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智慧城市发展模式PPP有何值得学习

创新智慧城市发展模式PPP有何值得学习,第1张

《中国智慧城市惠民发展评价指数报告(2015版)》(以下简称“报告”)于2016年1月23日,在中国信息协会主办,《中国信息界》杂志社承办、中国信息协会信息惠民分会与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办,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信息化与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支持的“2016中国智慧城市发展与合作年会”上正式发布。

据悉,2015年对于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是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正在进入一个更加务实且注重实效的发展阶段。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各城市政府越发关注“惠及民生、服务百姓”,并将这一理念摆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核心位置。2015年度的报告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在2014年度报告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成。

智慧城市惠民的理论模型

据了解,《中国智慧城市惠民发展评价指数报告(2015版)》于2015年5月份启动,至12月底结束,历时近8个月的时间,从344个地市级以上明确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的各部委试点城市中,通过在线数据爬取和大数据分析等科学手段和方法初步选取了排名前100个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惠民城市;并在此基础上,按副省级以上城市、省会城市、地市级城市进行划分,进而对这些入围的优秀试点城市的惠民发展情况展开进一步系统调研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副省级以上城市“智慧城市惠民”排名前10名

依据评价结果,2015年度进入副省级城市以上“智慧城市惠民”排名的前10名的城市有上海、北京、广州、哈尔滨、深圳、杭州、西安、重庆、青岛、南京;

省会城市“智慧城市惠民”排名前15名

进入省会级城市“智慧城市惠民”排名前15名的城市有广州、哈尔滨、杭州、西安、南京、合肥、成都、长沙、郑州、石家庄、南宁、太原、济南、武汉、长春;

地级市城市“智慧城市惠民”排名前20名
进入地级市城市“智慧城市惠民”排名前20名的城市有佛山、本溪、威海、宜昌、苏州、上饶、珠海、大庆、泉州、芜湖、新余、无锡、嘉兴、潍坊、徐州、桂林、温州、东莞、扬州、莆田。

据主办方《中国信息界》杂志社执行总编辑、中国信息协会信息惠民分会副秘书长尚进介绍,2015年度“中国智慧城市惠民发展评价”工作是针对全国344个地市级以上城市进行评价,并从中选出100个优秀城市进行系统性评价。进入该报告评测名单中,但未列入排名的其他城市也都是“优秀惠民城市”,但不做具体排名。

智慧城市惠民发展评价指数整体得分(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智慧城市惠民发展评价指数得分离散分布图

评价结果显示,2015年度我国智慧城市的“惠民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特征和趋势:
一、智慧城市惠民发展将有助于加快推进社会民生问题解决;
二、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将成为了智慧城市惠民发展的重要形式;
三、中小城市的智慧城市惠民建设有望快速发展;
四、智慧城市惠民建设的发展模式和演进趋势存在差异化。
个别以强调“物联网”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驱动力的“技术型”或“政策型”智慧城市,在“惠民发展”方面,表现趋于客观,并非十分抢眼。

针对现阶段中国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智慧城市惠民发展评价指数报告(2015版)》提出了以下六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避免信息孤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构建惠民大数据,提供决策数据支撑与管理;
三、应建立智慧城市知识支撑体系,深化惠民策略研究;
四、继续注重区域优势和特色,激发智慧城市惠民发展活力;
五、尊重知识,关注培养高端人才,要保证人才的引用、培养和合理使用;
六、大力推动地方及各行业智慧城市惠民发展自评价工作。

据悉,2015年度报告由中国信息界发展研究院,联合清华大学媒介数据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智慧城市研究中心和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权威研究机构或组织,共同组建研究团队完成。接下来,几家单位将通过各自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向各有关部委及相关城市,重点推荐该研究成果,并计划结合当前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及评价工作,进一步深入研究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不落地、不惠民”等问题,与此同时也将面向全国各有关城市开展更为系统性的研究咨询服务。来源>梅江区 关 于在 全 区 公 民 中开 展 法 治 宣传 教 育 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 区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 省、市 《关于在 全省(市) 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精神,结合我 区 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奋力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 梅江 ,为“十四五”时期我 区 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 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为 巩固梅州为全省最安全的地区之一而贡献梅江努力 。

二、主要任务

( 一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引导青少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履行全民普法职责,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 二 ) 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规范我 区 公民宪法宣誓仪式和平台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在全 区 中小学继续组织实施“宪法教育大课堂”进校园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推动宪法宣传进宾馆、进酒店常态化。

( 三 ) 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 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发挥好国家机关在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级党 组织 和国家机关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优质产品。在全 区 中小学开展“民法典故事会”进校园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 四 ) 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网络安全法 、生物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和“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五 )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 建党 100 周年为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 与 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落实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法院庭审案件不少于一次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 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全 区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坚持从青少年抓起。 全面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制定我 区 关于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规范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评估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 开展分众化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组织社会第三方开展“全民法律素质测评”。

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 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普法教育制度。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行为。

(二)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组织开展全 区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压实责任单位普法责任,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工作模式。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

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落实法官、检察官 、 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机制,加大媒体以案释法平台建设,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公民旁听司法审判、观摩行政执法活动。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等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治宣传义务,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实施法治点亮城市地标行动,推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普法节点, 各镇(街) 地标性场所、风景名胜区、公共交通工具(站点)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 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办案程序中,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提升社会效果。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健全激励嘉许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普法志愿者动态管理平台。加强全 区 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建立登记管理和星级评定工作机制,采取订单式普法,组织开展“全 区 普法讲师团普法公益行”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服务与社会服务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法治宣传服务体系建设。

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 完善普法集群网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对接全国 、省市 普法“中央厨房”和普法优质资源库。建设 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形成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小游戏在普法中的运用,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新体验、新模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着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开展社会评选“诚信守法”和“失信背约”活动,通过引发社会讨论,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利必有救济”“有权力必有监督”等意识,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二)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模范守法家庭评选活动。

(三) 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广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利用好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结合实际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法治文化特色村(社区),串珠成链,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路线。到2022 年,以镇(街道)场馆、镇街中心、村居站点为载体,实现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四)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积极参与 全省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打造一批 具有客家特色、 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对具特色的法治宣传品及组织和个人积极向省市普法办推荐。

(五) 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 制定我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文化产业统筹发展,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建立政府购买法治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法治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在全区扶持培育一批有知名度、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创作队伍,在区法学会成立法治文化研究会。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 化为依法治理效能

(一) 深化法治建设 “四级同创”活动。 深化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制定完善评价标准体系,提升创建活动质量。支持镇(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镇(街)。结合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 1 天(累计 8 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 1 次法治讲座。组织培育“法律明白人”,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 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 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依托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省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我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到基地接受 1 次以上的法治教育。继续开展全区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四)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深化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全省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创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 进一步推动企业依法治理,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文化软实力,提升企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 开展社会应急状态下的普法专项行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单位要科学制定本地、本系统五年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梅江建设、平安梅江建设、 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

(二) 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组织推动、检查指导、督促督导职能作用。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各镇(街)各部门普法工作实施情况年度性、阶段性和专题性检查、视察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普法效果社会评估。建立完善对各镇(街)各单位的工作评估、情况通报和重点约谈制度。

(三)加强工作保障。 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一线。把普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把普法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贫困村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安排年度普法专项经费,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结合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评估检查。 根据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区各镇(街)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年度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对未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情形的,依照《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普法主管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中华网财经11月2日讯:中华网财经从住建部官网获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四方面提出试点任务。

具体来看,(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等标准规范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新建社区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布局、综合配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既有社区可结合实际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和形式,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短板。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二)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安防、停车及充电、慢行系统、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三)推进智能化服务。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整合家政保洁、养老托育等社区到家服务,链接社区周边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推进社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协商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推进设计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对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统筹推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方法、创新建设模式、完善建设标准,以点带面提升完整社区覆盖率。组织本地区每个城市(区)选取3—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等。

另,该试点工作自2022年10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围绕以上四方面内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西北大学院校代号即代码为10697。西北大学,简称“西大”,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介绍
西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长安联盟创始成员,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由清朝光绪帝御笔朱批设立。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国立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截至2022年4月,学校有太白、桃园、长安三个校区,总占地2360余亩,设有24个院系、88个本科专业;拥有24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工3千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4人;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3万余人,研究生11700余人,国际学生600余人。
院系专业
截至2021年5月,学校有24个院(系),89个本科专业。
截至2020年5月24日,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

附属医院:西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北大学附属医院、西北大学附属神木医院、西北大学附属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西北大学附属西安高新医院。

师资力量
据2021年1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教授)5人,国际科学史研究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万人计划”项目入选者2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5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
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现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教学建设


据2019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1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19个省级名牌专业、34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地质学实验教学中心、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应用经济学与管理学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基地班):经济学基地班、历史学基地班、物理学基地班、化学基地班、地质学基地班、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理论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历史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特色专业:地质学、化学、经济学、资源勘查工程、历史学、物理学、中药学、汉语言文学、考古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行政管理。

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地质学、化学、经济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物联网工程、能源化学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地质学、化学、经济学、文物保护技术、历史学、中药学物理学、过程装备与控制、汉语言文学、考古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行政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地理信息系统、材料化学。

省级名牌专业:地质学、化学、物理学、经济学、历史学、资源勘查工程、考古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地理信息系统、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生物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文物保护技术、行政管理。

省级一流专业:考古学、历史学、经济学、化学、地质学、物理学、汉语言文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电子科学与技术、新闻学、材料化学、化学生物学、应用物理学、文物保护技术、材料物理、生物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生物科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应用化学、工商管理、世界史、软件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行政管理、物联网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化学、法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哲学。

教学成果

2018年,学校3项教学成果荣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合作交流
西北大学于1992年成立了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逐步发展成为全国对外汉语教学的重要基地之一。2004年,西北大学还与巴黎法语联盟合作成立了法语联盟-西安语言文化培训中心,成为西北大学乃至西安地区的师生学习法语以及赴法留学深造的平台。为了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西北大学精心策划了选派优秀在读本科生前往美、德、日、法、英等国的友好合作院校学习半年或一年的交流项目和选送部分本科毕业生赴美、英、德、法、日、奥地利等国外知名大学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项目等。
科研机构
据2019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基地,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9个省部级理工类科研基地和17个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科研成果


                                 

西北大学承担国家“973”、“863”、“攀登计划”、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计委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国家或省部级项目437项,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233项,发表学术论文12101篇,出版专著692部。

据2000、2001、2002年统计,该校被SCI收录论文数在全国高校排名分别居第27位、26位、28位。中国校友会网2011、2010年中国大学nature&science论文排行榜中西北大学均为9篇,分别名列第5和第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先后获得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陕西省最高科技成就奖等一系列重大科技奖励。西北大学一批科研项目获国家立项,并获得较大额度的资金资助。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获32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承担国家科技部首届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获5029万元资金资助,《名家四子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获准资助额度18万元等。

1998至2008年,西北大学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陕西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一系列重大科研奖励,科研成果5次入选“中国十大科技进展”、“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和“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在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了12篇论文。1997年,西北大学被SCI收录的论文数只有37篇,到了2004年,这个数字就上升到了200篇。

2006年,西北大学共有327篇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


学术交流
西北大学具有面向世界开展国际交流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美、英、法、德、日等20余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1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邀请了包括杨振宁、李政道、普列高津、巴丁、丘成桐、福井谦一、李约瑟、吴健雄、赵浩生、费正清、哈肯、利普斯科姆、克里夫·格兰杰、大卫·格罗斯、莫瑞斯等诺贝尔奖获得者或世界一流科学家在内的800余名国际知名学者来西北大学讲学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国际学术会议40余次。

学术资源

馆藏资源

截至2020年底,西北大学图书馆累计纸质藏书324万余册,电子图书277万余册,电子期刊82万余种,数据库258个,电子学位论文808万余册,音视频6万小时。现已建成了传统纸质资源与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学位论文、文摘索引、光盘、多媒体、视频等电子资源相互并存、互相补充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特色馆藏中尤以16万册线装古籍的收藏在西北地区独具特色,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收藏范围除中国各朝代刻本、印本外,还有日本本、朝鲜本等,内容包括敦煌佛经写本、宋元明清刻本、明清抄本、稿本等,已被确认的460部善本古籍堪属馆藏珍品。已有25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本馆还有连续收藏30年以上的中外文期刊和报纸,以及种类齐全的陕西地方志和大量台湾版的地方志。

学术期刊

《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设有数学、物理学、信息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生命科学与医药学、地球科学、地理与环境科学等栏目。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主要反映校内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社科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本刊以“守正创新,服务科研,传播学术,有补于世”为办刊宗旨,立足国内外科学发展前沿,展示西部学术文化风采,兼顾理论探索与应用研究,崇尚学术争鸣与创新求实。

所获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2年2月14日,入选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高校名单。

2022年3月,入选陕西省2021年度“双百工程”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2022年4月,该校团委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2022年4月,被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文化传统
校徽
1、西北大学标志校徽代表西北大学的形象,面向世界,校徽是西北大学对外展示的图形与标志。
2、标志校徽图案追求美观大方、对称,线条流畅,图形与深刻内蕴相统一,简明易识,并具有中国文化的深刻内涵。
3、西北大学标志校徽以秦汉瓦当圆形图案为总体结构,以中国传统篆字与英文相结合,国内外均可理解其深刻内涵。
4、西北大学地处周秦汉唐13朝古都—西安,标志校徽以秦汉瓦当形式展现西北大学所在地的地方特色与深厚的文化底蕴,显示出西北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综合性高等学府。
5、1902代表西北大学建校时间,说明西北大学是中国西北地区建校最早的综合性高等学府。
6、外圈的英文为:西北大学·中国·西安,世界各国都可理解西北大学的地理位置与悠久的建校历史。
7、以篆字书写“西北大学”校名,黑底白字,阴阳结合,彰显中国古代文化、文明与周秦汉唐的古风文韵,体现中国传统书法的艺术特色,给人以深刻印象。
8、此标志校徽作为西北大学永久标志校徽图案(此前西大无确定的形象校徽标志),从1992年9月确定并使用至今,得到全校师生的一致认可。
校训
西北大学“公诚勤朴”之校训,诞生于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时期。西北联合大学在城固办学的艰难时刻就淬炼出了“公诚勤朴”的校训。
著名语言文字学家、词典编纂家、文字改革家、教育家黎锦熙教授曾撰文阐述了“公诚勤朴”的含义:“公诚勤朴”校风养成,盖与西北固有优良之民性风习相应。
“公”以去私,用绝党争;
“诚”者天地之道也,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此足以去弱,弱源于虚,诚则实亦;
夫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此足以去贫,非仅治学修业宜尔也;
勤以开源,朴以节流,然朴之意又不止此,乃巧诈之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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