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是什么?

物联网是什么?,第1张

物联网就是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通俗地讲,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它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延伸和扩展,其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
第二,物联网的用户端不仅包括人,还包括物品,物联网实现了人与物品及物品之间信息的交换和通信。
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具有渗透性强、带动作用大、综合效益好的特点,是继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网之后信息产业发展的又一推动者。

前面板主要有:
指示灯及快捷按键区域,显示区域,扬声器,打印机,键盘区域,多线盘区域,总线盘区域,消防总机区域,集中供电模块区域
指示灯及快捷按键区域:主要显示指示灯状态,“警报器”是快捷启动整个系统的声光报警器(前提是此功能按键是开启的);
“手动”/“自动”是进行联动及手动的一个切换,设备运行正常情况下为“自动”状态,此状态下,一旦发生火警,就会启动联动公式,相应的设备就会开启,比如现场的雨淋阀开启,罐组及管道上方就会喷水降温。有时为了消防演练,可能会涉及手动启动设备,声光、广播、警铃等;
 “联动启动”功能主要是直接启动联动公式,系统会按照编程的逻辑功能进行相应的动作(前提是系统设置此按键开启状态)。
“自检”主要对系统进行一个自行检测
“消音”主要是针对有报警信息显示在显示器上,扬声器不停的有响声,当时把报警主机的声音关闭。
“复位”此功能是常使用的功能键,一旦有警情,扬声器会一直响,主机显示器上会一直显示报警信息(火警),对于现场误报的火警,可直接复位消警;当遇到火警现场手报按下,显示器显示具体位置报火警,先处理完成现场后,手报现场先复位,然后通知消防控制中心进行复位,这样就能将显示器显示报警信息消除,扬声器才会停止响动。

1火灾调查技术现状分析
受限于传统火灾调查技术的狭窄,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无法第一时间进入现场调查分析,确定起火时间、位置、原因以及火灾后的现场情况等。火灾调查工作多选择询问当事人或目击者的方式来收集火灾相关信息,但当事人由于关注力、表达能力以及受到惊吓等因素影响,不可避免地出现记忆偏差,叙述内容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在现场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询问过程中,需要反复多次询问,也可能存在描述不同、前后矛盾的问题,加之缺少火灾现场平面图支持,无法快速取证,大大降低了火灾调查工作效率。火灾现场环境隐蔽性和破坏性较强,传统技术局限性较大,无法收集准确、可靠的证据,调查工作合理性和有效性偏低,需进一步提升。
2火灾延伸调查工作现状及原因
21一般程序火调率和原因查清率低
以某市为例,近两年,共办理一般程序火灾事故调查16起(2019年9起、2020年7起),调查率分别为131%和111%,人均每年一般程序火调数量分别为033起和026起。在办理的16起一般程序火灾事故调查中,直接认定起火原因的仅2起,其余14起均采用不排除起火原因的方法认定,其中不排除原因2个的3起、不排除原因1个的11起,火灾原因查清率仅为125%。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干部火调业务水平不高,遇到火灾时不敢面对、不愿面对,说明火灾事故情况时没有底气,认定火灾原因时没有自信。
22专业人才不足,业务素质不高
纵火案调查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消防原因复杂,需要广泛的专业知识。改组后,消防队面临着一些人才变动,这些变动难以满足当今对专业精神的要求。调查需求得到扩大,就毛派国家安全援助部队消防组织而言,与原消防改革有关的职能被归纳为综合指导方针。目前在这方面只从事一项兼职工作。虽然每组配备3至5名消防队员,但没有专门的消防队。一些根部门仍被调离非消防岗位,没有消防经验,没有消防领域的系统培训,也没有进行专业消防培训。
23火调技术装备配备不齐全
就某市情况来看,目前仅支队和1个大队配置部分火调装备器材,其余大队没有任何火调装备,已配置的火调装备器材年限较长,火灾调查设备较为缺乏,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火灾调查仍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的经验型阶段,原因认定缺少科学依据和技术鉴定手段,往往难以令人信服。此外,由于缺少必要的实验和技术手段,一些火灾痕迹物证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掘和应用,物证无法长期妥善保管。
3强化火灾延伸调查及其结果运用的对策及建议
31提取事故现场静态信息
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借助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可实现基础静态信息的收集。目前消防设施分布、运行等静态信息已经录入到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中,不需要工作人员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收集资料,要灵活提取资料信息,在降低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强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火灾调查工作效率,实现现场资料管理信息化水平。具体信息包括建筑信息、单位基本信息、重点位置信息、信息、消防设施信息等,同时还可以了解建筑物内部和周围的消防水源、微型消防站、消防救援路线和灭火疏散路线信息等。
32建设火调队伍,打好火灾延伸调查工作基础
火灾原因查清楚是确保火灾延伸调查顺利开展的首要条件,要查清火灾原因就必须有专业的火调力量,火调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是做好火灾延伸调查工作的基础。一是加大政策支持。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完善火调人才培养机制,定期邀请专家开展针对性培训,实行跟班见学,强化对基层火调的指导力度,实行全员火调,扩充火调力量。二是强化考核评比。要充分利用现场教学、岗位练兵和考核评比,将火调工作纳入执法工作考评范畴,开展火调案例复盘,培养火调人员良好的工作习惯,实现程序规范化、 *** 作科学化,不断规范和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三是配齐技术装备。加大经费投入,优先保障火灾调查人员的防护装备,因地制宜配备其他类别的火调装备,充分发挥现代手段和技术的作用,准确、科学查明火灾原因,为火灾延伸调查提供有力依据。
33 *** 作功能设计
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的 *** 作功能设计方面,应遵循 *** 作便捷的原则优化流程,增强监控平台 *** 作界面可视化,确保各项 *** 作便捷展开。系统的通信功能作为设计要点,应充分契合智慧消防系统特性,选择CAN总线方式进行通信,实现监控平台与终端设备之间的信息传输和共享。实际上,系统应用可能由于 *** 作不当出现数据丢失、损坏,基于此,系统可以选择FIFO+Hash算法,实现CAN总线传递数据优先级处理,并通过多线程方式循环读取A线程数据,获取CAN数据置入到FIFO队列。B线程针对FIFO队列出队 *** 作,可以有效改善CAN数据丢失、受损情况,保证数据信息安全性和完整性。

智慧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和11月,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5日。

智慧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培训考试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考试均设智慧消防理论(上午段)、智慧消防实务(下午段)两个科目,考试内容包含了建筑信息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同时包含城市消防的设备设施安装、远程监控、智能预警、协同扑救、数字化预案编制及管理、智慧社区的全流程消防工作体系。中心对培训经考试合格的考生颁发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证书,持证人员纳入中心智慧消防工程师人才库。

一、物联网=技术(例如:激光远红外技术、数字控制技术等等)+产业(消防、农业等各个产业领域)+互联网(覆盖所有通信领域)+云计算(更行业精密计算)+大数据(更行业大数据导向)

通俗的讲就是将物与物,物与人通过高新产业链进行链接应用的高新信息技术。

二、物联网应用消防工程师=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检测、监控、维修等等)+消防产业(消防设施、工程单位等等)+互联网(3G、4G、5G等智能通信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全国消防产业、产品应用等等)的应用者。

通俗的讲消防物联网是指通过物联网信息传感与通讯等技术,将消防设施通过社会化消防监督管理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涉及的各位要素所需的消防信息链接起来,构建高感度的消防基础环境,实现实时、动态、互动、融合的消防信息采集,传递和处理,能全面促进与提高政府及相关机构实施社会消防监督与管理水平,显著增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灭火救援的指挥、调度、决策和处置能力。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参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地方消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第二章 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省有关消防工作规定。
(二)在立法权限内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消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消防方面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
(五)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六)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七)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九)组织和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加强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工作和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八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
(三)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
(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五)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消除。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建设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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