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物联网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怎么样?

河南中原物联网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怎么样?,第1张

简介:河南中原物联网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是经河南省领导批示同意专门为承建河南中原物联网产业基地项目成立的,2012年2月27日注册于河南省工商管理局,注册资金为15亿元人民币河南中原物联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所在地为郑州国际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投资约200亿元,总占地面积约5000亩,项目全部建成后规模上是中国中部最大的云计算及大数据处理中心,可覆盖服务于“中原经济区”三十个地级城市。整个项目建设分三期完成,第一期以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智慧城市民生工程系统(智慧健康医疗、智慧安防、智慧食品药品追溯、智慧家居等)作为主体投资建设项目;第二期结合中原经济区的发展以配套物联网扩展应用(多个智能物流配套园区、农业普及智慧体系、智慧交通体系等)作为主题投资项目;第三期全面覆盖中原经济区三十个地级城市为导向,建成中原经济区一体化的物联网网络体系,形成全方位的智能物联网应用。河南中原物联网产业基地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展示会在南阳举行。证明来自南阳广播
法定代表人:张敏
成立时间:2012-02-27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00000002521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里65号院1号楼

“由于物联网对产业和经济巨大的拉动作用,全国已有28个省市将物联网作为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之一,不少一二线城市都在建设或筹建物联网产业园。相信在未来几年,物联网的产业规模将进入快速增长期,而以下产业将面临较大的机会。”,广东西奥科技工程师如是说。
1传感器产业。传感器是物联网的核心器件,2010年的市场规模达到630亿元。我国传感器制造企业众多,但外资企业比重达到67%。国内传感器芯片研发生产薄弱,集中在低端的温度、湿度等物理量传感器研发,中高端赖进口。
2RFID产业。RFID在国内已有比较广泛的应用,其中最大的应用领域是电子票证,如电子门票、手机支付、车证及垃圾处理等应用;其次在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港口集装箱管理、食品安全溯源等领域也有较多应用。目前我国企业在低频和高频RFID方面技术相对成熟,但超高频、有源RFID未形成整体产业能力。
3基础设施服务业。云计算是互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联网中也是对终端感知到的海量数据进行处理的重要技术手段。目前我国云计算应用相对滞后,云计算市场没有形成规模化服务,但多个省市都在打造云计算中心,产业机会巨大。
4物联网应用。我国的物联网应用更多地是在行业内部发展和应用,如智能电网、智能交通等,但这些应用的发展将带动相关设备、基础设施和系统集成产业的规模发展。以十二五物联网发展的几个重点领域为例,可以看到每个领域都涉及庞大的市场规模,充满了发展机遇。

物联网就业前景很好,物联网产业具有产业链长、涉及多个产业群的特点,其应用范围几乎覆盖了各行各业。

物联网专业是教育部允许高校增设新专业后,高校申请最多的学校,这也说明了国家对物联网经济的重视和人才培养的迫切性。物联网的产业规模比互联网产业大20倍以上,而物联网技术领域需要的人才每年也将在百万人的量级。

物联网的基本特征从通信对象和过程来看,物与物、人与物之间的信息交互是物联网的核心。物联网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整体感知、可靠传输和智能处理。

整体感知—可以利用射频识别、二维码、智能传感器等感知设备感知获取物体的各类信息。

可靠传输—通过对互联网、无线网络的融合,将物体的信息实时、准确地传送,以便信息交流、分享。

智能处理—使用各种智能技术,对感知和传送到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实现监测与控制的智能化。

近几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物联网技术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就是物联网,但是现在物联网在涉密网络中存在着一些安全问题已经影响到了物联网的建设和发展。

一、物联网时代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

目前物联网已经被广泛应用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如:安全监控、二维码扫描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未来将是一个物联网的时代。因为物联网的核心基础是互联网,因此物联网在发展中也会面临着涉密信息遭遇黑客袭击的安全问题,所以物联网迅速发展的一大阻碍就是信息安全问题。

一是物联网在应用层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物联网的应用层是三层结构的最顶层。从物联网三层结构上面分析,网络层和感知层在技术层面已经相对成熟,而应用层在重视程度和技术成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为“数据”、“应用”是应用层的核心功能,物联网的应用层系统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整理,最后将整理出来的数据和各种应用结合起来。例如:物联网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就是通过对医疗数据处理、整理,然后结合平台系统进行应用的。物联网的应用层作为数据的最终接收方,在信息安全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是物联网在网络层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物联网的网络层是三层结构的中间层,主要功能为“输送”,所以也可以称为输送层。从物联网的三层结构上分析,网络层起到了一个纽带的作用,连接物联网的感知层和应用层。因为网络层需要对感知层的信息进行获取,然后安全的传送到应用层,所以物联网在网络层也存在着信息安全的问题。因为物联网的基础核心是互联网,而互联网具有不稳定的环境特点,所以物联网在传输层面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窃取信息的目标。

三是物联网在感知层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感知层在物联网的三层结构中,处于最基层,也是最容易攻破的一层。因为感知层主要的功能就是对与数据信息进行获取。

二、物联网时代信息安全应对的措施

一是物联网在应用层的应对信息安全问题的措施,应该加强对数据应用的安全管理。对此主要分为几个方面:(1)对数据的访问权限加以设计,因为客户群体的不同,分别设计出不同的访问权限。这样可以有效地限制用户的应用 *** 作,保证了相同客户群体的信息安全;(2)加强对数据认证制度的管理,例如密钥技术,一定要加强认证的制度,防止不法分子侵入,窃取用户信息;(3)对网络犯罪分子加大打击力度,在这点上,一定要对窃取信息的不法分子加大打击力度,在法律上面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4)对不同网络之间的管理进行融合,因为不同的网络有着不同的技术管理很容易给不法分子提供攻击空间,所以希望在未来建立起一个可以集中管理的数据中心。

二是物联网在网络层的应对信息安全问题的措施,需要解决的就是节点问题。对此主要分为几方面:(1)在点对点的对节上进行加密系统处理,然后再对信息进行传输,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把信息集中起来,保护信息在传送过程的安全;(2)在端对端的节点上进行加密系统处理,对于不同的用户信息可以采用不同的加密条件,这样可以更加灵活有效的保护用户信息安全;(3)加快跨网认证,只有减少输送时间,才能有效的减少不法分子的攻击空间,从而保护用户的信息的传输安全。

三是物联网在感知层的应对信息安全问题的措施,需要做的就是提高识别技术,直接有效保护rfid方面的安全,消除感知层面的安全隐患。例如:指纹识别,就是对用户身份进行标签处理。除此之外,还要提高传感器的技术 *** 作,对安全路由和用户的安全信息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加大保护用户隐私信息的力度。

未来的世界就是一个物联网的发展的世界。但是现如今我国的物联网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尤其是用户隐私信息的泄漏问题。对于物联网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逐步解决。只有解决了信息安全的问题,保护了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了人们的经济财产安全、保护了国家的安全,物联网才能够迅速发展,才能迎来中国的信息化时代。

物联网市场规模持续稳步增长 云平台成为竞争核心领域

物联网市场规模持续稳步增长

2017年以来,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持续稳步增长,跨界应用不断兴起。我国物联网数据规模及多样性持续扩大,行业生态体系逐步完善,细分领域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产业技术和应用发展进入落地关键期。

前瞻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物联网行业应用领域市场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达398亿美元,同比增长21%,到了2017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达到了798亿美元,同比增长14%。预计2018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美元,达到1036亿美元,同比增长30%。

物联网发展呈现新特点与趋势分析

1、全球物联网设备数量爆发式增长,物联网解决方案渐趋成熟。2017年以来,全球物联网设备规模、普及率和企业级应用项目的爆发式增长,物联网解决方案渐趋成熟。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物联网设备数量强劲增长,达到84亿台,首次超过人口数量。全球物联网市场有望在十年内实现大规模普及,到2025年市场规模或将成长至39-111万亿美元。

2、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突破万亿,物联网云平台成为竞争核心领域

2017年,我国物联网市场逐步回归理性,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全年市场规模突破1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5%,其中物联网云平台成为竞争核心领域,预计2021年我国物联网平台支出将位居全球第一。具体来看,C端用户(个人用户)更加关注物联网设备带来的实际智能体验,B端用户(行业用户/企业用户)则更加关注物联网应用的投入产出比。

3、物联网细分领域热度出现分化,技术演进驱动应用产品向智能、便捷、低功耗方向发展

2017年以来,物联网在交通、物流、环保、医疗、安防、电力等领域逐渐得到规模化验证,“物联网+行业应用”的细分市场开始出现分化,智慧城市、工业物联网、车联网、智能家居成为四大主流细分市场。芯片、智能识别、传感器、区块链、边缘计算等物联网相关新技术的迭代演进,加快驱动物联网应用产品向智能、便捷、低功耗以及小型化方向发展。

4、中国物联网重点上市企业营收达48338亿元,同比增长207%,创近五年新高

2017年,我国沪深板块52家及港股板块11家重点物联网上市企业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均创近五年新高,概念股交易趋于活跃,亏损面收窄,企业净利润总额波动增长,总体盈利情况出现好转。

5、无锡持续深化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累计建成、获得20多个物联网相关国家级品牌

2017-2018年,无锡持续强化应用试点示范,健全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物联网产业发展路线图进一步细化,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进程逐步加快,“一核两翼多元”产业格局凸显。截至2017年底,无锡物联网营业收入2437亿元,拥有物联网企业超过2000家,发明专利申请量2500多件,承接的物联网工程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700多座城市,其中国家级重大应用示范工程21个,牵头制定国际标准“物联网参考架构”,正式掌握顶层架构标准主导权,已累计建成、获得20多个物联网相关国家级品牌,全球影响力稳步提升。

中国物联网行业生态体系日趋完善,但仍存在一些发展瓶颈。市场与产业协同不足,行业标准政出多门,高端产品研发能力有待提高,网络基础设施亟待全面升级,数据隐私和安全问题仍然突出等。

中国物联网产业应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夯实物联网应用基础,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协同,加快开发消费端规模化应用产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标准互 *** 作研究;明晰安全防护思路,各有侧重分类实施。

物联网在中国迅速崛起得益于我国在物联网方面的几大优势。
第一,我国早在1999年就启动了物联网核心传感网技术研究,研发水平处于世界前列;
第二,在世界传感网领域,我国是标准主导国之一,专利拥有量高;
第三,我国是能够实现物联网完整产业链的国家之一;
第四,我国无线通信网络和宽带覆盖率高,为物联网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设施支持;
第五,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支持物联网发展。 物联网在中国高校的研究,当前的聚焦点在北京邮电大学和南京邮电大学。作为“感知中国”的中心,无锡市2009年9月与北京邮电大学就传感网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签署合作协议,标志中国“物联网”进入实际建设阶段。协议声明,无锡市将与北京邮电大学合作建设研究院,内容主要围绕传感网,涉及光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控制、多媒体、网络、软件、电子、自动化等技术领域,此外,相关的应用技术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工作也同时纳入议程。
为积极参与“感知中国”中心及物联网建设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保持、扩大学校在物联网研究领域的优势。南京邮电大学召开物联网建设专题研讨会,及时调整科研机构和专业设置,新成立了物联网与传感网研究院、物联网学院。2009年9月10日,全国高校首家物联网研究院在南京邮电大学正式成立。新华日报记者探访了南邮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研究中心”,这里的研究者与“物联网”打交道已有五六年。在实验室,一些“物联网”产品已经初见雏形。此外,南邮还有系列举措推进物联网建设的研究:设立物联网专项科研项目,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物联网建设的研究;启动“智慧南邮”平台建设,在校园内建设物联网示范区等。
世界第一块工业物联网芯片
2012年由重庆邮电大学研发的全球首款支持三大国际工业无线标准的物联网核心芯片——渝“芯”一号(uz/cy2420)在渝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工业物联网技术领域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为我国掌握物联网核心技术的国际竞争话语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对加快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第一家高校物联网工程学院
2010年6月10日,江南大学为进一步整合相关学科资源,推动相关学科跨越式发展,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物联网产业发展,江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和江南大学通信与控制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成立“物联网工程学院”,也是全国第一个物联网工程学院。
2012年6月,教育权威数据在物联网爱好者论坛建立开设物联网工程专业的物联网学校查询系统,专为物联网工程专业学生服务,方便大家查询开设物联网工程专业院校。 2011年4月,长安大学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大学,推动陕西省(国家物联网中心)相关学科跨越式发展,推动地方经济,服务物联网产业发展,长安大学和西安浐灞生态区共建长安大学科技园”,也是全国第一个拥有直接服务于物联网板块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项目描述: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长安大学联合具有较强技术转化实力的企业打造物联网产业园区,依托西安地区科研综合实力和人才优势,重点发展超高频RFID、高端传感器的研发及技术转换转让,打造物联网器件集散、物联网行业应用解决方案集聚、物联网产品展示以及研发办公、商业配套。
目标招商企业(项目):项目主要吸引物联网集成技术、软件开发及产品销售企业入区经营;吸引智能物流、环保、交通、电网、安防、家居等六个主要门类的研发服务类企业和项目入园。 权威人士日前向记者表示,首批5亿元物联网专项基金申报工作已启动,共有600多家企业申报。工信部已筛选出100多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物联网专项基金总计50亿元,预计5年内发放完毕。
工信部、财政部4月联合出台物联网专项基金相关管理办法。该基金将重点支持技术研发类、产业化类、应用示范与推广类和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四大项目。已形成基本齐全的物联网产业体系,网络通信相关技术和产业支持能力与国外差距相对较小,但传感器、RFID (无线射频技术)等感知端制造产业、高端软件与集成服务与国外差距相对较大。我国大陆共有450余家从事敏感元件及传感器生产厂家,但外资企业占67%。 据透露,申请首批物联网专项基金企业多为中资企业。通过物联网专项基金引导,有关部门希望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加快产业培育和发展。 物联网工程师证书是根据国家工信部门要求颁发的一类物联网专业领域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紧缺人才证书。
该证书被划分为5个方向:
物联网工程师、节能环保工程师、物联网系统工程师、智能电网工程师、智能物流工程师。

息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及
质疑答复行为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投标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质疑及质疑答复的行为,避免由于质疑答复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供应商不必要的投诉,引导质疑供应商与被质疑方通过质疑程序解决质疑,提升质疑事项处理效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制定本通知。
第一条 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第三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第四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第五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同时提供电子邮箱,以便提高质疑答复效率)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需提交必要的证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第七条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竟争性碰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第八条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九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侯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成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第十一条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供应商质疑均应先接收后决定是否应子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质疑或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外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等可留痕形式)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会同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解释或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必须经过客观调查、充分查证、需有理有据。代理机构同采购人对质疑答复需统一意见,共同加章;意见不一致的,应分别将相关情况书面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质疑答复答非所间,敷衍了事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后,1至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公司本级新代理项目。被质疑事项事实清楚的,有关法规明令禁止的,通过质疑程序可以定的,代理机构仍对被质疑内容拒不修改或不依法依规答复的,最终导致供应商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后,3至12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公司本级新代理项目。
第十三条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加对质疑答复不满(包括对质疑答复中新举证的不满或异议)。可就不满或异议的部分在7个工作日内直接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起二次质疑,供应商提起二次质疑后,可将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告知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监督电话:0376-5935027邮箱xixiancaigougu@sinacom),政府采购股将对该项目二次质疑答复重点关注。
第十四条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收到二次质疑后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应仔细研读认真答复,二次质疑答复发出前应向财政部门备案、一次答复中举证不充分的应补充举证,发现错误的应及时纠错。二次质疑答复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发现质疑答复中存在明显不当的,可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出“重新答复质疑意见函”。对于答复中存在明显过错的,质疑答复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将建议采购系购人重新选定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不整改,导致投诉且投诉事项成立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对存在过错的代理机构禁止其1年本级代理业务。
第十六条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提高质疑答复能力,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应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二次质疑,力争通过质疑处理解决疑义,提高疑义处理效率。
第十七条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需在质疑答复的最后用黑体显示以下内容:
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特别建议:按照《息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及质疑答复行为的通知》,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如对本次质疑答复不满的,(包括对质疑答复中新举证的不满或疑义),可就不满或异议的部分在7个工作日内再次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起二次质疑,并将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告知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监督电话:0376-5935027邮箱:xixiancaigougu@sinacom),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将对该项目二次质疑答复重点关注,力争通过质疑环节高效处理疑义。如您对二次质疑答复仍然不满的,可在二次质疑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十八条 供应商提起二次质疑不能超出一次质疑范围,但针对质疑答复及质疑答复中新证据的质疑除外,供应商对二次质聚答复仍然不满的,可在二次质疑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十九条 对于供应商的投诉,财政部门发现质疑答复存在明显过错的,可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发出“重新答复质疑意见函”,投诉事项通过质疑重新答复解决的,供应商撒诉的,财政部门终止投诉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采购文件的投诉,事实成立的,采购人需重新选择代理机构,不得再委托原代理机构采购。一个年度代理项目被投诉2次且事实成立的,12个月内不得代理本级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存在以上问题的,有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子通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息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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