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运手续
1、组配:
根据运输计划和铁路货运的规定,按照货物的品种、性质、重量、体积来组装装配。
2、制单:
清楚、准确的填写有关商品运输的各种凭证。
3、托运:
按照规定日期向承运站提交货运单,将商品运至发货站,与货运员办理清点、检验、交接手续。
4、送单:
托运人员及时将领货凭证、付费收据、运输交接单、商品购销凭证等有关单据提交收货单位。
5、预报:
商品发运后,发货方应立即向收货方核算和收取代垫运杂费以及其他费用,并向收货方预报商品的到达时间。
(二)、中转手续
1、接受中转商品:
中转点接到中转商品时,应立即按货单核对验收,如有不符,要查明原由,更正后再进行转运,不能错来错转。
2、发运中转商品:
应尽量缩短停留时间,按商品到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发运,做到一批货一批清。发运时要注意单、货同行或单据先行。
3、密切与收、发货单位联系。
(三)、接收手续
1、做好收货准备工作联系业务部门安排车、船衔接工作。联系仓库准备入库,安排和组织好短途运力和搬运装卸力量。
2、办理接收手续。在接收交通运输部门交付的商品时,应按运单逐件清点验收。如发现商品外包装异常、商品残缺、散少、批次混乱等,应及时会同承运部门编制货运记录,并查清原因,以明确发运单位、承运单位、承运部门、接收单位三者之间的责任,以便及时处置。
I、客户服务一、订舱
1. 客户向我司订舱的
2.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1)托运人/发货人2)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3)起运港4)目的港/中转港5)货名6)柜型、柜量7)运价8)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3. 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须与SALES核对运价是否正确,并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SALES确认,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向订舱时,需先在各船公司专用台帐上自编S/O号。4. 订舱单发出后,客服人员应主动向船公司确认舱位,并将船公司传回的订舱确认单第一时间传给客户,订舱确认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5. 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电脑,具体步骤如下:
1) 新建委托 – 输入托运人、货名、船公司、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装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2) 工作号,并按各业务员创建业务编号,比如“客户服务”以KF开头。
3) 输入费用明细 - 主要是应收费用。
4) 订舱确认 – 输入订舱号。
输入电脑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船名、航次(一律采用V。XXX的格式)、开船日期。
6. *** 作台帐应该认真、完整地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托运人应与订舱单上的托运人一致,并写清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2) 费用明细应仔细填写,“应收”为向客户收取费用;“应付”为由我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费到付的需填写在“到付”栏,各种费用应分项列明;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为ALL IN时,须注明包含哪些费用;免文件、电放费用的需由公司领导在台帐上签字确认;
3) 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运费的,须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选用代理之前须与 *** 作部经理或公司领导确认,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单之外的代理(特殊情况如用其他代理, 必须公司领导确认);
4) 客户需倒签、顺签、预借提单的,须由SALES在台帐上特殊事项一栏注明申请,由 *** 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5) 订舱号、订舱日期、船名、开船日期要完整填写;
6) 客服人员应在台帐上相应位置签字。
7. 客服按业务员设立登记台帐,客服需在订舱当日内将客户名称、订舱号、船名、航次、目的港、箱量及业务编号登记在台帐上,以便统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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