现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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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政策出现新变化,河南省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取消,县级财政进一步减负。
4月11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河南省财政厅联合河南保监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了《河南省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
重点一: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县级保费补贴。为减轻产粮大县县级财政压力,自2016年起调整河南省现有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政策,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不变,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原县级财政负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2015年实际参保情况测算,该项措施,将直接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补贴县级财政负担1亿元”。
重点二: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为鼓励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通过险种创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河南省出台了地方特色险奖励政策。自2016年起,对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开办的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未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市县财政提供保费补贴且落实到位的,河南省财政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提供最高不超过市县实际到位负担保费比例50%的奖励,奖励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重点三:明确违法退出机制。为督促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2016年的农业保险方案,明确了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违法退出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凡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一个省辖市内累计两个县(市、区)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承办机构,各级财政三年内不支持其在该省辖市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二、河南农业保险如何“保险”农业
“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基础产业。通过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不仅关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乎国计民生。”5月28日,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联合主办的“河南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创新”研讨会上,农业保险专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说。
那么,目前农业保险在河南省实施情况如何?
河南省农业保险发展迅速;5月上旬,河南省局部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遭遇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袭击,局部地区农作物受损严重。据统计,风雹灾害期间,全省保险业共接小麦保险报案4466件,小麦保险报损面积145万亩,估损金额133亿元。
针对此次灾情,华农产险河南分公司对中垦种业基地承保的1500亩受损严重制种小麦,先行预付赔款130万元,为企业恢复再生产提供了基本保障。中华联合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对南阳方城县1102亩冬小麦的42万元理赔,惠及5个行政村97户农户,有效缓解了受灾农户的经济损失。
“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提高了农户抵御生产经营风险能力,同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起到积极作用。”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孙新雷表示。
从2007年以来,河南农业保险从无到有,实现了快速发展。来自河南保监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7568%。以小麦为例,承保农户25702万户,同比增长4513%;提供风险保障8723亿元,同比增长5927%。
截至目前,国家财政补贴品种中,已有12个险种在河南省开展,河南省还开办了烟叶和肉鸡2个地方财政补贴险种;农险经办公司有8家,河南省首家专业性农险法人机构——中原农险公司即将开业运转。2014年,苹果、石榴、种子等地方特色险种,生猪、小麦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险种破题起步,部分险种保额也大幅度提高。
农业保险机遇和挑战并存
尽管河南省农业保险整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有关专家也指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基础较薄弱、未来潜力巨大是河南农业保险的基本面。
“开办品种较多,但覆盖面不够大。”河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比如能繁母猪保险,已开办8年,2014年的承保率只有28%,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保险覆盖率为278%,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45个百分点。
庹国柱指出,农业保险具有“三低三高”特征,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亟待破解的难题。
另一方面,河南处在农业生产集聚集约步伐快速推进的转折时期,农业规模化经营将提高对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需求。据介绍,全省现在已有16万个家庭农场,39万个种粮大户,经营耕地3216万亩,占总面积的29%。
“农业规模化经营,对于经营者来说,带来农业收入占比提升、生产总体投入加大、经营风险集聚放大、保费支出总额上升,也将导致投保人对保险费率更加敏感,对保障范围更加关心,对投保公司选择更加慎重,对保险后续服务要求更高。”河南保监局局长李翰辉说。
农业保险发展的又一机遇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其越来越重视,政策利好频传。每年的“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保险纳入其中,并持续出台政策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不断提高保险保额、开办省级补贴品种,鼓励各地发展地方特色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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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市级财险分公司,如何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各项要求?近期,人保财险江苏省常州市分公司分别由三条产品线牵头组织了如何走创新发展之路的大讨论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点基本共识从经济环境的分析看,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的走势较难把握,前两年车市的井喷行情很难再现,单纯通过车险来实现规模发展已很难适应市场节奏。一是市场方面,当今财产保险市场,产品的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竞争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价格。而很多财险公司已逐步推进战略重心转移,更加注重销售网络建设,更加注重服务能力提升,更加注重管理形式优化,更加注重企业品牌打造。要巩固市场主导地位,单纯依靠价格竞争已不能完全应对当今的市场形势,而价格又是竞争过程中不容忽视的因素。二是意识方面,认清了慢进则退的竞争态势,坚持以加快发展不动摇的方针被绝大部分同志认可。在创新发展思路方面,要处理好传统直销与新兴渠道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团队建设与激励政策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管理升级与发展提速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流程优化与技能加强之间的关系。三是措施方面,要领先市场率先完成竞争方式的转变,需要从转变意识形态、增强销售能力、优化管理流程、完善服务水平、提升企业文化等方面努力,在控制综合成本率的前提下,实现竞争方式的转型升级。两个棘手问题一是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还不能适应保险市场的快速变化,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管理特别是流程管理的覆盖面还有待扩展。二是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与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尚有差距,部分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学习能力较差,跟不上公司业务和管理发展的要求。五项措施一是建立信心,正确认识创新发展之道。创新发展,就要转变发展模式,突破自我发展瓶颈,打造自身发展特色,这是地市级财险公司进一步应对市场、保持市场领先的根本出路。创新发展实际上是在原有经营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总结、转型、提升,达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对于常州市分公司,创新发展之路就是改变原有标准,在发展方面以市场为参照、在管理方面以系统为参照,以更加积极向上的经营理念、更加科学的考核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是持续推进,推进发展模式,不要仅局限在管理与流程,要围绕市场创新,围绕拓展之道创新。加强销售能力建设,整合内外资源,把有限的资源投放到发展最迅猛、最有发展潜力的渠道中去。当前车险要重视渠道,电网销是目前销售费用较低、也是公司掌控度最大的一个渠道,应合理地把人力、费用资源向该渠道倾斜,创新其他渠道合作方式,应积极寻找降低运营成本的新途径,实现从加盟者向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转变,实现从单一经营向多元化服务的方向发展,从服务客户向引导客户的方向发展。财产险要在巩固原有传统险种的基础上,拓宽发展领域,打造精品险种,要建立专业化销售团队,提升专业人才技能,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求蓝海。农险要加强农网建设,提升政策性农险保障水平,加强农村门店建设,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大做强农村保险市场。三是紧盯市场,各级经营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以市场为主导开展好各项工作。实现从“唯管控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摒弃简单的“唯管控论”,解决好管理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内部管理要成为业务发展的有利支撑,建立健全财务结算系统、出单等系统,提高集中作业平台运行效率,建立支持业务发展基础。流程平台要以效率和质量为核心,优化财务及出单流程,以高效率的通保服务支持基层经营单位和展业一线。四是做好服务,通过理赔中心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硬件和软件水平,让客户出险后更能感受人保的理赔服务优势。做好服务,需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提升品牌效应,要抓好服务意识、服务技能、服务政策、服务平台和服务流程五个方面。前两方面是优质服务的前提,后三方面是优质服务的保证。通过以上级为下级、机关为基层、后台为前台、外勤为客户、公司为社会的大服务理念,形成大服务的良性循环,实现客户服务价值利润链的最佳效能。五是激发活力,注重从荣誉、待遇、环境提高每个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世界上成功企业,无不都是靠人奋斗出来的,员工的素质和活力是企业前进的根本推动力,激发出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内在潜力,让他们勇于奉献出自己的智慧、才能,以更强的责任心去努力、去创造、去革新,企业才能在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中,实现蜕变升级。构建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相结合的HR体系,设计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职业生涯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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