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南奉公路6600号
时间:周一至周日00:00-24:00 (24小时)
预约方式:“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就医服务”公众号
咨询电话:57423250
No.2 上海鉴研医学检验实验室
地址:南桥镇光村路111号
时间:周一到周日9:00-21:00
咨询电话:67189001
No.3 奉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奉浦街道吴塘路480号
时间:周三、五、日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60557237
No.4 西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西渡街道金益路6号
时间:周二、四、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60557237
No.5 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嘉园路299号
时间:周三、五、日8:00-11:0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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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 奉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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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周一到周日8:00-11:00,13:00-20:00
预约方式:健康云APP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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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 奉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奉城镇洪运路11号
时间:周三、五、日8:00-11:00,13:00-15:00
预约方式:“奉贤卫生”公众号、电话预约
咨询电话:17717583449
No.8 塘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奉柘公路943号
时间:周二、四、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57170038
No.9 青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青村镇青村南路182号
时间:周三、五、日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57565599
No.10 钱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青村镇长丰路45号
时间:周二、四、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930403201
No.11 头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头桥东路386号
时间:周二、四、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5026904068
No.12 海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海湾镇海农公路1438号
时间:周一、三、五、日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918260897
No.13 五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海湾镇五四公路1500号
时间:周二、四、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57162925
No.14 上海临港熙康医院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云樱路98号2幢A区
时间:9:00-11:30(周一到周六)
咨询电话:37510066
No.15 金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金钱公路755号
时间:周二、四、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57483429
No.16 泰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泰日社区泰青路356号
时间:周一、三、五、日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019306816
No.17 四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四团镇天鹏路48号
时间:周三、四、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017691268
No.18 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四团镇四平公路1471号
时间:周一、二、五、日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964691002
No.19 柘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柘林镇钦林北路70号
时间:周三、五、日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017349958
No.20 新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沪杭公路2491号
时间:周二、四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57491263-8110
No.21 胡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胡桥社区农交路33弄39号
时间:周一、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121168772
No.22 庄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庄行镇南亭公路3073号
时间:周一、二、四、六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964931680
No.23 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邬桥社区汇中中路126号
时间:周三、五、日8:00-11:00,13:00-15:00
咨询电话:18019021126
1.奉贤区机动车管理窗口 地址沪松公路2142号电话24069433
2.上海申奉机动车检测站 地址奉贤区奉城镇南奉公路952号 电话 37551232
3.上海市奉贤区沪鹰机动车安全检查站 地址上海奉贤沪杭公路1079号 电话57422223
4.上海奉贤摩托车检查有限公司 地址 南桥镇沪杭公路2142号 电话67191847
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参加定期检验的时间是到期满前3个月。机动车定期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应以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有效期截止为。
扩展资料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参考资料:汽车年检-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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