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金 的所有小说名

史蒂芬—金 的所有小说名,第1张

      斯蒂芬·金,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七岁的时候,因病休学在家,在母亲的鼓励下,创作了一个四页长的魔法动物故事,获得母亲赏赐的一块美金奖励。从此,斯蒂芬金以写作为乐。十四岁时,把恐怖片《陷阱与钟摆》改写成了小说,自编自印,带到学校去卖,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赚了九块钱,让他感到“钱”途有望,可下午被老校长叫到办公室,要求把钱退还给同学,还狠狠地训斥了一顿“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有才华,却为什么老爱写些垃圾东西,浪费时间,白白糟蹋天分”。老校长的话,成了斯蒂芬二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一块挥不去的阴影。

      恐怖是斯蒂芬金,一生的最爱,外星人,吸血鬼,僵尸,盗墓者,活死人……这些越血腥和恐怖的**和书籍,越能激发他的兴趣。斯蒂芬金曾解释他的写作嗜好,他的思想滤网流不过去的,就是“恐惧”这件事,这是天性,所以他爱写,也几乎只写“恐怖小说”。当人们担心斯蒂芬金被定格为“恐怖小说家”时,他出版与恐怖不沾边的《肖申克的救赎》时,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他想自己所想,写自己所写,对于一个作家,最重要的事情是“忠于自己”,当然,斯蒂芬金做到了。

      大学毕业后的斯蒂芬金,一边工作,一边从事着写作。挣来的稿费,全家大吃一顿,带来了意外的欢乐。在老婆的鼓励下,从垃圾桶里捡回了《魔女嘉莉》,抖掉烟灰,重新修改,《魔女嘉莉》的出版,让斯蒂芬金一鸣惊人,也造就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畅销书作家之一,他拿到了二十万。斯蒂芬金,时来运转,终于无忧无虑,全心全意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更加勤奋了,此后三十年,每天一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机前,至少要写一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国庆,生日,圣诞节三天休息。斯蒂芬金曾说过“不断地写,因为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了,当我坐在打字机前,我知道我有多么认真。”据统计,在十年里,美国大大小小最畅销的二十五本书里,他一人就占了七本,当真空前绝后。斯蒂芬·金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

      斯蒂芬金写得快,卖得又好,名利双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一九七九年,在他三十二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他的每一部小说几乎都曾搬上过银幕。据说,论原著被改编为影视剧的比率,史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则是莎士比亚。的确很多人虽然没读过他的书,却为他的**痴迷过,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肖申克的救赎》和《闪灵》。

      二零零三年,“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宣布,斯蒂芬金获得了“终身成就奖”。理由是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悲惨的道德真相。”斯蒂芬挣得了他最想要的那一块功碑,对老校长有了交代。斯蒂芬终生致力写作,花了三十年时间和心血,写出四十本小说和二百个短篇小说。作品被翻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发行三亿本。被誉为“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有两本书,一本是《诗经》,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的作品”。

正如斯蒂芬金在《午夜时分》的一段话,对写作做了更好的诠释“我依然喜欢好故事,也爱听好故事,也爱讲好故事。你也许知道或在乎,也许不知道或不在乎,我出版这本和下面两本书,赚了大钱。如果你在乎,那你也应该知道,在“写”这件事上,我并没有得到一文钱。正如其他自发性的事情一样,写作本身是超乎金钱之外的。钱当然是好的,不过在创作时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钱。这种想,只会让创作过程便秘而已。”

                          资料来自网络

“现代惊悚小说大师。”——《纽约时报》

“斯蒂芬·金是美国当代的狄更斯。一位杰出的作家……金是最高产的现代小说作家之一。”——《星期日泰晤士报》

2003年,当“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因为“黑暗塔”系列的缘故而决定正式授予斯蒂芬·金“终身成就奖”,他们在颁奖辞中这样宣称:“他的作品继承了美国文学注重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和悲惨的道德真相”。

史蒂芬·金本身就是一个按照畅销规律设计作品的作家,他走的一直是大众的路线,按照好莱坞的模式在写小说,这个作家才气足够,他是具有驾驭文学的本领的。——新星出版社社长谢刚

因为斯蒂芬·金不仅仅要求简单的吸引读者,讲一个恐怖故事,而是强调当代社会生活深层次的东西,他对于生活的反思在大众文学当中算是优秀的作家。——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负责人、类型文学研究者马季

<<卡丽>>、<<闪灵>>、<<克里斯丁>>、<<赛勒姆之地>>、<<火种>>、<<宠物墓地>>、<<悲惨>>、<<靠着我>>、 <<尸体>>、<<夜游人>>,<<绿色奇迹>>、《黑暗城堡》、《一袋骨头》、《危情十日》、《鬼店》、《肖申克的救赎》、《魔女嘉莉》、《玉米田的小孩》、 《亚特兰蒂斯之心》、《伴我同行》、《猫眼》《死亡禁地》、《绿里》、《房间中的女人》等。

分类: 艺术

问题描述:

如题

解析:

1 斯蒂芬·金 生平简介

美国恐怖小说作家中有斯蒂芬·金,就像中国武侠小说作家中有金庸一样,两者都是峰巅人物,其地位是不可替代的。斯蒂芬·金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誉最高、名气 最大的美国小说家,在美国及欧洲,他的名字几乎是妇孺皆知。金的每部小说发行量都在 100万册以上,在80年代美国最畅销的25本书中,他一人便独占7本。自80年 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小说类上斯蒂芬·金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 。因此,他被青年一代奉为“恐怖小说之王”。在1996年的9、10月份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 ,金的恐怖小说《绿里奇迹》又居第一。

要了解一个作家的作品,应该了解他的生活经历和背景。因为作家的写作常常融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独特的感受。

1999年,斯蒂芬·金已创作畅销图书30多部。当年的6月,他不幸遭遇车祸。不久身体康复后,他将自己在心中酝酿已久的非小说类作品——《抚摸恐怖——我的创作生涯》一稿续写完成 并出版。①该书第一次全面讲述了作家的童年、青年、大学和爱情生活以及 神秘的创作经历。这对世界上无数的恐怖小说迷们认识斯蒂芬·金是有所帮助的。

斯蒂芬·金于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他两岁时父亲有一天“出去买烟”,从此 一去不返,后来听说是到刚果当了雇佣军。总之他母亲成了寡妇,为了养家吃尽了苦头。金 从小肥胖异常,姿势可笑,童年时没有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惟一印象深刻的事情,是他5 岁时在铁道边玩耍,眼见一个小伙伴被火车头碾成了肉酱。14岁那年,他在家中阁楼上 发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他父亲收藏的一些恐怖小说和科幻作品,金在阅读之余便也舞文 弄墨起来,在缅因州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时还在校刊上发表了几篇习作。毕业后他白天在汽车 修理站工作,晚上写一些神鬼古怪的恐怖小说。他工资菲薄却嗜酒如命,写出来的东西又没 有人要,全家生活拮据,捉襟见肘。为此他通宵难眠,心中的怒火只有在扑向打字机写恐怖 故事时才得以宣泄。可是他买不起稿纸,只能把字打在牛奶发票的背面。

1973年他时来运转,受到了出版商的垂青。他的长篇小说《凯莉》的精装本发行了13000 册,后来又改编成**。他的名字上了《 》,被誉为“现代恐怖大师”。他预支了2500元的稿费,从此闭门写作。在以后的日月里,金平均每两年出版一两部小说,作品的发行 量惊人,只有《圣经》可与之相比。到1979年他32岁时,已经成了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 富翁。他不喜欢听家乡电台的迪斯科乐曲,便干脆把电台买了下来,随心所欲地播放他爱听 的摇摆舞曲。

金的作品数量之多、想像力之丰富,对读者来说始终是一个谜。其实他从不冥思苦想,而是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来触发灵感。看到垃圾堆的旧冰箱里有只死鸟,他会想像人们发现冰箱里冻死一个孩子时的惊人效果;看到超级市场里一位顾客舔自己的手指,他便设想一个人若 是切割自己的肢体可以忍耐到什么程度,从而写出一个现代鲁滨逊在荒岛上靠吃自己的肢体 充饥的恐怖故事……他小说的魅力不在于描写恐怖,而是用悬念和暗示来激发读者的想像力,以至于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他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

斯蒂芬·金对爱伦·坡等恐怖小说的先驱佩服得五体投地,同时也受到现代恐怖**及电视的启迪。但他的作品之所以受到欢迎,最主要的是他善于把离奇古怪的恐怖故事和城市小镇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给都市的平庸生活带来 ,从而与人们世纪末的焦虑形成心灵上的共鸣。生活中谁没有恐惧 感谁不怕死神光临有的心理学家认为,越是读斯蒂芬·金的小说,越是在精神上经历恐 怖的幻觉或场面,便越能激发出与生俱来的恐惧感。这种理论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但是金的 小说的确反映了人们被恐惧和死亡所缠绕的焦虑心理,而且更把市井平民写成与恐怖的恶魔 搏斗的英雄,使平庸之辈在心理上获得一种虚幻的满足,因此尤其受到追求 和幻想的年 轻人的青睐。加上80年代后科幻小说盛极而衰,金的恐怖小说生逢其时,轻而易举地获得 了大量的读者。此外他的每部小说都是好莱坞拍**的抢手货,也成为驰名世界 的捷径。

尽管对斯蒂芬·金作品的价值向来存有一些非议,甚至有作家对其不屑一顾,但广大读者对他作品的追捧和厚爱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2003年,斯蒂芬·金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奖”。

斯蒂芬·金的写作技巧与独特的风格是惊人的。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在读他的《黑暗的另一半》时,就像你躺在一张吊床上,吊床两头被不断拉伸,直到吊床的绳子突然断 了,吊床落地,小说的故事也到此结束。金的恐怖故事种类很多,有鬼怪的、分尸的、复 仇的等等,从有形到无形的,其创作无所不包。读他的小说时,你会感到恐怖从字里行间渗出来 , 你抬起头,它会从窗外望进来;你闭上眼,会突然感到下面的椅子在晃动,好像要散架,会 不会有什么锋利的刃在地板下等着你金有一点和一般畅销小说作家不同,就是他很少和自 己的读者接触,他曾心情复杂地承认:“我不知道喜欢看我小说的都是些什么人。”

斯蒂芬·金主要是创作长篇小说,有10多部已改编为**。而他创作的近50多篇中、短篇小说同样不俗。短篇小说集《世事无常》是他第三本短篇小说集面世9年后的精品结集,想像力的丰富和恐怖氛围的营造同样折磨读者脆弱的心灵。斯蒂芬·金又一次向世人展 现了他驾驭短篇的创作才华。

斯蒂芬·金现象随其小说的畅销而兴起,甚至已经“由虚构变成了现实”。波士顿的一个女孩子,模 仿《凯莉》中的情节,在厨房里用刀叉杀死了她的母亲;在巴尔的摩,一位妇女边等车边读 金的小说,忽被一流氓调戏,她立即按小说里的描写如法炮制,从兜里掏出水果刀向他猛扑 过去,使他一命呜呼;在佛罗里达州,一个有同性恋癖好的医生死在家中,血肉模糊,墙上 用血写成了“谋杀”二字。金得知后大为光火,认为对凶手应该审判两次:一次判他谋杀罪 ,一次判他剽窃罪,因为凶手杀人留字的方式是从金的小说《闪灵》里学来的。

斯蒂芬·金写了这么多恐怖小说,照理说应该是个胆大包天的硬汉了,其实恰恰相反。他胆小如鼠,并且害怕黑暗,晚上不亮灯就睡不着,“总是害怕自己惊醒过来,感到有一只潮乎乎的手抓住我的脚脖子”。他也很迷信,怕街角的黑猫,怕13这个不祥的数字,如果打字打到第13页,他一定要拚命打下去直打到页码数字吉利为止。不过与鲜血和挖出的内脏相比,他最怕的还是不能写作。他写作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发泄从童年时代起蕴藏在心中的仇恨和愤怒,所以他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一旦停止写作,他就会失去理智,“我害怕自己变成疯子”。

他的写字台上放着一个读者寄给他的礼物:一个大玻璃圆球罩着一个张着血盆大嘴的响尾蛇头,每天上午他面对这件礼物写作1500字。他还没有发疯,至少现在还没有。 他是否心理变态或精神失常,心理学家日后自有分晓。不过在我 们看来,在科学技术充分发达的今天,文坛上竟会出现这种近于疯狂的 斯蒂芬·金现象,的确值得深思的。

目前,斯蒂芬·金及全家住在缅因州的一栋古老的房子里,铁门深锁,神秘、阴森、杀气、鬼怪而吓人。也许恐怖作家的生活,本身就带有恐怖之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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