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1张

为了保障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省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2代码:14500
3校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邮政编码:032300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形式:全日制
8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孙永富 院长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1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吕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考管理中心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8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管理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1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职成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
2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3国家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补助、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另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四、毕业z书的发放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z书。
五、咨询
办公电话:0358-7849923
传真电话:0358-7849925
咨询录取电话:0358-7849923
联系人手机:13097585888、18636467949
电子信箱:llzyzjc@126com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4日
附表:
2020年招生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学制(年)
科类
所在院系
学费(元/学年)
1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三年
文理
矿业工程系
4000
2
煤矿开采技术
520501
三年
文理
矿业工程系
4000
3
矿山机电技术
520503
三年
文理
矿业工程系
4000
4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520507
三年
文理
矿业工程系
4000
5
建筑室内设计
540104
三年
文理
电子信息系
4000
6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60102
三年
文理
机电系
4000
7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三年
文理
机电系
4000
8
电气自动化技术
560302
三年
文理
机电系
4000
9
智能控制技术
560304
三年
文理
电子信息系
4000
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560610
三年
文理
机电系
4000
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三年
文理
机电系
4000
12
酿酒技术
590102
三年
文理
经济系
4000
13
物联网应用技术
610119
三年
文理
电子信息系
40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三年
文理
电子信息系
4000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610202
三年
文理
电子信息系
4000
16
信息安全与管理
610211
三年
文理
电子信息系
4000
17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610213
三年
文理
电子信息系
4000
18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610215
三年
文理
电子信息系
4000
19
会 计
630302
三年
文理
经济系
4000
20
旅游管理
640101
三年
文理
经济系
4000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不出国学制4年,第4学年起可赴美国学习两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代收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收费在学生入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八、退费办法:
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学生资助办法: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渠道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愁、入学时不愁、入学后不愁。
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国标代码:13940 湖南省招生代码:4756)
1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建院校
2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
3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4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单位
5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6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7湖南省文明校园
学院简介
办学底蕴深厚
学校成立于1965年,距今已有55年办学历史。属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是一所以现代物流为主导专业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湖南省商务厅。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坐落于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离高铁南站12分钟车程,黄花国际机场15分钟车程,交通四通八达,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备。学生公寓标准四人间,配有空调和热水。
专业特色鲜明
学校全方位对接物流产业,打造现代物流大专业群,现有“现代物流管理”“智慧物流技术”“现代物流商务”3大特色一流专业群。并围绕现代物流开设物流管理、物流工程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物流金融管理等29个专业,其中物流管理、物流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物流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是国家级骨干专业,会计专业是省级精品专业。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全面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教师11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芙蓉教学名师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1名。我校有一大批教师在湖南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湖南省物流行业规划与科研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办学成果突出
我校教师、学生在省级和国家级的教学比武和技能大赛中获得的奖项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共获得各类奖项101项。特别是获得了一批国家级建设项目,如:首批物流管理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单位、物流信息技术国家职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全国教师思政课程教学展示一等奖、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基地、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优秀单位等。
行业有优势、就业有保障
现代物流业是国家基础性服务业、战略性支柱产业,是永不衰落的朝阳行业,优势明显、活力凸现,就业有保障。中铁五局、苏宁物流、三一重工、顺丰速运、京东物流等200多家企业是我校的校企合作单位和毕业生稳定的就业渠道。

一、招生对象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湖南省内职高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我院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3.填报了我院志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的考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填报我院志愿并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院将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分数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未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线的考生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达到专业分数线的,学院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三、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2020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语种要求:高考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各省招生部门网站。
2.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79,浙江省代码:0095,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有关招生文件。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z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院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八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邮编:311305。
第九条 历史沿革与管理体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2019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第十条 学科与专业特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设有27个本科专业,2020年招生专业有22个,分别隶属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优良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58619121。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2020年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八条 学院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省外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当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综合考虑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来决定优先顺序;当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2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CC),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学院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签订本科生校际培养“1+2+1”项目合作办学协议,选拔我院优秀本科生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市)学习两年,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后获得相应的学习证明,选拔规则另行发布。
(二)对于2020年浙江省进档的考生(除产品设计、会计学ACCA班、金融学CFA班及成电联合培养班)入校一个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实行转专业承诺,确保考生进入理想专业,具体如下:
1超过二段线65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
2超过二段线6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前三志愿专业。
第二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院均采用招生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第二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学院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六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截止日前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到截止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7750元/生·学年;
2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专业,24750元/生·学年;
3通信工程、产品设计专业,20000元/生·学年;
4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18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八条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生住宿费5人间以2500元/(人·学年)标准收取,4人间以3000元/(人·学年)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院:
招生网址:>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校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动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转型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会计学(转型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专科专业:
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金融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商务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z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z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z书。
第四章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第七条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校内奖学金、特困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转型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本科)、国际贸易实务、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高考改革省份为数学、语文、外语。
3、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清”原则,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名额录满,在二、三专业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4、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所有专业,对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我校本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单科分数均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录取结果。
5、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录取。
6、美术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二条
学校网址:>

黑龙江全面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承诺制,信用监管再提速!-工保网

2015年以来,国务院以上海市浦东新区等地为试点,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逐步向全国复制推广。在住建部于2017年下发《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至2019年出台《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后,黑龙江也于2020年先后下发《关于省级权限内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核查办法》,着手在住建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响应去年年底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强调的“加快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此次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申请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也旨在建立涵盖房地产开发、勘察、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多个类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体系,全面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1、事前告知承诺,优化资质审批

依据公告,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如在办理施工资质时,申请企业可按照审批部门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材料清单,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而后审批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作出准予决定,后在即日起10日内发放行政许可证件;申请企业承诺的信息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则不予审批。

这使得行政许可从原先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并行向单纯的形式审查转变,因此不同于此前数目庞大、流程繁杂、逻辑混乱的行政审批实践,告知承诺制通过简化许可程序、缩短许可时间,将大大缩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时限,降低市场准入条件,激发建筑市场活力;同时节约许可成本、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动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2、事后核查惩戒,强化信用监管

当然,事前告知承诺也离不开后续核查工作。依据公告,一方面审批部门将在作出许可决定后的6个月内对申请人承诺内容进行书面核查,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企业资质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另一方面,省住建厅将在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设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专栏,对经批准的企业名称、资质等级、人员资格等信息进行公开,以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经核查,审批部门将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实施惩戒:因申请人过失(不存在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导致申报材料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审批部门将要求其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否则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而申请人以虚假或隐瞒欺骗等不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同时3年内不得使用告知承诺的方式向省住建厅申请行政许可。

不难发现,事后审查和信用监管是震慑申请人、保障告知承诺制度顺利实施的充分环节。相信随着告知承诺制度的全面应用,行政审批信用体系作为保障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关键措施,也将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

告知承诺制所具有的后置审查、契约治理特征,也赋予其以信用承诺的特性。信用承诺主要包括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四种,亦可按照主体分为政府信用承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司法信用承诺三类,资质告知承诺制作为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便是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与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的融合。

正如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所强调,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是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的重要一环。在住建领域实行资质告知承诺审批,一方面将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另一方面将辅助审批部门依据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加以监管。审批部门亦可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将市场主体对于信用承诺的履约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行政审批中的作用,审批部门还可对诚信典型和近期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在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时提供“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如在《指导意见》中,国务院也提出: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除了企业这一市场主体,针对从业人员,人社部也于2019年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中试行了告知承诺制。可以期待,全面覆盖住建领域各主体的告知承诺制度体系将不再遥远,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制度以及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也指日可待。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号
护理、药学、食品营养与检测、呼吸治疗技术、会计、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空中乘务、学前教育、家政服务与管理(国际家政)、健身指导与管理、传播与策划、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美合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中韩合作)、音像技术、影视编导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美兰湖校区:上海市宝山区月罗公路2106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中美合作)、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学生就读校区为美兰湖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z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招招生日常工作;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护理、药学、呼吸治疗技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学前教育专业口吃不宜。
(三)空中乘务专业需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官网。
十、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无专业级分数级差要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5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05%,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在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五、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地均须达到D。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非艺体类专业:
工程造价、会计、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传播与策划,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护理、药学、食品营养与检测、呼吸治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家政服务与管理(国际家政),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空中乘务,每生每学年200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35000元。
艺术类专业: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音像技术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编导每生每学年19000元。
艺术设计(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40000元。
戏剧影视表演(中韩合作)每生每学年50000元。
体育类专业:
健身指导与管理,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4人或6人1间,有空调、卫生、热水沐浴)
(沪教委民〔2015〕4号)
十二、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院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866920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dianzi/1300010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29
下一篇 2023-05-2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