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运用18号文件是什么

机务运用18号文件是什么,第1张

18号文件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即后来的51号文件。

根据这个文件,200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实施细则(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对部分芯片企业实行税负达到3%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同时,把优惠范围扩大到集成电路产业上游的设计企业和下游的制造商。

正是这两项对国内芯片产业的支持政策,使美国、日本和欧盟认为国内厂商得到了很大一部分退税,而进口到中国市场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企业产品因无法享受这样的优惠,在价格上失去竞争力。

早在2000年末,美国半导体协会(SIA)就曾对中国外经贸部声称该政策是对进口商的歧视政策,并多次向中国发出声明。但美国半导体协会提出声明中,一再将中国芯片出口退税政策中的税负和税率混为一谈。

对于这一点,中国芯片行业协会徐小田秘书长表示,美国方面的错误是曲解概念。

业界人士分析称,18号文件中提到的退税条件是以税负来进行考察的。而从一般的企业利润来看,税负很难达到18号文件中规定的享受退税的3%,并没有构成对任何进口产品的歧视。

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高级顾问杨学明告诉记者,开始阶段美国如果是误解,那之后的表现则说明,美国的目的显然是希望降低进口环节增值税,使其芯片企业的利益更大化,而这显然将打击国内弱小的芯片产业。

中国大陆半导体(积体电路)产业优惠政策法律分析

富兰德林事业群

法律四部主管/中国执业律师 丁德应

一、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发展现状

(一)高速发展的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

中国大陆由於PC、手机及数位消费电子等整机产品的制造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带动了上游晶片市场需求的增加,半导体市场规模首次突破人民币2000亿元,总销售额达到人民币2074.1亿元,增长率高达41%。其中,PC首次成为中国大陆半导体市场最大的应用领域,对高阶晶片的需求量也大幅增长。

从2001年开始,全球半导体业的平均资本支出每年萎缩了30%,而中国大陆半导体业的资本支出年增长率却高达50%。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有中芯国际、上海先进、华虹NEC、和舰和宏力五个主要晶圆代工厂,光是8英寸晶圆厂就达8个,总月产能达到15.5万片,较2003年单月的8.4万片大幅增长83%。

在未来几年,受到中国大陆经济高速增长的拉动、政策的扶持、2008北京奥运会以及2010上海世博会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中国大陆半导体需求将持续高速增长,预计2004年中国大陆半导体市场销售额将达到人民币2800亿元,到200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人民币6000亿元以上。

(二)不断追赶高端技术

虽然中国大陆的半导体制造制程整体上落后於台湾,但由於近年来的迅猛发展,中芯国际、宏力、苏州和舰等晶圆代工厂陆续进入了0.18mm制程的量产阶段,中国大陆各主要晶圆代工厂都有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导入0.13mm的制程。而且,为了能与晶圆代工业巨头台积电、联电相抗衡,中国大陆晶圆代工报价普遍低於台湾,正不断蚕食台、联两家的市场份额。

从2004起,中国大陆前4大晶圆代工厂相继导入0.18mm制程,直到产品的量产,相关的制程技术已经达到了成熟阶段,且中国大陆晶圆代工厂在技术上也在快速追赶台湾晶圆厂。

对於半导体设计业,整机生产的下游客户大多集中在中国大陆地区,中国大陆晶圆厂又有能力提供越来越先进的制程,部分台湾半导体设计业者甚至计画将主力产品转移至中国大陆代工厂。

因此,在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中国大陆半导体的制造工艺与国际先进水准将日益缩小,0.13mm的晶片制造将规模化,0.09mm的工艺也将走向市场,系统晶片(SoC)将成为发展的主 要方向。

(三)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的地区分布

从地域上来看,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京津环渤海湾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三个地区的产值占全中国大陆半导体行业产值的95%以上。

在三大经济区域中,由於长三角地区近几年的高速发展,成为中国大陆地区半导体最主要的开发和生产基地,在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半导体设计方面,长三角地区的半导体设计业销售额占中国大陆地区的45%左右。晶圆制造约占中国大陆的70%左右,2003年近80%的封装测试企业和近65%的封装测试量都集中在长三角地区。目前,长三角地区已形成半导体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设备、材料等配套齐全、较为完整的半导体产业链。在半导体产业链下游整机部分,长三角地区的笔记型电脑产量占中国大陆的80%,DVD产量占50%以上。目前,长三角地区已经有上海张江开发区、苏州工业园、无锡等众多电子园区和上海、杭州、无锡三个半导体设计产业化基地,还有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常州新区。中芯国际、宏力半导体、先进和华虹NEC都落户在上海张江开发区;台积电落户在了上海松江开发区;和舰落户在苏州工业园。这些晶圆生产企业带动了集群效应,初步形成了长三角地区半导体设计、晶圆制造、封测、设备材料企业以及下游整机生产完整的半导体产业链。

在京津环渤海区域,有北京、天津、山东、河北、辽宁行政区域,其中北京、天津的资讯产业在中国大陆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大陆第一座12英寸晶圆厂,中芯国际四厂正是设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被中芯国际收购的原摩托罗拉8英寸晶圆厂位於天津。晶圆生产业是高耗水工业,而且对水质和空气的品质要求非常高。但北京地区面临缺水的环境以及沙尘暴气候,这无疑增加晶圆生产的成本,不过,北京在发展环境、市场条件、技术基础和人才资源上的优势大大抵消了环境上的影响。

珠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大陆地区电子产品的重要制造地,集中了大量的下游整机制造商,对进口半导体产品的依赖程度极高,消费量占中国大陆进口总量的80%以上。

二、中国大陆半导体的优惠扶持政策

半导体业在中国大陆的迅速发展,尽管有中国大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土地、环境、手续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也有中国大陆市场的巨大需求和运作成本较低等因素的存在,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国大陆政府所颁布的各种优惠政策和给予的各种优惠措施也同样功不可没。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国务院在2000年颁布和实施的《鼓励软体产业和积体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业界所称的“18号文件”。其次,中国大陆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各地政府还分别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为鼓励半导体行业制定了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如关於《鼓励软体产业和积体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进一步鼓励软体产业和积体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上海市《关於本市鼓励软体产业和积体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江苏省鼓励软体产业和积体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这些政策的颁布为半导体产业链上游的半导体设计、中游的晶圆生产、下游的封装测试环节给予了优惠,进一步推动半导体产业在中国大陆的发展。

(一)在半导体设计企业方面

“18号档”将半导体设计企业视同於软体企业,享受与软体企业同等优惠。而依据18号档和其他相关档可知,半导体企业优惠政策主要为:

1、 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自获利年度开始“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2、 增值税方面,在销售自行设计的半导体产品时,可以享受“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徵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徵即退”的优惠;

3、 对经认定的半导体设计企业引进半导体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半导体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国务院规定的《外商投资专案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徵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 半导体设计企业设计的半导体,如在境内确实无法生产,可在国外生产晶片,其加工合同(包括规格、数量)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进口时按优惠暂定税率徵收关税;

5、 半导体设计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 企业对购进半导体产品,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不过要提醒注意的是,要享受这样的优惠条件,半导体设计企业应按照《积体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之规定获得资讯产业部和税务总局的认定,并取得《积体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和《积体电路产品认定证书》。

(二)关於半导体生产企业方面

按照目前半导体企业的分类可知,除了半导体设计企业之外,其他制造、封装测试等企业都属於半导体生产企业,根据“18号档”和其他相关规定可知,目前中国大陆对於半导体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所得税方面:作为生产性企业,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规定,享受“两免三减半”之税收优惠。

2、增值税方面:

半导体生产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半导体产品(含单晶矽片),2010年前按17%法定税率徵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徵即退;对投资超过80亿人民币或半导体线宽小於0.25微米的,企业所得税为“五免五减半”。

3、对经认定的半导体生产企业引进半导体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半导体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国务院规定的《外商投资专案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徵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半导体线宽小於0.25微米的半导体生产企业,除了享受所得税“五免五减半”之外,对於其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徵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对於半导体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此外,半导体产业相对集中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配套的优惠政策,如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鼓励软体产业和积体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1)对新建的半导体制造及相关专案,经有关科技和税务部门认定,属於技术先进、市场前景良好,可以享受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五免五减半”;(2)将新建的半导体晶片生产线专案,列为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对其建设期内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人民币部分,提供1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3)对新建的半导体晶片生产项目,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免收该专案所需的自来水增容费、煤气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4)境外企业向中国大陆企业转让半导体设计技术等使用权或所有权,其中技术先进,经同级财税部门核准,免徵预提所得税。

其实,正是在这些优惠政策的扶持下,中国大陆的半导体从2000年开始突飞猛进,形成了目前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链的布局。

三、中国大陆半导体产业的政策尴尬

在政府的中国大陆扶持和种种优惠政策下,境外资金纷纷投资中国大陆半导体业,但后来发现实际并没有想像的那麼特别美好,主要原因在於“18号档”与中国大陆出口导向型的税收政策、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之间存在一定的落差,这种政策上的弊病,已使半导体产业链感到尴尬。

(一)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难以享受

在增值税退税上,相关文件规定了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退税,但是对於半导体产业链中关键的封装测试企业来说并没有享受到什麼优惠,因为封测企业接受委托加工半导体产品不能视为销售自产产品,故虽然其实际税负高於3%,却不能享受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此外,由於在成品出口的情况下,采用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装配的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或原器件不徵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出口成品增值税允许退税。在这样的条件下,封测企业将产品出口才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然后下游的整机生产企业也用同样的方式先进口再出口。

对於晶圆生产企业也同样如此,生产型企业出口可以退还17%的增值税(2004年初降为13%),而内销则只退还超过实际税负3%的部分,企业都尽可能将产品出口到境外以获得退税的优惠,再由下游封测企业当作原材料进口。这样即使一墙之隔的晶圆厂与封测企业,产品在产业链中流转都要先出口再进口,无疑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此外,因为企业的实际税负要超过3%的部分才能即徵即退,所以,从财税角度计算,如果企业要享受实际税负超过3%而享受增值税退还的优惠,至少要把70-80%的产品内销,且毛利率要在30%以上,而从目前情况来看,考虑到出口退税的优惠、毛利率、境外客户及外汇方面等原因,很少企业能够达到如此高的内销比例和毛利率。

(二)“原材料和成品关税不同”的政策影响了中国半导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目前半导体优惠政策虽对於半导体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半导体专用设备与仪器免徵关税和增值税,但对於某些必须进口的材料和设备如用於制造半导体的专用材料(塑胶、导电橡胶等)进口时还要徵收近10%的平均关税,这其实大大加大了半导体行业的生产成本,与此同时,中国大陆政府对於进口半导体产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却为零,这使得很多企业从成本角度考虑出发,宁愿直接从国外进口产品,也不愿意从中国大陆半导体加工厂购买产品,而且半导体设计公司委托中国大陆国内的封装测试厂加工产品时,因有些中国大陆厂商受到“原材料和成品关税不同”的政策影响,也不愿意购买相应的技术设备进行加工,这其实客观上削弱了中国大陆半导体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且不利於外国企业对中国大陆进行投资。

(三)外汇平衡政策也导致很多企业无法内销。以封装企业为例,因为目前中国大陆对於半导体企业没有专门的外汇政策,这样使得企业如果将半导体产品直接出售给本地整机制造商,则只能以人民币结算,而封装企业所用的原材料大部分需要进口的,这需要大笔外汇。同时,半导体作为国际性产业,封装企业一般由下订单的国外半导体设计企业支付加工费,而不是整机制造商,但中国大陆实行“谁出口谁收汇”的外汇管理体制,卖给本地企业的产品被视为内销,封装企业无法收汇。

(四)“18号文件”规定,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半导体线宽小於0.25微米的半导体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原材料、消耗品,免徵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中国大陆本地企业采购本地材料和设备要缴纳17%的增值税,这样促使很多企业不愿意从中国大陆本地企业购买材料和设备,从而使得材料和设备受制於境外市场,且材料和设备如果都靠进口,其实也使得外国投资者因为无法购买本地相对便宜的材料,而造成成本增加,从而影响了投资的兴趣,也限制了作为支撑中国大陆半导体发展的本地半导体材料企业的发展。

(五)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包括半导体产品在内的多种产品出口退税比例由原来的17%降到13%,这无疑又加重了半导体企业的税负。

另外,目前中美之间有关半导体增值税退税的争端,即美国认为中国大陆对於进口半导体产品要徵17%的增值税,而对於本地企业销售半导体产品却能享受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的退税,这是一种歧视性的税收政策,与中国大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做出的“国民待遇” 承诺不相符合,并为此向WTO提出指控。尽管目前没有最终定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也间接影响了目前中国半导体企业优惠政策稳定性。

半导体市场发展前景 亚洲推动平稳增长

参加Semicon新加坡2006年研讨会的分析家和行业代表认为,全球半导体工业有望盼来一段时期的

稳定增长,其中很大一部分受到亚洲新兴经济的推动。

国际半导体设备及材料(SEMI)总裁兼CEO Stanley Myers表示,SEMI预计市场总体上今年将上升

10%,主要受到诸如手机和数字音频播放机等消费产品需求不断增长的推动。全球IC设备市场今年将

大约增长31.2亿美元达到361.2亿美元。芯片材料的市场预计将由313.8亿美元增至345.1亿美元。其

中,亚洲将成为领头羊,增长超过全球平均水平。而中国的半导体材料和设备市场预计增长率将超

过20%。

Gartner公司半导体研究副总裁Philip Koh称,该公司预计半导体行业未来5年内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7.9%,对3G手机和存储设备的需求激增,将弥补PC市场“饱和”所带来的损失。作为全球最主要的

芯片市场,中国市场将持续增长,到2010年市场份额将接近60%。而更多发达市场如台湾和新加坡的

发展将保持相对“平缓”。除了将制造业务转向中国之外,越来越多的台湾大公司也将研发活动转

向大陆。

尽管“中国的IC和系统设计行业仍然存在问题,”但Gartner预计中国的电子制造商仍将继续积极

在中国投资,同时也更加努力开发自有的标准和技术。

STATS ChipPAC首席战略官Scott Jewler指出,已经连续第5年增长的全球半导体行业,似乎已经摆

脱以往繁荣-低谷循环往复的阴影。在技术和财务上均可以投资得起300mm晶圆厂或前沿封装解决方

案的公司越来越少,这将使产能被“重复预订”的情况减少,同时“非理性资本投资也减少”。但

Jewler也表示,更先进的消费设备和技术整合也将带来挑战。

“企业的选择很少,只能互相合作,因为很少有公司拥有制造如手机等设备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此

外,集成设计制造(IDM)工艺日益复杂。”他说。规模较小,专注于利基市场的企业,在资本密集市

场上的生存能力也受到质疑,而在历史上他们却是许多行业创新的源泉。

IP版权保护和行业标准将成为“未来3到5年内的较突出问题,”尤其是随着制造向中国等地区转移

。到2015年,随着小于45nm的IC出现及采用诸如纳米线和碳纳米管等材料,纳米技术将主宰半导体

市场。他还预测将出现450mm晶圆厂,尽管这种厂房耗资高达100亿美元。同时,他还建议要留意中

国背景的IDM,一些中国IDM已经“在前沿参与竞争,”中国也正试图用“本土的设计来替换进口芯

片。”

一、正面回答

2022年国家退税政策主要包括:

1、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

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

3、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

对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都必须依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有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发布的税收法律;有些是由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论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

二、分析详情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误收退税、政策性退税和其他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

三、申报退税流程如下:

1、确认所属期,也就是确认申报的是什么时候的出口业务;

2、导入、处理认证发票信息;

3、把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进行录入;

4、审核三项信息的关联检查,三项信息即进货出口数量、换汇成本和申报数据一致性;

5、将明细申报数据确认清楚;

6、录入退税汇总表、生成退税申报数据;

7、打开国税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进行预申,通过后就可以打印申报文件,再去到税务大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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