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是传销吗 警惕: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传销新骗局

物联网是传销吗 警惕: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传销新骗局,第1张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传销。但不排除传销分子以此为嘘头进行传销。

有以下行为的则被判定为是传销:

1、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2、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z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有2个:一是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二是刑法224条之一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资料扩展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

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

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

资料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物联网

CDC物联网数字货币是由LCF物联网数字货币演变而来的传销骗局。

cdc物联网已被警方定义为传销。物联网是一个行业的名称,就像钢铁业、饮食业一样的某个行业,正规物联网公司是不会要求用户缴纳资金的。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

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

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

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

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扩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

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虚拟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日报网-一分不投两年赚2400万?新骗局!至少已有数百人

中国物联网维华天下是传销组织。

近期出现的“维华物联网”等是最新骗局!不法分子以“精准扶贫、回馈社会”和“军融民、中国梦”等国家(军队)项目的名义,冒充国家(军队)而成立了所谓“维华”系统。

部分区域出现自称“维华系统”的组织,冒充国家政府部门名义成立虚假政府领导小组,煽动群众集体开办yhk,疑似利用yhk信息从事电信诈骗等非法活动。

扩展资料

维华天下物联网数字货币又是我们之前披露过的物联网“打造”的有一个涉嫌非法集资的金融骗局,还打着“央行数字货币”的旗号,中国人民银行官方发布了《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

央行提醒消费者,目前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我国的法定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的人民币。

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也发布了紧急提示,要警惕维华骗局。

参考资料来源 理性爱国,“维华物联”,谨防中招!--银行家园网 

参考资料来源  警惕“维华系统”骗局,系好您的“钱袋子”_涉嫌传销_

建议友友们千万别相信这些,家里的亲戚已经沉迷一年多了,家里人都给她说过很多次是假的,并且也给她列举了种种不正常的现象让她警惕,可每天晚上家里播放着他们微信群里那些洗脑的言论,真的让人非常的无奈。
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因为骗子总是比你更容易触及人性中的弱点,最好的拒绝骗子的方法,就是不相信这些天上掉的馅饼,不去想着赚一些小便宜。所有的骗子,都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或者还在幻想着更大的好处时候,就已经拿到他想要的好处,然后离开了。
建议好奇心重的友友可以去阅读一下文章《惊天骗局"中国红梅集团博智大爱平台"诈骗骨干大曝光!》
"中国红梅集团博智大爱平台"就是披着“博智”“大爱”外衣,干着罪恶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采用所谓的“借钱”方式进行诈骗!
李红梅和白景龙在会议和各种不同场合的讲话摘要:
我们组建的”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博智大爱平台”简称CDC是国际民生大盘,是国家批准的唯一合法的物联网平台,是中国物联网的试验田。“中国红梅集团”和“红梅基金会”的手续国家已经给我们批下来了
1、挂牌后,上面派人来与我们平台的专家对接,研究与国家物联网并网的问题。
2、徐正玲说:我们9月24日(中秋节)正式挂牌,这个日子是首长定的,挂牌工作从头到尾都是首长直接安排的。
白景龙谎称:“红梅局长”和李总裁是国际上重点暗杀的对象,所以国际上很多的特务已云集昆明,因为美国各大银行的银根就是我们的皇家资产,美国的纽约早已经抵押给我们皇家了,二战以前的美国印制美元预留的号段和印制模板及印制美元的纸张也在我们的手里抵押着呢,这些东西早已运回国内了,我们就是凭这些东西制约美国,同以美国为首的国家清算的。“红梅局长”是负有特殊使命的人,必须确保“红梅局长”的安全。
3、徐正玲说:挂牌期间,昆明电视台和春城晚报报道过我们的负面消息,这两家不准进入会场,挂牌后要他们给我们一个说法,必须达到我们的满意,以后如果再报道我们集团和平台消息的时候,必须征得我们的同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昆明电视台和春城晚报揭露过这个骗局)
挂牌后“董事局”成员和各“部长”,“集团”在昆明每人解决一套100多平方的住房,把家属带来,领导班子调整后下去的分局长和部长,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补偿,发放的时候要举行一个形式的。
这就是赤裸裸的传销!!!
珍爱生命,远离传销!

可以说是吧,因为有很多共通之处,别人非要说不是也能扯出理由来。
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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