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分立器件与集成电路是什么?

半导体分立器件与集成电路是什么?,第1张

半导体分立器件自从20世纪50年代问世以来,曾为电子产品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虽然集成电路已经广泛应用,并在不少场合取代了晶体管,但是应该相信,晶体管到任何时候都不会被全部废弃。因为晶体管有其自身的特点,还会在电子产品中发挥其他元器件所不能取代的作用,所以晶体管不仅不会被淘汰,而且还将有所发展。

1 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命名

按照国家规定,国内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命名由五部分组成,如表3-9所示。例如2AP9,“2”表示二极管,“A”表示N型锗材料,“P”表示普通管,“9”表示序号。又如3DG6,“3”表示三极管,“D”表示NPN硅材料,“G”表示高频小功率管,“6”是序号。

有些小功率晶体三极管是以四位数字来表示型号的,具体特性参数如表3-10所示。

近年来,国内生产半导体器件的各厂家纷纷引进外国的先进生产技术,购入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全套工艺标准,或者直接购入器件管芯进行封装。因此,市场上多见的是按照国外产品型号命名的半导体器件,符合国家标准命名的器件反而买不到。在选用进口半导体器件时,应该仔细查阅有关资料,比较性能指标。

2 二极管

按照结构工艺不同,半导体二极管可以分为点接触型和面接触型。点接触型二极管PN结的接触面积小,结电容小,适用于高频电路,但允许通过的电流和承受的反向电压也比较小,所以适合在检波、变频等电路中工作;面接触型二极管PN结的接触面积较大,结电容比较大,不适合在高频电路中使用,但它可以通过较大的电流,多用于频率较低的整流电路。

表3-9 国产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命名

注:fa为工作频率,Pc为工作功率。

表3-10 通用型小功率三极管

注:fT为工作频率。

半导体二极管可以用锗材料或硅材料制造。锗二极管的正向电阻很小,正向导通电压约为0.15~0.35V,但反向漏电流大,温度稳定性较差;硅二极管的反向漏电流比锗二极管小得多,缺点是需要较高的正向电压(0.5~0.7V)才能导通,只适用于信号较强的电路。

二极管应该按照极性接入电路,大部分情况下,应该使二极管的正极(或称阳极)接电路的高电位端,而稳压管的负极(或称阴极)要接电源的正极,其正极接电源的负极。

1)常用二极管的外形和符号

常用二极管的外形和符号如图3-16所示。

图3-16 常用二极管的符号

2)常用二极管的特性

常用的二极管的特性及用途在表3-11中列出。

表3-11 常用的二极管的特性及用途

3)二极管的识别与检测

二极管有多种封装形式,目前比较常用的有塑料封装和玻璃壳封装。老式的大功率、大电流的整流二极管仍采用金属封装,并且有装散热片的螺栓。玻璃封装的二极管可能是普通二极管或稳压二极管,在目测没有把握辨别的情况下,要依靠万用表或者专用设备来区分。因为玻璃封装的稳压二极管和普通二极管外形一样,不同的二极管在电路中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特别是稳压二极管,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工作在反向连接状态。

(1)从标记识别。

①外壳上有二极管的符号,箭头的方向就是电流流动的方向,故箭头指的方向为负极。如图3-17所示,为二极管的单向导电性。

②封装成圆球形的,一般用色点表示的,色点处为阴极。封装成柱状的,靠近色环(通常为白色)的引线为负极。

(2)数字万用表检测。

用数字式万用表可以很方便地判断出二极管的极性,如图3-18所示,方法是:将数字万用表拨到二极管挡,将红表笔插入万用表的V/?插孔,黑表笔插入COM插孔,然后分别用两表笔接触二极管的两个电极,正反向交换表笔各测一次,在其中的一次测量中显示屏上具有600~750之间(硅管)或200~400之间(锗管)的读数,这时红表笔所接触的电极就是二极管的正极(即PN结的P端),黑表笔接触的电极就是负极(即PN结的N端)。

图3-17 二极管的单向导电性

图3-18 二极管的测量

发光二极管的测量与一般二极管测量类似,只是其正向电压在1.5~3V之间,工作电流在1mA左右。发光二极管工作时一定要接上限流电阻。

3 三极管

晶体三极管又称为双极型三极管(因有两种载流子同时参与导电而得名)。它是一种电流控制电流的半导体器件,可用来对微弱的信号进行放大和做无触点开关。

1)三极管的分类

(1)按材料分:三极管按材料不同可分为锗三极管(Ge管)和硅三极管(Si管)。

(2)按导电类型分:三极管按导电类型不同可分为PNP型和NPN型,分别用不同的符号表示电压极性与电流流动方向。锗管多为PNP型,硅管多为NPN型。

(3)按用途分:依工作频率不同分为高频(fT>3MHz)、低频(fT<3MHz)和开关三极管。依工作功率不同又可分为大功率(Pc>1W)、中功率(Pc在0.5~1W)、小功率(Pc<0.5W)三极管。

2)三极管的电路符号

常用三极管的电路符号如图3-19所示。

图3-19 常用三极管的电路符号

3)三极管的检测方法

(1)判断基极用数字万用表判断三极管基极的方法是:首先将数字万用表的转换开关置于二极管挡。红、黑表笔按正确的方法插到相应插孔(红表笔插V/Ω,黑表笔插COM)。记住:数字万用表的红表笔接内部电池的正极。然后用表笔分别触三极管的三个电极,总能找到其中一个电极对另外两个电极读数为0.5~0.8V(硅管)或0.15~0.35V(锗管),该电极就是基极。

(2)E、C极的判断。

一般万用表都具备测放大倍数的功能,先将万用表的功能开关选在hFE挡,将三极管按极性(PNP、NPN)插入测试孔中,这时可从表头刻度盘上直接读放大倍数值。然后将E极、C极对调一下,看表针偏转较大的那一次,插脚就是正确的,从万用表插孔旁标记即可判别出是发射极还是集电极。另外在测量基极时,也可以得到D、E的读数大于B、C的读数,虽然很接近,但总是有微小差别的。

数字式万用表测量三极管的方法,在第五节常用仪器仪表简介中“万用表的使用”一部分进行介绍。

4 集成电路

集成电路是继电子管、晶体管之后发展起来的又一类电子器件。它是利用半导体工艺或厚膜、薄膜工艺(或这些工艺的结合),将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等元器件,按照设计电路的要求,共同制作在一块硅或绝缘基体上,成为具有特定功能的电路,然后封装而成。集成电路是最能体现电子工业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一类电子器件。集成电路种类繁多,要想熟悉各种集成电路几乎是不可能的,实际上也没必要,但要了解一些基本的集成电路。

1)集成电路的分类

集成电路按其结构和工艺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半导体集成电路、薄膜集成电路、厚膜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电路。其中发展最快、品种最多、应用最广的是半导体集成电路。

用平面工艺(氧化、光刻、扩散、外延工艺)在半导体晶片上制成的电路称为半导体集成电路(也称为单片集成电路)。

用厚膜工艺(真空蒸发、溅射)或薄膜工艺(丝网印刷、烧结)将电阻、电容等无源元件连接制作在同一片绝缘衬底上,再焊接上晶体管管芯,使其具有特定的功能,称作厚膜或薄膜集成电路。如果再装上单片集成电路,则成为混合集成电路。

2)集成电路的封装

集成电路的封装可分为:金属外壳、陶瓷外壳和塑料外壳三类。其中较常见的是用陶瓷和塑料封装的单列直插式和双列直插式两种。

金属封装的散热性能好,可靠性高,但安装使用不够方便,成本较高。这种封装形式常见于高精度集成电路或大功率器件。陶瓷封装的散热性差,体积小,成本低。塑料封装的最大特点是工艺简单、成本低,因而被广泛使用。

随着集成电路品种规格的增加和集成度的提高,电路的封装已经成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艺技术领域。现在,国内外的集成电路封装名称逐渐趋于一致,不论是陶瓷材料的还是塑料材料的,均按照集成电路的引脚布置形式来区分,常见集成电路的封装形式如图3-20所示。

3)引脚

集成电路引脚排列顺序的标志一般有色点、凹槽、管键及封装时压出的圆形标志。对于双列直插集成块,引脚的识别方法是:将集成电路水平放置,引脚向下,标志在左边,左下角第一个引脚为1脚,然后逆时针方向数,依次为2,3,…,如图3-20所示。

图3-20 常见集成电路的封装

对于单列直插式集成电路也让引出脚朝下,标志朝左边,从左下角第一个引出脚到最后一个引出脚依次为1,2,3,…。

4)集成电路的使用常识

集成电路是一种结构复杂、功能多、体积小、价格贵、安装与拆卸麻烦的电气器件,在选购、检测和使用中应十分小心。

(1)使用前要搞清楚集成电路的功能、引脚功能、外形封装等。

(2)安装集成电路要注意方向,不同型号之间的互换应更加注意。

(3)对功率型集成电路要有足够的散热器,并尽量远离热源。

(4)切忌带电拔插集成电路。

(5)在手工焊接电子产品时,一般应该最后装配焊接集成电路,不得使用大于45W的电烙铁,每次焊接时间不得超过10s。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每个技术委员会均应冠以专业名称。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代号分别冠以TC、SC,对外可用CSBTS/TC×××,CSBTS/TC××/SC××,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的顺序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注。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

http://www.sina.net 2005年12月19日 17:02 中国信息验证网

发布机构: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0.08.20

生效日期:1990.08.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为了充分发挥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经销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下同)。

第三条 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所负责的专业技术领域,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 属于综合性的、基础的和涉及部门较多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属于产品方面的技术委员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对委托的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第六条 按照国家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协助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第八条 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第九条 受标准制定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对本专业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作出书面报告;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第十条 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相应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以及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建议等。

第十一条 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和评优等工作中,承担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承担本专业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 在完成上述任务前提下,技术委员会可面向社会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接受有关省、市和企业的委托,承担本专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办理与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技术委员会的组成应以生产、使用、科研、经销等方面的科技人员为主体,其中,各级行政管理机构的科技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超过八分之一,使用和经销方面的科技人员不得少于四分之一。

每届技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五年。

技术委员会的组成方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 技术委员会一般设委员二十五人左右,分技术委员会设委员二十人左右,其中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三人,秘书长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秘书长一人。正副主任委员和正副秘书长以及委员应由在职工作人员担任,分技术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一般应由技术委员会委员担任。需要时可聘请在本专业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一至三人担任技术委员会的顾问。

第十六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简称委员,下同)应由本专业生产、使用、经销、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担任。正副主任委员、正副秘书长、委员和顾问的产生,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其中正副主任委员和正副秘书长应各有一名从秘书处所在单位推荐,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聘任,颁发聘书。委员可以连聘连任。对不履行职责,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技术委员会活动,或经常不能参加技术委员会活动及因工作变动,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者,技术委员会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重新推荐人选,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聘任。

委员应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如对本专业技术标准的审查,对国际标准提案提出意见等)。委员在本技术委员会内有表决权,有权获得本技术委员会的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可设单位委员,单位委员人数包括在委员总数中,但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在本专业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中,技术力量较强、标准化工作较突出的单位,可提出申请作为单位委员,其代表须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聘任、颁发聘书。

单位委员应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为代表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单位委员的代表在本技术委员会内有表决权,并有权获得技术委员会的资料和文件。

第十八条 技术委员会还可设通讯成员。通讯成员由本专业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技术委员会批准。通讯成员人数不限。

通讯成员的代表可被邀请列席技术委员会的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但无表决权。通讯成员有权获得本技术委员会的资料和文件。

第十九条 单位委员和通讯成员应向技术委员会交纳信息、资料费,交费办法由各技术委员会规定,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应设在本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或有能力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该单位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委托,领导和管理秘书处的工作,委派工作人员担任秘书,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秘书处的工作应纳入该单位的工作计划。

秘书处在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技术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印章,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必要时,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对秘书处承担单位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专业范围较宽的技术委员会可建立分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设置和组建,由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分技术委员会应遵守本章程。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聘书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分技术委员会及秘书处印章,由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颁发。

各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由技术委员会进行领导和协调。

分技术委员会,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技术委员会可建立标准制定工作组(简称工作组,下同),负责标准的制定、修订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派联络员负责与技术委员会保持联系。

专业范围有交叉,或专业范围联系较密切的技术委员会,可互派联络员参加技术委员会的活动,以加强彼此工作的协调。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制定、修订标准计划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建议。行业标准的计划建议,报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协调后列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国家标准的计划建议报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经协调后,

列入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第二十五条 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协助组织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或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进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第二十六条 工作组或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附件),分送技术委员会有关委员以及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工作组或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对所提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对标准进行修改,提出标准送审稿,报秘书处。

第二十七条 秘书处将标准送审稿送主任委员初审后,提交全体委员进行审查(可用会议审查、也可用函审)。

秘书处应在会议前一个月或投票前两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包括附件)提交给审查者。审查时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有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会审时未出席会议,也未说明意见者,以及函审时未按规定时间投票者,按弃权计票)。

对有分歧意见的标准或条款,须有不同观点的论证材料。

审查标准的投票情况应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作为标准审查意见说明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审稿,由工作组或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按要求提出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送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工作组或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标准报批稿的技术内容和编写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 标准报批稿经秘书处复核,秘书长签字后,送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审核签字报下达标准项目计划的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标准报行业标准归口部门,批准发布。

分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报批稿,送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技术委员会对分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报批稿,有权提出复议和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技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可与审查标准结合进行),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计划,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等。技术委员会应每年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三十一条 技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筹集和开支。

第三十二条 技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以下几方面提供:

(一)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活动经费;

(二)单位委员和通讯成员交纳的费用;

(三)开展本专业标准化的咨询、服务工作的收入;

(四)有关方面对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资助。

第三十三条 技术委员会的经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委员会会议等活动经费;

(二)向委员提供资料所需费用;

(三)有条件可对制定、修订标准提供补助;

(四)标准编写审查费。

第三十四条 制定、修订标准所需经费,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主要由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标准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应指派专人对技术委员会的经费进行管理。经费的预、决算应由技术委员会审定,秘书处执行。秘书处应每年向全体委员作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书面报告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每个技术委员会均应冠以专业名称。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代号分别冠以TC、SC,对外可用CSBTS/TC×××,CSBTS/TC××/SC××,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的顺序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注。

第三十七条 各技术委员会可根据本章程,结合本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专业技术委员会的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以及内部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局1986年10月15日颁发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即行废止。

CSBTS

SC

技术委员会和

分技术委员会名称

秘书处所在单位

秘书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对应IECTC

TC

1

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 机械部机械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首都体育馆南路2号 100044

TC8

2

微电机 西安微电机研究所 陕西省西安市西郊桃园路 710077

TC2

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广州市新港西路204 510302

TC50、75

1

机械环境试验 电子部第5研究所 广州市1252信箱 510610

2

气候环境试验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广州市新港西路204号 510302

9

防爆电气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河南省南阳市 473000

TC31

16

2

电学、磁学量和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单位制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100088

TC25

23

电声学 电子部第三研究所 北京市743信箱 100015

TC29、60

24

电工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维修性 电子部第五研究所 广州市1252信箱 510610

TC56

25

电气安全 中国标准化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100029

ACOS

26

旋转电机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上海市武宁路505号 200063

TC2

27

电气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 机械部机械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首都体育馆南路2号 100044

TC3

1

简图用图形符号 机械部机械科学研究院 北京首体南路2号 100044

SC3A

2

文件编制 电子标准化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SC3B

3

设备用图形符号 邮电工业标准化所 北京新外大街28号 100088

SC3C

4

元器件数据库用数据集 电子标准化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SC3D

36

带电作业 武汉高压研究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关山 430074

TC78

44

变压器 沈阳变压器研究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110025

TC14

47

印制电路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市1101信箱 100007

TC52

60

电力电子学 机械部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202号 710061

TC22

65

高压开关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 陕西省西安市大庆路8号 710077

TC17A、C

67

电器附件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广州市新港西路204号 510302

TC23

1

器具开关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上海市宝庆路10号 200031

68

电动工具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上海市宝庆路10号 200031

TC61FJ

69

铅酸蓄电池 沈阳蓄电池研究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马路33号 110026

TC21

77

碱性蓄电池 电子部第十八研究所 天津市296信箱 300381

TC21A

78

半导体器件 电子部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TC47

1

集成电路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TC47

2

半导体分立器件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79

无线电干扰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上海市武宁路505号 200063

CISPR

1

无线电干扰测量与统计方法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2

工、科、医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上海武宁路505号 200063

3

架空高压线及设备的无线电干扰 武汉高压研究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区 430074

4

5

无线电接收设备干扰特性 电子部第三研究所 北京743信箱 100015

6

电动机、家用电器、照明电器及类似电器的干扰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广州市新港西路204号 510302

7

系统间电磁兼容 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研究所 西安翠华路115号 710061

8

信息技术设备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81

避雷器 西安电瓷研究所 陕西省西安市西郊大庆路 710077

TC37

82

电力远动通信 电力部南京自动化研究院 江苏省南京市323信箱 210003

TC57

89

磁性元件与铁氧体材料 电子部第九研究所 四川省绵阳市105信箱 621000

TC51

90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 电子部第18研究所 天津市第296信箱 300381

TC82

104

电工仪器仪表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 哈尔滨市哈平公路1公里处 150040

TC85、13

1

电能测量和负载控制设备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 哈尔滨市哈平公路1公里处 150040

2

模拟指示和数字电表及附件磁测量仪器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 哈尔滨市哈平公路1公里处 150040

3

交直流仪器测量电源检验装置和记录电源 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 上海市龙江路225号 200082

153

电子测量仪器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TC44、66

154

继电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机械部许昌继电器研究所 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77号 461000

TC95

1

有或无继电器 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 电力部南京自动化研究院 南京市蔡家巷24号 210003

165

电子设备用阻容元件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TC40

1

电阻器 北京第三无线电器材厂 北京554信箱 100015

2

电容器 成都宏明无线电器材厂 四川省成都82信箱 610058

166

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TC48

1

低频连接器 华丰无线电器材厂 四川省绵阳204信箱 621000

2

开关 电子部四十所 安徽省蚌埠320信箱 233010

167

电真空器件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TC39

176

原电池 中国轻工总会化学电源研究所 江苏省苏州葑门外庄先湾7号 250006

TC35

182

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 国营晨星无线电器材厂 北京120信箱 100015

TC49

189

低压电器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上海武宁路505号 200063

TC17

190

电子设备用高频电缆及连接器 电子部第23所 上海市逸仙路25号 200437

1

射频连接器 电子部电子标准化所 北京1101信箱 100007

2

射频电缆 电子部第23所 上海市逸仙路25号 200437

202

架空线路 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北京良乡 102401

TC11

205

建筑物电气装置 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设计院 北京广安门外莲花河胡同1号 100055

TC64

207

有或无电气继电器 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协会 北京石景山路23号 100043

TC94

213

电线电缆 上海电缆研究所 上海市军工路1000号 200093

TC20、7、55

222

互感器 沈阳变压器研究所 沈阳铁西北二中路18号 110025

TC38

224

照明电器 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北京市朝外呼家楼 100020

TC34

232

电工术语 机械部机械科学研究院 北京首体南路2号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dianzi/917999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5
下一篇 2023-04-2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