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平潭推出六大方面举措

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平潭推出六大方面举措,第1张

7月1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 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进一步促进实验区外贸稳定增长,提质增效。《措施》主要内容:积极开展特色进口业务;持续稳定对外出口规模;大力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业务;完善对外贸易物流通道网络;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着力建设两岸特色贸易集聚区。

在积极开展特色进口业务方面,《措施》指出要支持跨境电商进口业态发展和支持进口台湾农渔产品。

“此外,我们也支持企业大力开展保税加工业务,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加工贸易、保税维修、再制造等,将会予以支持。”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措施》还特别指出支持培育岚 台海 空、海海联运通道,支持发展多式联运,拓展市场腹地。

“在产业奖补方面,我们会安排专门资金用于两岸特色贸易集聚区产业奖补兑现,推动特色产业的聚集。”该负责人说。(作者:何燕)

“前些天,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知我们,平潭筋骨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经通过奖补审核,奖励10万元,这真是件喜事!”昨日,平潭民间中医药学协会秘书长张纬坚向记者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平潭筋骨草被平潭人称为苦草、麻麻草,可用于治疗咳嗽等上呼吸道疾病、跌打肿痛、盆腔炎等。目前,由平潭筋骨草制成的门诊制剂“金草片”已在北京医院使用。

“接下来,我们将利用好这笔奖金,加大推广力度,让更多人特别是贫困户来种植,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张纬坚说。

平潭筋骨草通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审核并获得奖补,得益于实验区推出的知识产权相关措施。

据悉,为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助力企业发展,近日,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服务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措施》(以下简称《纾困解难措施》),围绕优化企业信息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加强质量助企服务等六个方面,制定了十五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精准度,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护航。

其中,在知识产权方面,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 平潭综合实验区 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办法》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落实“并联审批”制度,实现快速审核;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申请省级专利质押贷款贴息,给予区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资助和贴息;同时,依托“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团队,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发挥实验区商标受理窗口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的商标受理渠道,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符合提前审查和审理条件的商标、专利申请人,向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推荐快速审查。

按照规定,企业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公示年度报告。近年来,有不少企业因未及时公示年度报告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造成诸多不便。

对此,《纾困解难措施》明确,将通过支持市场主体主动修复信用、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行经营异常名录缓冲管理等措施,优化企业信用服务。

“2022年以来,共完成信用修复企业187户、个体232户,这些企业在后期的经营活动中将不再受影响。”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副处长梁荧说。

“此外,我们还针对困难企业和小微企业实施免费计量检测服务或减半收取检测费用等措施,加强质量助企服务。”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林海娟介绍,比如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即日起至12月31日,针对疫情防控用测体温类计量器具及出现困难的企业实施免费计量检测服务,区内小微企业的计量检测费用在原有收费标准上实行减半收取等。

《纾困解难措施》还强调,将通过深化多部门联动协作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消费维权模式等方式,建设多元维权渠道。通过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确保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于行政强制四类事项能够落实到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整治水电气、行业商会协会、港口交通、中介机构、银行机构等领域,落实疫情发生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降费政策,严查涉企违规收费,全力维护市场秩序。(融媒体记者 林小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平潭)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海关对经平潭进出境、进出平潭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平潭内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场所等进行监管和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平潭与境外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平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联接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海关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线管理。第四条 平潭应当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环岛巡查、监控设施和海关信息化管理平台;“一线”、“二线”海关监管区和平潭内海关监管场所应当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设施、设备、场地等。经海关总署验收合格后,平潭方可开展相关业务。第五条 在平潭内从事进出口业务,享受保税、减免税、入区退税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仓储物流和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等,并接受海关稽查。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与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和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第六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海关对进出平潭以及在平潭内存储的保税货物、与生产有关的免税货物以及从区外进入平潭并享受入区退税政策的货物(以下简称退税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第七条 海关对平潭内设立的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实行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第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进境的货物、物品不得从“一线”进入平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出境的货物不得从“二线”以报关方式进入平潭。
平潭内企业不得开展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第二章 对平潭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第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海关对平潭与境外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与生产有关的免税货物及退税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对平潭与境外之间进出的其他货物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第十条 除下列货物外,海关对从境外进入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保税或者免税管理:
(一)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进口货物;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明确不予保税或免税的货物;
(三)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一线”不予保税、免税的具体货物清单的货物。第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从境外进入平潭的实行备案管理的货物,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从平潭运往境外的货物,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第三章 对平潭与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第十二条 平潭内保税、减免税、退税货物销往区外,应当按照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从区外销往平潭的退税货物,应当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上述货物应当经海关指定的申报通道进出平潭;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后,上述货物可以办理集中申报,但不得跨月、跨年申报。
其他货物经由海关指定的无申报通道进出平潭,海关可以实施查验。
平潭内未办结海关手续的海关监管货物需要转入区外其他监管场所的,一律按照转关运输的规定办理海关申报手续。第十三条 区外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平潭视同出口,海关按规定实行退税,但下列货物除外:
(一)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采购的区外货物;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
(三)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二线”不予退税的具体货物清单的货物。
入区退税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认可的地点。第十四条 对设在平潭的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海关按照货物实际报验状态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设在平潭的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企业可以申请选择按料件或者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企业没有提出选择性征收关税申请的,海关按照货物实际报验状态照章征收进口关税。企业申请按料件缴纳关税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企业应当在手册备案时一并向海关提出申请;在海关征税前,企业可以变更申请;
(二)海关以货物对应的保税料件征收关税;
(三)对应料件如涉及优惠贸易原产地管理的,企业应当在该料件备案时主动向海关申明并提交有关单证,否则在内销征税时不得适用相应的优惠税率;对应料件如涉及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海关按照有关贸易救济措施执行。

您好,具体原因需要了解平潭奥园海樾项目的情况,但平潭奥园海樾项目受到多种因素限制,可能会导致交房时间的延迟。以下是可能导致平潭奥园海樾无法如期交房的几个原因:
1 项目规模庞大,建设周期较长。平潭奥园海樾是一座高端住宅小区,包括多栋楼房和相关配套设施。这样的建筑规模相对较大,因此需要耗费较长时间才能完成。
2 监管政策的变化。在中国的楼市监管政策越发严格的环境下,房地产开发商需要严格遵守各种规定,包括审批、核查、验收等等。如果这些程序发生了延迟或者出现了其他问题,就可能让开发商无法如期交房。
3 施工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以及政府行为如“一房一价”政策的实施等均有可能影响项目开发进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列举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如期交房的几个原因,并不代表一定有这些原因,具体情况需要以项目开发商的公告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为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这位考生,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工委,政府公务员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促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0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和2014年计划安排基数、2013年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130名,厦门市45名,漳州市125名,泉州市120名,莆田市65名,三明市125名,南平市125名,龙岩市125名,宁德市12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名额视情予以倾斜。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28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须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优秀学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和已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人选。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除省外“211工程”的重点大学、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外,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深入考察、聘前公示、组织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进行。
(一)发布公告及简章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于2013年11月25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统一发布本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从2013年11月25日8:00起至12月15日24:00止。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z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省内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聘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党委负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5)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4年1月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6)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7)各院校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福建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省外高等院校报考流程:(1)发布选聘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4)进入资格考试的人选上网缴交报名费。(5)报名费缴交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送所在院校党组织审核盖章。(6)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8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7)2014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考生随带准考证、身份z、学生证和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中楼(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将准考证送验并加盖钢印,裁下存根。同时,填写体检表、熟悉考场。
(三)统一组织考试
2014年1月19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场秩序井然,严肃考场纪律,对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参加考试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应届毕业生,在笔试后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有关手续。
(四)分批安排体检
2014年1月20日上午统一组织省外高等院校的考生进行体检。省内高等院校的考生,安排在考核后体检;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选聘人选。
(五)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察
由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按各地选拔计划数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研究提出考核人选名单,于2014年2月中下旬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
2014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由省里统筹协调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考察组,分别到有关院校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人选考察登记表》。
(六)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委托相关院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也可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适宜选聘的,予以取消资格。
公示结束后,应在2014年6月上旬前组织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要求参与体检者随带1张近期免冠1寸相片),按招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决定聘用及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和体检后拟定的聘用人选名单,于2014年6月上旬向选聘对象所在高等院校有关部门发出选聘通知,提请办理派遣手续。各高等院校应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对确定的大学生村官名单,未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同意不得改派。
参加选聘对象经笔试、考察、公示、体检等程序确定为聘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在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到村任职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对确定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由有关高等院校按选聘通知的要求,将其档案径寄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应在做好档案接收、登记、清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将档案转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大学生村官统一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随带毕业生报到证、身份z、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分配地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随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与大学生村官集体谈话,接着集中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农业生产基础知识、基层工作安全教育、基层管理工作等。7月31日前,由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分配到村任职、组织签订聘用协议和安排进村上岗。
五、选聘安排及管理
大学生村官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照回生源地或就近安排的原则,结合所学专业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派往能使其得到较好锻炼成长的行政村工作,既可以分配到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村,也可以安排在村级班子比较强、交通较为便利的村。选聘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到村任职一年以上、村民普遍认可的,根据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鼓励和引导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村委会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大学生村官在受聘期间,必须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遵守地方有关规章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要积极为大学生村官营造有利于锻炼成长的环境,落实完善培养人制度,注意发挥村“两委”主干的“传帮带”作用,并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和期满考核制度。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规定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施有序流动。
 六、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在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予以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予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为疏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渠道,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扶持措施:一是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录;行将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定向考录,如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还可参加当年选调生定向考录。二是在地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划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聘,并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相应给予加分;在所在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安排聘用。三是在城市社区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时,协调优先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并对当年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推荐参加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邮政公司等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的人员招聘。各地还应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形式,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宣传大学生村官的优势,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提供服务。四是对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给予协调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孵化”基地,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提供舞台。五是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报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村官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的,适时予以推荐担任村“两委”成员或村级“六大员”等,并对兼任村里有关职务的,给予享受当地相同职务人员的津贴。对参加招考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其工资标准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对家住城市分配到农村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在学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原户口所在地、家庭所在地、就业所在地;户口不在学校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或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
七、选聘工作组织领导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省委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按与省里相应部门,协调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健康、顺利地进行,在工作中要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
进行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等院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核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通力协作抓紧抓好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和流动等管理工作。
有关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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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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