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扩建需要什么资质

油库扩建需要什么资质,第1张

 新建油库工作基本程序手续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油库项目建议,申请立项。
(1)建设单位向上级单位提出项目建设建议,上报项目建议书,申请立项;
(2)建设单位在上级立项批复后,向所在地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商务局提请立项,上报立项请示;
(3)建设单位同时向所在地政府土地、建设规划、安全监督等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得到土地、规划、安全等部门的许可意向或同意选址已经规划红线图;
(4)向当地供电、供水、通信、市政等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取得供电、供水、市政道路交通、排水等意向许可。
2、建设单位立项申报
(1)建设单位得到上级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后,请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再上报审批;
(2)建设单位取得商务部门的批复以后(新建商业油库的立项批复由商务部下发),按照批复的规模请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单位依据商务部门的立项批复和油库设计方案向土地、规划、安全、铁路等部门提请立项:
a、向土地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土地部门在审核同意以后,下发用地规划许可或行文批复同意招拍挂形式使用该土地的批文,取得土地使用权;
b、向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规划申请,取得规划设计图,申请建设规划许可证;
c、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油库项目的选址安全评价,按照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预安全评价;
d、向政府环保部门提出申请,进行项目选址的环境预评价;
e、向当地铁路管理部门提出专用线建设和接轨的申请,按照铁路要求委托铁路设计单位进行接轨方案的设计、评价,在此基础上,铁路部门出具对专用线的许可意向;
f、利用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政府签订优惠和支持协议,得到政府的支持。
3、项目的设计
(1)建设单位根据可行性报告批复,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查;同时到当地水文气象部门索取油库所在地的水文、气象资料;
(2)将地质勘查报告和气象资料提供给设计单位,请设计单位编制油库的基础设计;
(3)基础设计完成以后,上报销售公司进行审查和批复;
(4)依据基础设计的审查和批复意见,设计单位可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4、项目的实施
(1)建设单位将油库项目的施工图报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请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
(2)向当地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建审科或重点科报施工图审查,请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
(3)建设单位将油库项目的施工图报当地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请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复核规划图,办理规划许可;
(4)根据基础设计和审批的施工图,进行工程建设、物资供应、技术服务、监理等内容的招标工作,有的地方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要求工程建设招标在当地备案或进行;
(5)建设单位协助中标的工程施工单位在当地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6)建设单位协助中标的工程施工单位在当地政府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备案,并申请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7)建设单位协助中标的工程施工单位在当地政府的环保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清运许可、办理建设工程环保许可证;
(8)建设单位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通水、通电等事宜;
(9)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由监理单位负责出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10)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施工。
5、项目的竣工验收
(1)工程建设完成以后,由施工单位准备竣工图和相关资料,与监理单位共同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建设单位组织对工程建设进行竣工初步验收;
(3)在初步验收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向当地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提请消防验收,出具工程建设消防验收意见书;
(4)在初步验收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提请安全验收,出具工程建设安全评价意见书,这是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合格后,申请办理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在初步验收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向当地铁路管理部门提请专用线验收,由铁路专业部门出具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意见书,这是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前提;
(6)建设单位上报当地政府商务管理部门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以后,按照《成品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或仓储证等事宜;
(7)各项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向当地政府档案管理部门申报存档;
(8)向建设规划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
(9)依据规划和档案材料,建设单位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建筑物权属证明(房产证)。

简单地说,先聘请环评单位编写环评报告,送当地环保局窗口即可。
复杂的说,有几个事情提醒您:
一、油库原有建构筑是否经过环评,并且验收。
1、如果经过环评、验收,且是小改造,可不需办理。若是较大改造,应该办理,且办理难度不大。
2、如果没有经过环评、验收,且是小改造,可不办(且很难办)。如果是大的改造,则须办。
二、是否办理其它审批
1、如果不办其它审批手续(如项目核准、安全评价等),则不需办理。但今天的懒惰可能会变成明天的历史遗留问题。
2、如果是扩容等需报批的,则必须办理(报发改委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时即要求环评报告及审批)。所有审批均完成,最终才可办理石油批发/仓储经营证,才能保证合法经营。
三、办理程序:
1、先做设计(起码有总平图和方案)。
2、聘请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3、提交项目所在地县级环保局。
4、(可能)组织报告评审会议。
5、领取审批件。
四、技术说明
1、环评报告书还是环评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俗称环评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版),20万立方米以上的办“书”,其它的编“表”。
表和书的评审程序差别较大,这个至关重要。还有是2005版名录和2008版名录差别较大,这个也要注意。
2、原有工程是否办过环评、验收:如果原有工程未办过环评,则要补办。补办的程序与新建项目一样,但难度偏大。补办时一般应包含卸油、装油设施,如果有码头,则都要编“书”。
3、投入:一般都要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国内单台设备无法满足,需设置一套处理系统),并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有计量装置、有标识、报环保局登记)。一般100万以内就可以解决。
环评费:如果报告表,需要5万以内。如果是报告书,约20万吧,另有评审费(吃、住、会议室、专家费)。
五、附上:目前建设项目环保问题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一些规章。
但因为上位法《环评法》规定范围过小,且内容延续《条例》,多数环保局使用《条例》,又因《条例》沿袭旧的开工、建设、试运行、验收的步骤制订,与实际差别较大,因此引起法律纠纷和行政案件较多,且多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扩大《条例》范围的嫌疑,其的有效性(法院判案依据)倍受怀疑。
因此,修改条例,进而修改20来部环保法律特别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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