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失败案例

家族企业失败案例,第1张

3月18日,申请半年之久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因商务部一纸禁令最终未能成行。由于这是商务部首次引用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做出裁决,此举引发了全社会甚至世界舆论极大的关注和争议。

各国制定《反垄断法》的用意究竟是什么?从国际通行的案例看,《反垄断法》的大刀一般应当指向哪里?

通常而言,各国反垄断法都具有三种任务:促进公众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竞争。在具体实践中,各国反垄断执法机关也会具体把握个中尺度,并且通常也都会与其本国当时的产业政策、国家安全等因素结合考虑。以汇源案为例,商务部此次并没有生搬市场占有率等数据,也并不是为了保护被收购企业利益和企业投资者利益,而是评估果汁产业发展走向和结合本国产业政策做出了裁决。

控制企业合并 促进公众利益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本身有着扩大规模和扩大市场份额的自然倾向,如果对合并不加控制,允许企业无限制地购买或者兼并其他的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消灭市场上的竞争者,导致垄断性的市场结构。正是出于维护市场竞争的需要,各国反垄断法都有控制合并的规定。这种控制的目的不是限制企业的绝对规模,而是保证市场上有竞争者。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并的申报和审批制度,即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合并需要向反垄断法的主管机关进行申报。

商务部驳回汇源案申请主要就是根据这一原则。但在竞争者较容易进入的果汁领域,控制较高市场份额的领先企业是否能做到“消灭”竞争者,目前尚存争议。

各国法律规定

根据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的法律,只要合并可以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主管机关就可以禁止合并。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什么样的合并可以推断为是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例如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规定,如果合并后一家企业达到了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或者三家或三家以下的企业共同达到二分之一市场份额,或者五家或五家以下的企业共同达到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就可以推断合并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

不过,有些合并即便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因为某些特殊的情况,政府也应当批准合并。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定,如果合并有利于整体经济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应当批准合并。需要指出的是,导致垄断的合并因为会严重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政府批准这种合并的时候应当非常慎重。

中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适用案例:

欧盟驳回力拓、必和必拓合并申请

2008年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对必和必拓的收购方案展开调查,该部门当时表示,两家矿业公司的合并将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并且将控制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铁矿资源。而通过并购,全球最大矿业集团必和必拓公司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铜矿、铝矿及煤矿供应商,其垄断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2008年1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发表否决声明。 详情

中国商务部驳回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

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收购汇源的申报材料,此后多次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2009年3月18日,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此项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否决了这起并购。 详情

豁免案例:美国批准波音与麦道公司合并

美国司法部1997年批准了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的合并,这一方面是因为麦道公司当时处于濒临破产的境地,另一方面因为合并后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仍然存在着与欧洲空中客车的竞争。

禁止垄断协议 保护消费者权益

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曾经说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起,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反垄断法上把这种限制竞争性的协议称为“卡特尔”,具体还分为商定售价的价格卡特尔、限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数量卡特尔和通过协议划分销售市场的地域卡特尔。

上述这些卡特尔对市场竞争的损害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各自在其销售地域都有着垄断地位,这一方面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商品的权利,另一方面使市场失去优胜劣汰的机制,即效益差的企业不能被淘汰,效益好的企业不能扩大生产规模,这就会严重损害企业的竞争力,使社会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

各国法律规定

在各国反垄断法中,上述各种严重损害竞争的协议一般得适用“本身违法”的原则,即不管它们是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都得被视为违法。当然,企业间订立限制竞争的协议有时对经济是有好处的,当某些限制竞争协议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改善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率,它们一般被视为合理的限制,可以得到反垄断法的豁免。

根据美国的《谢尔曼法》,这种情况下对公司的罚款可以达到1000万美元,对个人罚款可以达到35万美元,此外还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刑事监禁。但在具体案件中,美国司法部根据美国刑法的规定,早已大幅度提高了反垄断案件的罚金。

中国反垄断法也有相关详细条文规定,同时规定,即使不适用于已有条款约束的,经营者面对此类指控时,需自行举证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适用案例:

三菱参与石墨电极价格协议被罚

在2000年,日本三菱公司因为被指控参与了一个固定石墨电极价格的国际卡特尔,被美国司法部征收了1亿3千4百万美元的罚金。

两大国际拍卖行商定佣金被罚

英国的克里斯蒂(Christie)拍卖行和美国的苏斯比(Sotheby)拍卖行作为国际上两家最著名的拍卖行,因商定佣金的价格被指控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最后,这两家拍卖行不仅被课以巨额罚金,它们的总裁还面临着刑事监禁。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维护市场竞争

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甚至垄断地位。反垄断法虽然不反对合法的垄断,但因为合法的垄断者同样不受竞争的制约,它们就非常可能会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损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国家必须对那些在市场上已经取得了垄断地位或者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加强监督。

各国法律规定

中国《反垄断法》中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较细的条文规定,同时设置了豁免条款:“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适用案例:微软在美国、欧盟涉嫌垄断被罚

微软公司就是通过控制 *** 作系统的知识产权在全世界的软件市场上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并凭此优势在浏览器、即时通讯等产品上事实捆绑,妨碍了竞争者进入。1997年,美国司法局控告微软垄断,微软由此饱受诉讼煎熬,最终交出数亿罚金

以下为摘抄,相信看了会有所感触,另就是联想收购IBM

IBM收购LOTUS是一次震惊全球的大型并购案,当时吸引了世界的注意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次并够的全过程是资本运营历史上的典型。从以下几个角度上分析,可以明确其成功要点:

第一、并购机会,国际资本运营特别是在上市公司里带来的威胁在公司的困难期,无论是财政困难还是经营困难或是品牌灾难都容易造成被并购的机会。这个时期是企业风险时期,资本投资本身就有风险性,所以在这个角度上讲资本运作本身大都属于风险投资。莲花公司被并购的机会同样不具备特殊性。

第二、并购行为的发生应该是一个长期酝酿和短期完成的行为,本案就有这个特点,对于并购本身也需要考虑到价值本身,与产品不同的是他的买卖关系是一个整体企业,所以IBM应该通过酝酿后,立刻采取行动的收购行为在并购历史上也是典型方法。一是快速达到预期,一是避免并购竞争,一是消除价值缩水的麻烦,甚至是规避其他方面形成的威胁。

第三、并购是价值交换并非资本交换,从IBM收购LOTUS案来看反映了这点,为了达到预期,价格不停的提升,最终是超高价格完成,但就收购前来说IBM已经做好了高价收购的准备,说明收购和反收购是一场战争,甚至是市场竞争。

第四、并购是系统工程:并购分为前、中、后三期,前期是探讨和规划并购方式,其中策划在先,规划在后。中期是实施并购规划和战略系统,主要是软硬资本的对接和碰撞。后期是进入运营期,企业系统的改造及融合阶段,后期也是对并购后的企业资本进行系统再运营的阶段。IBM收购LOTUS后期是对企业各子系统进行重组和梳理,寻求新的运营模式,推进企业进入良性循环阶段。从本案来说,其实在子系统重组中,IBM采取优势互补的方法,将核心的保留,将短缺进行弥补,并将市场逐步转嫁,将品牌进行逐步联合和渗透的方法进行的。在人事上,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换本着系统均衡的原则,考虑到人力资本与现状融合的方法,保证了企业稳定发展,这是对企业内部调整的战略取胜所在,同时保证了收购的企业重组形成了化学融合,而非物理组合。

在国内并购的案例中,特别是系统重组的过程中,容易形成政治斗争和文化的对立,这对于企业收购后期形成了风险,在IBM收购LOTUS案中,企业文化保持独立性,通过高级人事整合消除了人事矛盾的方法是成功的,也是后期莲花公司再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五、后期效率是并购案中的典型因素。IBM收购LOTUS案中,后期的市场整合、产品整合是设立了一个很好的过度平台,保持了优势同时提升了优势。为何在国内乃至国际许多收购案中,造成机体分裂和矛盾,就是没有设立好一个好的过度平台,当然这个平台是以市场为主导方向的,就是企业重组的市场化运作,也是效率性运作。

第六、并购与反并购是一场战争,赢得战争的最好方法是赢得时间和速度。第一时间越快,由不可控因素带来的风险越底,速度越快带来的竞争越少。对于反并购的行为力也会越弱,消耗也就越少。反并购是针对并购设立的一系列反向对策,提升并购的难度和增加并购投入,同时也提升了并购风险,这里的风险不仅仅是并购本身资本投入还有并购后的相关环境性资本投入和消除障碍资本性投入,越是速度高后期的资本投入也将越少。当然并购前期规划时间作为企业内部机密来说可以拉长,一旦公开就需要很快执行,否则就是风险,反并购也将发力,现在所谓的反并购不仅来于被收购企业内部,还来自于市场竞争等等。

反面意见:IBM收购LOTUS从外部看是成功的,但从品牌市场上来看有些地方是失利的。

第一品牌叠加是否能够实现市场叠加。这是个谜,品牌资本可以叠加,但不等于市场可以叠加,从收购后的新企业来看,相对于莲花公司品牌提升了,强势品牌背书,应该是品牌资本提升最快的方法。但相对IBM的品牌整体却没有提升,相反消耗了很多良性资本,这些资本必须从莲花公司里回收,短期内IBM的品牌涉及到莲花公司的市场部分可能会有一定的损害。这也是讲的品牌中和度的问题,在国内没有研究。

第二从营销角度上讲,并购后的品牌是新品牌,品牌营销具有短期不稳定性,特别是市场资源的整合,如果保持原来的现状不动,那么并购本身没有多大意义,如果改变则原由的市场风险将转化到新的品牌市场里来,带来新的威胁和损失,对于IBM的品牌短期内也将带来反面冲击。

第三从企业文化角度上讲,品牌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新的品牌文化是组合后的企业文化,如果相互独立,则品牌融合实质上却没有统一。如果企业文化融合,则新的品牌可能会丢失相互个性,不伦不类带来新的损失,这样对于品牌本身还是有损害,这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方法是从市场上求统一,从企业系统上存异,从品牌上协同和分离,这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Lotus与IBM的故事-IBM收购LOTUS内幕原文

如果说唐爱平卖“表”是主动出击而获得成功的话,那么,莲花公司(LotusDevelopmentCorporation)的总裁曼兹(JimManzi)则是被迫卖“花”。幸运的是,卖出去的“莲花”在IBM的沃土上开得更加娇艳。

被逼无奈

富有传奇色彩的软件商莲花公司被IBM公司收购后,其表现几乎超出所有的战略和财务预测,在行业史上写下了极为浓重的一笔。

1995年6月5日莲花公司总裁曼兹收到IBM公司总裁郭士纳的信息:郭士纳要将莲花公司上市的5500万普通股强行收购。IBM开出高价,使股票价格翻了一番。而且郭士纳指示,如果Lotus要是敢于进行“反收购”,IBM将随时抬价,奉陪到底。

面对郭士纳的高压,曼兹当然十分气愤。但是理智终于战胜感情,郭士纳64美元一股的出价虽然是绝无还价余地,但是也令曼兹无法拒绝。最后曼兹妥协了。6月11日,这桩生意最终以35亿美元成交,成为软件史上最大的并购案。

“整个收购计划 *** 作得完美无缺。”时任莲花公司副总裁的齐斯曼(MichaelZisman)说道。

据他介绍,郭士纳事无巨细都滴水不漏,他的勤奋也回报非凡。如果当时IBM决定再等一等,莲花的身价可能还会下跌,它的股价也会随之滑落,因此IBM本来可以出低价也能胜算在握。但郭士纳知道这样做的风险,低价购得的可能是价值缩水的资产,甚至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而IBM拥有105亿美元现金,付得起高价,因此他决定不能坐失良机。

IBM公司软件开发副总裁汤普森(JohnMThompson)则认为,在当时的市场上,莲花公司无法独立求存。他深怕甲骨文公司(OracleCorporation)或ATT公司会出价收购。IBM必须行动迅速,并且周详精确。谈判时间决不能拖长。最重要的是,出高价会让潜在竞争对手望而生畏,知难而退。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莲花公司在被IBM收购后有不俗的表现,这与郭士纳的决策是分不开的。

郭士纳和汤普森立在收购后即采取果断措施,来表明他们坚决支持这次并购行动。例如,在并购后三个月内,汤普森终止IBM开发所有可能与莲花产品竞争的软件程序。借助这些举措,他大大降低两企业之间互相争斗的可能性,因为摩擦常使并购功败垂成。

让行政总裁出面支持并购至关重要。郭士纳很快就开始会见莲花的主要客户。在并购后的头两个季度,IBM和莲花公司的销售员共同拜访客户,令莲花公司的知名度空前提高。

此外,郭士纳并非仅是说说而已,他一直是莲花公司最高级别的销售员,积极向IBM和莲花公司的所有客户推广Notes软件。

销售数据最能说明问题。并购前,Notes软件的销售量不足300万份,而并购后据IBM称,仅Notes一项产品销售额已达10亿美元。最好的兼并企业往往在两家相关公司的独立与整合之间寻求平衡。如果IBM犯错的话,那就错在它未曾更早地推动莲花公司,来利用IBM巨大的资源宝库。

尽管如此,IBM还是向莲花公司的工程师敞开了其研发大门。“你们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汤普森告诉他们。IBM允许他们不加限制地使用数十亿美元的研究资源,这在软件业是前所未有的。而莲花公司也将IBM开发的语音识别等功能,融入新版Notes之中。

同时,两家公司的工程师已开始进一步整合双方的产品线,准备在狼烟四起的通信软件大战中迎接来自微软的凶猛攻击。或许对齐斯曼和莲花另一位副总裁佩鲍斯(JeffreyPPapows)提议的反应,最能反映IBM对莲花公司的信心。齐斯曼和佩鲍斯建议将Notes软件的价格减半。他俩迅速得到IBM公司毫无条件的首肯。郭士纳和汤普森都知道此举风险很大。“到这份上,我们把赌注押在人身上,”郭士纳说道,“放手让他们干去吧,希望他们的做法对头。”

1995年12月莲花公司翻新了Notes软件的经营战略,同时宣布降价。经IBM公司批准,1996年莲花公司斥资2亿美元,为Notes软件和Domino软件发起一场国际营销活动和广告攻势。公司产品的销售量随之应声上涨,并且势头较从前更猛。由于这次营销活动,Domino已成为IBM公司国际互联网战略中最珍贵的一颗钻石,倍受人们的推崇。

填补权力的真空

收购消息发布99天后,曼齐决定辞职。IBM对此的反应,可能是此笔交易中最发人深省的了。

曼齐告知郭士纳他决定辞职一小时之后,汤普森即致电齐斯曼和佩鲍斯,将曼齐的辞职决定告诉他俩,请他们当天下午在波士顿面见他。汤普森在15分钟之内拟就了他的计划。他认为,应该找一位莲花公司的高级主管接手。指派IBM的人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外聘不仅要费时几个月,也不大可能找到最佳人选。并且,这样做会发出错误信息。但齐斯曼和佩鲍斯都不愿顶上来。

汤普森意识到,他们是害怕顶替会破坏他们密切的工作关系。因此,他建议通过总裁办公室对莲花实行双重领导制,由齐斯曼担纲行政总裁,佩鲍斯任运作总裁(COO)。对此,他们俩均表同意。郭士纳也马上批准了此种安排。有关新闻在曼齐辞职消息传出不到24小时即已公布,以打消软件业内和莲花公司内部的恐慌情绪,使横飞的谣言不攻自破。

此后两年内,IBM确实找到了应对这种微妙兼并局面的合适领袖。他们精明睿智、做事果敢,带领人们建立共识。他们为了企业联姻的成功,甘愿舍弃自己。

莲花文化渗透蓝色巨人

汤普森认为,要让并购企业平稳运作,关键是采取一种平衡的管理方式。“二家企业间毫无高下之分,这点你必须清楚。你只管撷取二者的精华。”汤普森很乐于接受莲花公司的基于这种考虑,IBM没有将莲花公司拆解开来,而是决定把它组建为一个全资子公司,仍保留原来充满活力的品牌。员工享受的仍然是莲花公司的工资和福利。IBM不会将自己的规章制度和文化强加给莲花公司。

莲花公司非但没有出现人们所恐惧的裁员,相反员工人数却稳步上升。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员工总数膨胀到近9000人,几乎比收购时翻了一番。员工年流失率也从收购前的11%降到6%。

拥有10亿美元收入的莲花公司仍是一家真正的商业企业,拥有自己一套严格的运营规则和企业所具有的全部关系网络。相反,有所改变的倒是IBM,它的古板形象也大有改观,脱去了名声不佳的蓝西装、白衬衫和尖皮鞋的着装。随意着装和对电脑世界看法的改变,令IBM和莲花公司更紧密地站在一起,联系之紧密是外人所无法测度的。

例如,并购计划宣布后,莲花公司员工向郭士纳最初提出的一个问题:收购会对莲花公司的福利政策有何影响。IBM不仅没有改变莲花公司的福利制度,反而在IBM也照章沿用文化,并将其融入IBM。“说实话,我希望我们一些员工能象莲花公司员工那样行事。”因此,他原样保留了莲花公司的所有制度,如福利、薪酬方案及股权等。

IBM收购LOTUS内幕交易案(证券时报)

IBM是全球最大的IT公司,而莲公司(LOTUS)是美国最优秀的软件公司之一,其在办公软件市场占据统治地位,IBM看中了莲花的技术优势,于1995年3月向莲花公司提出友好兼并的建议。不过莲花公司CEO吉姆·曼兹坚信莲花的困难是暂时,不必出售公司,故资本市场对此一直无法作出判断,在合并消息公布前,莲花股价一直徘徊在30-35美元。

最后双方对合并达成了共识,6月5日,IBM宣布正式收购莲花,收购价高达每股60美元。6月11日,IBM最终以每股64美元收购了莲花97%以上的股票,总金额352亿美元,消息令人震惊。

1995年4月底,IBM公司的一位女秘书在复印材料时,得知IBM正考虑收购莲花,于是她一直盯着事态的进展。IBM与莲花达成原则协议后,这位秘书知道事情已成功并将于6月5日左右对外宣布,便将此信息告诉了丈夫罗伯特。但夫妇俩没有股票帐户,便将消息告诉好友格林,格林买了一些莲花股票和期权,在消息公布后抛出,共获利17万美元,并付给女秘书夫妇3500美元以报答他们的内幕消息。与此同时,罗伯特也曾打电话给另一好友美赞,请他代购一些莲花股票期权并分享利润,美赞根据内幕消息净赚275万美元,并以4000美元作为回报。这一消息又通过美赞传向了其他亲戚朋友,共有6层之多。美国证监会最终发现,共有25人根据IBM公司女秘书的内幕消息在6月2日购买了莲花股票和期权,共获利130万美元。由于大部分人是平生第一次买证券,更没碰过股票期权,正因为他们不是老手,内幕消息一经传出就不可收拾。6月1-2日,莲花股票交易量比5月份任何一天都高,立刻引起了美国证监会、证交所和期交所的注意,美国证监会立即立案调查。通过调查6月5日之前数天内莲花股票、期权的交易记录进行分析,尤其注意开立新账户且这些账户没有买进其他证券的户头。

经过1995年6月到1999年5月的4年调查,美国证监会正式对25名嫌疑人向纽约南区法院起诉,理由是“内幕交易”。当天,秘书夫妇和另外两名被告就与美国证监会达成和解。其中,秘书夫妇同意退回他们赚取的7500美元并支付罚金15万美元。由于他们是内部信息的源头,本应缴纳罚金31万美元,但法庭考虑到其财务状况,最终予以豁免,事发后,这名秘书被IBM开除。

到了1999年6月10日,第5名被告也提出和解,同意支付13万美元(退还交易利润加罚金)。1999年9月13日,第6名被告提出和解,同意支付71万美元。2000年2月16日和6月20日,分别又有2名和3名被告提出和解,同意退还交易利润及罚金的总额达487万美元。到此,只剩下14名被告继续辩护。

辩方律师于2000年10月11日要求法庭对本案作出“即决裁判”,这在美国司法程序中通常是被告在正式开庭审判前的最后努力,如成功即可终止案件,但法官驳回了辩方的请求。

在双方为11月底正式由陪审团参加的开庭审判做准备时,余下的14名被告感到胜诉希望越来越小,又有7名提出和解,他们退回了内幕交易所获利润加15倍的罚金,总金额达839万美元。其中两名被告由于罚金太高导致了破产。

最后只剩下7名被告。2000年11月底至12月6日,纽约南区法院进行了6天半由陪审团参加的公开审判。原告和被告各自申辩后,12月7日陪审团作出裁决。判其中4名被告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4e-3节,其余3名被告无罪。2000年12月20日,主审法官宣布对被判有罪的4名被告及传播消息最多的美赞和克夫兰的处罚,这6名被告一共被处罚58万美元,其中美赞被罚13万美元,其他人则分别被处以68万美元、14万美元、9万美元和75万美元的罚款。此外,法官还特别下令禁止美赞和克夫兰今后从事任何可能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0-b节相关的交易活动(这项法规禁止任何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欺诈活动)

不久前,原位于中关村海淀新技术产业大厦一、二层的“赛博数码广场”,撤出了风水宝地中关村,整体搬迁至亚运村小营。而大厦北侧,与赛博仅一墙之隔的硅谷电脑城依旧人来人往。去年9月才开业的赛博为何撤出中关村呢?据了解,赛博自选址中关村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出租率与客流量远不能与海龙、太平洋、硅谷相比。业内对赛博的普遍看法是:运营成本为致命因素;其二,赛博“百货化”的IT卖场理念与中关村商圈独特的经营方式和理念,即所谓“中关村生态”难以融合。赛博高层已坦承:当初选址失误,水土不服。

位于东三环的太平洋百货一直处于搁浅状态,也被业内认为是典型的选址失误。“先烈”:赛博数码广场,东三环的太平洋百货“死穴”之四扩张无度

在国际市场压力下,我国企业一直有“做大”情结,为做大而做大。于是圈地、加盟、连锁。拿医药行业来说,不止一家商业企业宣称:5年内做到万家连锁,也就是说,每天开店55家;按照一家药店最低投入50万元计算,每年需要投入资金10亿元。而最多的也不过开了千余家。

“烧鹅仔”的没落是典型的因盲目扩张而招致失败的案例。“烧鹅仔”曾经辉煌一时,在一度全国有30多家连锁酒楼,北京多达7家,而目前只有几家还在经营。“烧鹅仔”创始人林伟成在谈到一败涂地的原因时直言不讳:“当时,来谈合作的人一多,就有点头脑发热。现在想想,其实当时不具备大规模扩张的基础,因此导致特许经营失败。”1995年,名声大噪的“红高粱”烩面,由郑州到北京,在全国20个城市铺开。在“复制、复制、尽快复制”的口号声中,相继倒闭,终于1998年破产,负债总额高达3600万元。“先烈”:“烧鹅仔”,“红高粱”烩面“死穴”之五四面出击

“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还是“把所有鸡蛋都装一个篮子里,然后看好这个篮子”?显然,中国企业更青睐前者。企业是否应该多元化经营,一直难有定论,但有一点: *** 作不当就会失去“集中兵力”优势,变成“四面出击”。

多头并进的企业比比皆是,但因获益的企业却不多。目前来看,涉足多元经营的多为一些实力强,且有核心业务的企业。但行业跨度过大,仍然不为人看好。如五粮液投资百亿元杀入电脑芯片业,这就意味着其原有的人才资源、渠道资源、管理经验、企业文化等不能共享,一切从零开始。这种不相关多元化遭到了多方质疑。此前,其制药、威士忌、塑胶等项目已经屡遭失败。

因盲目多元而失败的案例应该值得参考:巨人、太阳神、活力28,都是“把鸡蛋放在多个篮子”的时候,碎了。“活力28”洗衣粉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后,沙市日化在短短几年之内涉足洗衣机、制药、啤酒等行业,之后各项目都被拖住,一个好端端的企业现在日显疲态。“先烈”:巨人、太阳神、活力28“死穴”之六忽视品牌

2002年,曾经在北京、西安、济南等地火爆一时的“馋嘴鸭”,现在早已经所剩无几。业内人士认为,忽视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是其折翅的主要原因。

馋嘴鸭最早由重庆风光实业公司创立,2002年初,馋嘴鸭以连锁店的形式登陆全国各地,火爆一时。但“馋嘴鸭”一词并没有被注册保护,而是在多次传播之后演变为一个通用名称,一时十数个品牌的馋嘴鸭相继涌现,品牌失去了独占性,导致整个市场被多头控制,由于手艺参差不齐,市场变得鱼龙混杂。有的经营者甚至在利益驱使下,以病鸭为原料加工生产。这种混乱无序的竞争终于影响了消费者对“馋嘴鸭”整体品牌的认同和好感,品牌遭到严重损害。

市场上,关于商标、品牌的经济纠纷并不鲜见,很多知名企业为了避免丢失品牌,都进行了严密防范,例如海尔围绕着自己的品牌注册了500多个专利。专家表示,有好产品,但品牌运作跟不上,这个产品不可能健康发展。国内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加强,但在技巧上仍显不足。“先烈”:“馋嘴鸭”榜样:海尔“死穴”之七逃税漏税

西方有一句格言:世界上只有两件事不可避免,税收和死亡。

对于逃税、漏税在我国屡禁不止这一现象,一些客观的学术观点认为:这种企业行为背后有着复杂原因,其实是企业综合内外环境做出的一项决策。其实,企业可以合理避税或节税,但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律。由于逃漏税,不少的富豪沦为阶下囚,他们旗下的企业也因此而陷入危局。

今年年初,广州市普耀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偷税,其负责人施争辉被捕,这是迄今最大的偷税案件,犯罪嫌疑人偷逃税金额近2亿元。普耀名下的广州、北京、上海等地的数家公司,都采用账外经营、设立内外两套账、销售不开具发票或以收据代替发票等方式,大量偷逃税款。目前,公司的财产已冻结,检察机关将对施争辉等人提起公诉。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税收环境正在发生质的变化,如果再用旧思维来看待税收,教训可能会很惨重,企业应该抛弃做假账的思想,尽量利用税收筹划,合法经营企业。“先烈”:广州市普耀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死穴”之八用人不当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第十届企业家成长与发展调查,对3539位企业经营者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企业经营者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中,“用人不当”仅次于排在第一位的“决策失误”。用人不当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用人不当有多种形式,不任人唯贤而任人唯亲,缺乏信任而疏于选人,激励机制落后导致人才流失。后果只有一个:企业缺乏人才,不能形成核心人力资本。一位专家曾经说过:技术、资本、产品、服务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力的竞争。

辉煌一时的百信鞋业,5年间曾在全国发展了100多家连锁百信鞋城,号称拥有30多亿资产。如今仅存几家门店,也已经卖给了别人,但仍然难抵“巨额债务”。据了解百信内幕的经理人介绍,“严重的家族管理”是导致百信倒闭的重要原因。“创始人李忠文几乎把所有核心和重要部门的权力都交给了他的亲戚朋友,但相互又无制衡。”例如,百信配货中心由几位“亲戚”负责,有人大吃回扣。李忠文失败了,但他的许多亲戚朋友却成了百万富翁。”“先烈”:百信鞋业“死穴”之九政企粘连

政府对任何一个企业的成长都十分重要,国企与政府的关系更密切一些,但是民企也有这种现象。企业往往是当地税收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政府的政绩、形象工程;而企业则在贷款融资等方面比其他企业享有更优惠政策,政府也往往是企业的大供应商和大客户。

曾经上了富豪排行榜的山西民营企业海鑫集团(我们且不论这个案子中详细的是非)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曾拥有20几个亿的资产,但据估测其负债也高达20几个亿,这家企业有可能是零资产,外界对其贷款多有猜测。海鑫是当地惟一一家全国有名的大企业,其占财政收入的50%,提供大量就业机会。

但是很多跟政府关系密切的企业还是垮掉了,其原因就是“碰到了一个糊涂妈”。这个“糊涂妈”能够干涉企业的经营,而企业为了满足政府的偏好“做大做强”,涉足不擅长的行业、盲目追加投资。弄的家底耗尽,苟延残喘。政府支持对企业很重要,但是支持和依赖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先烈”:海鑫集团“死穴”之十祸起萧墙

以梁山好汉一般以“聚义”方式组建的企业数不胜数,这在具有显著的高科技成分的IT产业中,也是一种常见模式。

创业之初,江湖义气第一桩,大家同甘共苦,同心同德。然而,创业者之间这种模糊的产权关系,以及模糊的分配关系却往往为企业管理者的内讧埋下伏笔,这两种关系引发的不良后果发展到极端,就出现这样的场面:创业成功之际,几个创业者开始计较功过、权衡得失;企业壮大之时,企业的管理者们对于企业未来的归宿产生分歧;企业初具规模,准备进一步扩张之时,企业的高层们开始形成派系,相互排挤。

专家分析原因时指出,创业之初,创业者期望的是共同利益而不是共同理想;其次,即便有了共同理想,但无法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协调资本与人力,产权与利益分配相互之间的关系。因此,企业内讧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实际上埋藏于企业创立之初。内耗可能使企业停滞不前,甚至四分五裂。“先烈”:中关村的部分IT企业为代表“死穴”之十一好勇斗狠

至今人们仍然无法忘记1996年那条举国震惊的新闻:继上年6666万元人民币夺得央视“标王”之后,秦池酒厂又以32亿元的“天价”连任。

尽管当时的秦池声称,32亿的广告投入是经过严格的分析测算得出的,残酷的事实却直接证明了秦池巨额广告投入行为的非理性,秦池从此淡出江湖,至今难以东山再起。企业家应该有气节和激情,然而创办和经营企业,终究不是为了显示“人为一口气”的匹夫之勇。

企业家血液中确实有冒险成分,但是赌性太重,往往会失去理智,以至于事情的发展偏离了初衷。企业经营中,非理性的、好勇斗狠的例子屡见不鲜:连锁店狂热扩张,扬言5年万家;竞争对手开了20家店,我就一定要30家,竞争对手年薪50万聘贤,我就月薪5万招募顾问;甚至出现你鸡蛋每斤一角,我鲜鱼一角两斤的降价闹剧。最终的结果是双方疲于应付,企业从“外伤”到“内伤”,伤了元气,资产、资本结构严重失衡直至企业最终倒闭。“先烈”:秦池“死穴”之十二跟风上市

上市圈钱融资对任何企业来说都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但是不计成本,盲目跟风的上市实在要不得。

上市前,企业只要按规定缴税,就没人干涉企业内部经营;上市以后,公司就成为“公众公司”,所有的事情都需要透明 *** 作,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润、盈利状况、投资计划等商业秘密也因此公开,不但股东知道了这些商业秘密,竞争对手也会知道,就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沈阳飞龙药业在付出了3000万元的评估等各项费用之后,其上市计划最终泡汤。同时,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抱着投机心理上市圈钱越来越困难。“先烈”:沈阳飞龙“死穴”之十三缺乏诚信

很多假冒伪劣产品:黑心棉花、工业油盐、发霉米面、漂白蔬菜、纸壳“皮鞋”、夺命药物,似乎都或远或近跟民营企业有一些瓜葛。为了追求利润,有的企业不计后果,最终在政府的严打中受到“致命打击”,企业也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某些企业的产品虽然不属于“黑心”系列,但是品质平平,企业却大吹牛皮,广告词做的漫无边际,其产品俨然无所不能。这种“速成”营销策略可以理解,但是芝麻究竟不是西瓜,当公众“上一当”之后,就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不再跟你玩了,产品基本也就完了。保健品、保健器械市场“各领风骚三两年”的现象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证。

编造经营业绩、伪造企业数据、上市圈钱、 *** 纵基金、欺骗股民等经营手段也时有发生。但纸里包火究竟是不安全的,一旦失控,必将引火烧身。缺乏诚信的企业和企业家不会得到民众的承认,最终就会被淘汰出局。

“先烈”:部分保健品及保健器械企业,做假账的上市公司。

1因为老板额外给员工发放一笔1000元的奖金在员工的心目中已经形成了习惯,认为这是和领工资一样必需正常的,所以你不发,就会有不满,而且老板没有很好地运用发放一笔1000元的奖金的所应得具备的激励作用2,中国又句古话说的很对,众谋自断,意思就是说多人有各种想法和意见,但到最后,必须要自己来亲自来判决,上述的例子局长没有很好地运用众人的意见,而且在沟通方面与下属有裂痕,做的不好,我可以用下面一句话来概括:因为一个普通的领导,在团对里只会发挥自己的能力,一个中等的领导者会发挥团体的各人的能力,一个高级的领导者是会发挥团队的每个人的智慧,所以那个首长只属于普通的级别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北京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这是北京市一中院首次宣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破产案件。

据法院介绍,杜斯曼育荣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金10775万元,经营期

限30年,后因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公司股东共同决定终止合资合同、章程的执行,提前终止公司的经营,并向北京市西城区商务局递交了《关于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和进行清算的申请书》。

西城区商务局于2005年10月批准了这家公司的申请,并于同年10月作出了《关于北京杜斯曼育荣餐饮有限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的批复》,批准这家公司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执行并解散合资公司。这家公司进入普通清算程序,并组成了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在此过程中,清算委员会发现公司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破产申请。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查明:截至2005年12月,杜斯曼育荣公司资产总额为69357万元,负债总额为43279万元。这家企业整体变现评估价值总资产为21684万元,负债为43114万元,净资产为负2143万元,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北京市一中院认为,这家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符合破产条件,据此裁定宣告这家公司破产

华硕企业选有仁宝(主要客户是东芝、DELL等)、广达(神舟、联想、HP等)全部笔记本都是贴牌组装,这是行业规矩。包括华硕现在也分家了,做主板的还是

主要是外壳模具的设计不一样里面用的都是同样的东西,BIOS 和主板什么都共用

然后这三个系列是经过不同的代理销售

A 系列是华捷,K 系列是神码,X 系列主要是 3C 的一些卖场

代工方面也没太大的区别

只不过是在不同的生产线组装

用的料件都差不多,什么哪个比哪个好,都是浮云

呵呵,这是学校给出的案例分析吧。

第一个问题 管辖:破产案件有两种模式:1,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企业等级管理机关的级别确定

第二个问题 设备的套现价值享有别处权优先受偿,余下的700万作为普通债权申报后受偿。

第三个问题 法院受理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后,甲与其的诉讼应当中止。

第四个问题 能参加,能申报

第五个问题 破产申请书:1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 申请目的;

3 申请的事实及理由;

4 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由。

如果是斯凯布鲁服饰公司提出的话,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六个问题 破产费用含: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七个问题 如果宏伟机械在破产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话,可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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