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政务十大案例之一】蚂蚁区块链-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链案例

【区块链政务十大案例之一】蚂蚁区块链-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链案例,第1张

历城区法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龙洞街道汇鑫路8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从济南市中心区域驾车前往历城区法院,需要沿着济南东外环公路向东行驶约10公里,经过历城区政府和历城区人民医院后,便可到达法院所在地。此外,也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乘坐公交车K92、K98、K156、K158、K162等路线,在历城区政府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即可到达法院。总体来说,历城区法院地理位置明确,不论是驾车还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都比较方便。

可以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或者直接向执行法院询问执行进度。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八十六条规定,执行实施案件的信息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执行审查案件的流程信息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公开,执行审查案件的裁定依法在互联网上公布。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八十七条规定,北京市法院通过开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执行实施案件的信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登录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案件有关信息。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九十六条规定,执行审查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依法公开案件承办人、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所处阶段等流程信息。执行审查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登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查询所参与案件的进展与动态信息。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九十一条规定,实行主动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制度,执行案件受理届满一个月、六个月(未结案)以及此后的每三个月,执行法院应当于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执行进展情况。

执行法院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及结果、下一步执行计划、需要其参与和配合的事项等内容,并听取其对案件执行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及北京法院APP移动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并与当事人进行互动交流。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九十二条规定,每月第一个、第三个周五上午为全市法院统一的执行接待日,由各院执行案件承办人集中接待当事人。对接待及其处理的相关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并入卷。各级人民法院对接待中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明确解决和处理意见。

扩展资料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八十八条规定,向当事人公开的执行信息包括: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执行措施信息、执行财产处置信息、强制措施信息、执行款项分配信息、执行裁决信息、暂缓、中止、终结执行信息、结案信息(包括执行标的实际到位情况)等。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业务规范和执行立案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拍卖、变卖公告和悬赏公告除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在报纸及网络媒体上发布外,应当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发布。

执行法院应当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限制出境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等信息。

参照《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第九十条规定,执行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执行法院还应当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北京市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与执行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盐城新闻求助热线:0515-88166133

如果事情比较复杂也可以可以发邮箱:newsyc@163com

扩展资料

工资被拖欠维权方法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新闻热线—盐城新闻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劳动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dianzi/1322897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6-23
下一篇 2023-06-2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