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电梯报检需要哪些资料?

深圳市电梯报检需要哪些资料?,第1张

电梯设备年检就如同汽车年检一样,每年由省或市特检院对在用电梯检验,颁发检验合格准用证,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检验手续如下:
首先可以到省或市特检院领取电梯定检申请单(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维修单位代办),然后分别填好申请单中的使用单位资料及维修单位资料,还要填写该台电梯设备的具体参数与编号,使用单位盖好公章,维修单位盖好单位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每台电梯只能1张申请单。如果还有限速器部件校验手续的(每2年1次),再提供1台电梯1张限速器校验申请单。
然后带上以上申请单及相关费用到省或市特检院办理相关报检手续(具体的申请单样本及特检院办公地百度上搜索自己城市电话取得联系),省或市特检院在接到您的年检申请后,当场安排你单位或你用户电梯的检验日期,排好检验日期后等待省或市特检院检验小组上门验收,检验结束8个工作日内即可前往省或市特检院自己领取检验合格报告及电梯使用证。
注意:检验当天每个地方可能不一样,例如南京,省特检院是自己上门检验,你在待检电梯位置等即可,但市特检院你得自己8:30前往苏发大厦5楼接检验小组人员,一般为2人。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选型配置、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梯,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的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第三条 电梯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便民高效、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经费和电梯安全应急救援等专项经费,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
电梯使用、生产、经营、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引导本单位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文明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第七条 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第八条 推行电梯责任保险,鼓励电梯使用、生产、经营、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投保电梯责任保险。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市推进电梯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第九条 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规范运作,并协助、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技术鉴定、监督检查、考核评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
电梯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参与制定行业规范和相关标准,提供电梯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咨询等服务,开展行业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工作。第二章 选型配置和生产第十条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制定电梯选型配置的具体规定,并对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选型配置具体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设计电梯井道、底坑、机房和层站等建筑结构,并提出电梯配置数量和参数性能的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电梯选型配置的具体规定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采购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满足应急救援、消防、无障碍通行、交通流量等要求的电梯。
电梯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采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组织验收。第十一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有防水要求的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年。
新建商品房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告知电梯的数量、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等配置信息,并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合会审机制,并为业主多途径筹集资金提供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定和技术要求。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你好,亲爱的。电梯年检项目如下:1机房环境;2控制盘柜;3主电源开关;4牵引轮;5调速器;6竖井和基坑;7导轨;8层门和轿厢;9配重用压板可靠固定,防止松动;10调速器张紧装置和钢带张紧装置应设置安全开关;11电梯运行时,补偿链条和绳索不得与竖井或其他部件碰撞;12电气安全。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梯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协调、考核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育、应急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采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第六条 鼓励电梯使用单位联合或者单独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第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电梯制造、经营、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应当开展电梯使用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家庭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电梯使用安全教育。第八条 电梯行业协会应当按照章程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发布电梯维护保养等合同示范文本,收集、发布电梯主要零部件、维护保养工时参考价格等行业信息,组织开展电梯使用安全培训、咨询等活动。
鼓励和支持电梯行业协会参与相关标准制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九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禁止将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零部件用于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第十条 在电梯投入使用前,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为电梯使用单位提供安全使用电梯培训服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定期公布电梯主要零部件的参考价格。
电梯制造单位不得设置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障碍。第十一条 电梯存在制造、安装质量问题的,电梯经营单位应当协助电梯使用单位与制造单位协商解决。第十二条 设置电梯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设计、通信装置、供电电源以及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救援、消防、无障碍通行等需要。
电梯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车站、轨道交通站、行人过街设施、机场、客运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选用符合标准的公共交通型电梯。
本市建设项目电梯设计和选型配置的管理办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设置电梯的,应当将电梯故障率和电梯制造单位、经营单位的售后服务、信用状况等纳入采购或者招标评定内容。第十三条 本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有关单位、个人为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便利。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旧住宅区改造中统筹安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事项,为其筹集资金提供必要支持。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相关手续。
加装电梯建设工程和加装完成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应当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四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受托单位不得转委托或者变相转委托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
原电梯制造单位已经注销或者不再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改造、修理,必要时组织专家对改造、修理方案进行论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为改造、修理方案论证提供专家名录。

1机房环境。

2控制屏柜。

3主电源开关。

4曳引轮。

5限速器。

6井道与底坑。

7导轨。

8层门与轿厢。

9对重应有压板可靠固定,防止松动。

10限速器张紧装置,钢带张紧装置应设安全开关。

11补偿链、绳在电梯运行时,不得与井道或其它部件相碰撞。

12电气安全部分。

电梯由机械和电气两大部分组成。如果日常不对电梯进行保养,电梯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如果电梯需要加油的时候而没有加油,就会造成电梯机械部件的磨损和破坏,使电梯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无法正常使用电梯。

1电梯保养指定期对运行的电梯部件进行检查、加油、清除积尘、调试安全装置的工作。包括电梯曳引钢丝绳的无损检测与润滑维护等。

2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一些电梯用户为了减少成本、节约资金,找临时工或没有资质的公司做电梯维护保养,一旦出了安全问题连责任单位都找不到。如果是由电梯厂家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的话,一方面维保技术和质量有保证,另方面一旦出了问题也有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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