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公司离职需办理哪儿些手续?

IT 公司离职需办理哪儿些手续?,第1张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

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 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通俗点说,甲方就是出钱的,乙方就是出力的。

扩展资料:

IT行业中一些常见的术语:

1 CDN

全称是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即内容分发网络。其基本思路是尽可能避开互联网上有可能影响数据传输速度和稳定性的瓶颈和环节,使内容传输的更快、更稳定。

通过在网络各处放置节点服务器所构成的在现有的互联网基础之上的一层智能虚拟网络,CDN系统能够实时地根据网络流量和各节点的连接、负载状况以及到用户的距离和响应时间等综合信息将用户的请求重新导向离用户最近的服务节点上。

2 DDL

数据库模式定义语言并非程序设计语言,DDL数据库模式定义语言是SQL语言(结构化程序设计语言)的组成部分。SQL语言包括四种主要程序设计语言类别的语句:数据定义语言(DDL),数据 *** 作语言(DML),数据控制语言(DCL)和事务控制语言(TCL)。

具体的范文模板

链接:>pwd=2h6j 提取码: 2h6j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和应对:

一、员工为什么要离职?

无数企业因为人才的流失而陷入低谷,企业培养人不容易,培养一个人才更不容易。每一位企业的高层领导,不得不思量这样一个问题——每个人才的离职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不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扔掉饭碗,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草率辞职,当员工心意已绝、坚持离去时,公司的老总们需要反思员工为什么会走?企业怎样才能留住人才?

二、怎样激励员工?

常识告诉我们,只要一个企业的薪资优厚,对人才就具有吸引力,员工的离职率就低。优厚的薪资当然重要,但是许多其它的事物同样是激励员工的要素,例如奖赏公平、工作具有发展性等。不同员工能被激励的方式不同,例如年轻工作者比较重视拥有自主权及创新的工作环境,中年工作者比较重视工作与私生活的平衡及事业发展的机会,老年工作者则比较重视工作的稳定性及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不能以相同的方式激励所有的员工,在拟定每一个激励计划前,先应当花时间了解各层次员工之间的不同需求,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如何降低离职率?

留住人才是一门管理学问,过去我们所采取的一般策略是增加工资、奖金、持有公司股权、期权以及提供特殊福利待遇等,这些措施对少数人有着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又会触及和伤害更多人的心理平衡,所以这些措施很难保证人才不为更高的报酬而跳槽。

开放程度的提高及社会制度的变革,就必然促进人才的流动。而人才的流动是正常的,任何一家公司的离职率保持在5%-10%是比较合理的。处理频繁离职的问题,宜未雨而绸缪,勿临渴而掘井。想挽留人才,有效的方式就是从小事做起,尽早降低离职率。

(一)从招聘开始,公司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既要考虑公司现状及发展需要,又要考虑人才自身的需求,综合各项主客观因素,选择人才,不好高骛远,讲究适用、好用、够用原则。最好的不一定是最适合公司的,只有适合本公司、本岗位的人才,企业才应该聘用。这样,人才可以配合企业共同进步,会大大降低离职率。

(二)增强公司的透明度,让员工随时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是提高人员稳定性的好方法。不仅把好的消息与大家分享,也要将公司面临的一些困难、问题与员工沟通。这样既有助于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也可以增加员工在公司中参与决策的机会,让更多的人开动脑筋,立足高处,为企业出谋划策。

(三)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是稳定和平衡员工心态的重要条件。对于人才来说,一个可以开心工作的空间、一个可以接受建议的上级、一群可以患难与共的同事也许比任何事物都重要。

(四)给员工适度的成就感。充分“体现只要你能干,机会就一定多;只要你肯干,收获就一定多的人才观”。如果“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这种状况出现在我们的公司中,那么人才流失就是必然的事。企业唯有使人才感到“值得留下来”,并且心甘情愿地付出他们的聪明才智。

(五)看到员工的才能,就要知人善用。给他们更大的发挥空间并且进行有效的授权,这是让员工心存感激的良方。有了这种感激做基础,就不必担心员工会离开了。

(六)培训和持续提高。任何人的知识总是有限的,但求知的欲望是无限的。有些人的离职莫明其妙,其实就是他们在公司中没有培训和持续提高的机会,知识结构得不到更新和充实。如果不跳槽,长此以往,也就等于丧失了生存的能力,这一现象特别是在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的IT行业和广告行业中尤为明显。

(七)适当弱化考核作用。现在公司越来越强调考核的作用,考核的确在短期内会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起到推动作用,但现在越来越多的管理科学研究者认这也可能是导致员工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当适当弱化考核的作用,并当尽可能降低考核的频度,以每季度考核一次为宜,作为每年度薪酬调整的依据,在这个考核中尽量做到公正公平,而由此做出薪酬变动的幅度也不要有太大区别。

(八)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员工满意度调查可以让企业清楚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每年都会有一些大型企业会花钱请专业顾问公司来做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这个调查完全由顾问公司保密 *** 作。员工所提出的所有抱怨都会被公司高层责令相关部门做出回应,包括解释问题发生的原因,制订改进的方案和措施,提出该方案和措施的具体实施进度,并将实施的结果反馈给公司高层。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是留住人才的好办法。

如果公司想要留住优秀的人才,不能只期望通过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来约束,更要以真心待人,设定正确的战略目标,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公正地评价每位员工,公平地给予报酬,让良好的激励制度在公司内部生根发芽。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多年的生产经营实践,可能形成了一套吸引人才和挽留人才的成功经验和办法,但是要形成一种良好的人性化的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人才氛围,还需要我们拿出百分之百的诚意,保证人才在成就感的满足上、在自身价值的体现上双丰收,在这样的企业里,即使有人才要离开,他们也会和企业成为朋友。”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首先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申请。

你说的 保密协议,就业限制 劳动法规上应该叫竞业限制。

你要拿出当时你与单位签定的保密协议,就业限制查看具体条款,对相关内容当初是如何协商的。

一般来说,签定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离职后有一个竞业限制期,最多两年。这两年内,你不得到到竞争对手公司从事同类职位,也不得自己成立公司开发同类产品。如果你违反限制,到同类产品公司工作或者自己从事此类产品的开发工作,公司将会追究你的责任,这个赔偿金额会根据由于你泄露的技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确定。

但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公司需要按月给你补偿。补偿标准应该在竞业限制条款上有约定。(部分省市对这个竞业限制金有规定,你需要查看地方文件)

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的法规条款: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IT行业相对于其他的行业来说要辛苦一点,每天面对都是枯燥无味的编程程序、而且从事计算机行业的人群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对自身是有一定伤害的,也没有什么休闲娱乐的时间,几乎每一天都在加班。

微软公司发布了一个调查数据,调查的主要人群是针对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的3万多人,调查结果显示从事IT行业的人群中,有超过百分之四十的人群想要提出离职的冲动。 由于今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大部分人在家中办公的时间延长,线上会议的召开和信息工作的沟通导致大部分人慢慢的厌倦了IT行业的工作,调查数据中有百分之五十四的年轻人群感觉身心已经达到了过度疲惫的状态,另外一部分员工表示加班熬夜已经变成了常态,厌倦现在的生活状态,想离职。

根据调查数据对比显示,这3万多人里面大部分提出想离职的人群是18-25周岁的年轻人,他们认为现在从事的IT工作都是为了生计混口饭吃,主观能动性不强,缺乏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饱满的态度。调查数据中还显示出来了一个问题,IT行业的主管和高层、董事会股东等都认为公司目前的发展前景非常好,公司趋于蒸蒸日上的景气,但是高管们不知晓的是公司基层员工中已经有超过一半的人群有了离职的想法和行动。这也暗示着管理层和基层员工之间存在明显的沟通不到位,脱轨的现象,在注重公司更好的发展的同时要考虑到员工的感受,多关心公司员工下属,体恤员工。

通过这些调查数据可以看出从事IT行业的人的工作状态大部分是不开心的,厌倦现在的工作,每天都是在面对枯燥无味的电脑。身边的大学同学毕业之后选择从事IT工作,工作不到半年就果断的选择辞职寻找新的工作,他和我们回忆说IT行业是工资高,但是就是在透支身体,用自己的青春在挣钱,最终受不了那样的工作状态选择了离职。

其实现在大家所从事的工作没有一份是轻松的,只不过IT行业的工作更加辛苦,身心疲惫,希望大家在对待工作时有一种无论何时,自己都具备一种随时可以接受离职离开的能力。

it人员离职可以去找与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或者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一般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企业如何应对员工离职

企业如何应对员工离职,《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面临这样的困境:许多员工在突然之间就不来上班了,既没有辞职申请,也不履行离职手续。那么,企业如何应对员工离职

企业如何应对员工离职1

首先,用人单位应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

在实践中,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用人单位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有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在满足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的情况下才有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包括下面两个方面:①规章制度首先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提出方案或意见;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该告知劳动者。许多用人单位并未意识到第二点的重要性。在员工入职之时也只是将规章制度发给员工,有的企业甚至只是大概给员工讲解下就完了。岂不知这样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用人单位很难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告知了员工。

用人单位可以用作公示或告知的方法有很多。

比如:签收,就是在员工入职之时可以让员工签署《规章制度签署单》;考试,在平时的工作评估时对此部分进行考核;层层培训,在对员工进行培训的同时加入规章制度的培训;传阅以及发放等。但用人单位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该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签收单、会议纪要、培训登记、讨论情况等。

其次,在规章制度中建立健全的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体系。

虽然《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但这仅仅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用规章制度来规范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应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离职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规章制度中对此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

用人单位最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工作的交接,一般为劳动者提出辞职之后的30日内或者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30日内。工作的交接应该在此时间之内尽量完成,否则容易造成事实劳动关系。实践中,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不办理工作交接常常这样规定:员工离职之时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应在工作交接完毕之后领取。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法律的规定是“办理工作交接之时”,意思是可以在办理完毕之后支付也可以在办理过程中支付。但是工资部分,是要求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支付。在实践中,一般都是在这个月领取上个月的工资,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只要是在规定的薪资发放日支付就不算是拖欠工资,其实不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支付,那么很容易变成拖延工资。这对用人单位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如果拖欠工资可能会产生50%~100%的赔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对于离职工资的交接进行单独的规定,而不能够按照实践中经常采取的工资发放日期。在规章制度中,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如果员工违反服务期的规定,公司可以不计发工资以折抵违约金,这样可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离职之时档案关系的`转移时间以及具体办理程序。

最后,工作交接以及奖惩制度的结合。

如果劳动者不配合用人单位的工作交接,给单位的工作带来了损失或者有的劳动者直接就“消失”了,也不领取当初离职之时应该领取的补偿金,此时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劳动者一旦出现拒不配合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会对劳动者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①对于原本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会丧失经济补偿金;②对于自动辞职的劳动者,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会由辞职转变为因严重违纪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对其以后的再就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企业如何应对员工离职2

员工为什么离职?

薪酬待遇问题

对于多数IT企业中的普通员工和基层主管来说,生存需要是主要的,所以对薪酬的刺激更为敏感;对于中层经理来说,他们一般都拥有相对较高的薪酬待遇,而社会需要和自尊是主要的,除非薪酬的差距较大,否则不会为了高一些的薪酬离职;至于企业的高层经理,信任和成就感(自我实现)的需求是主要的。如果不出现信任危机,一般是不会因为薪酬而流失的。

另外,员工之间对薪酬的相互比较会引起流失。如果员工发现和自己能力相似的同事或朋友的工资比自己高时,则会引起不公平感,进而发生流失。另外,薪酬不仅仅反映了低层次的生存需要,同时也是对个人能力的某一方面的肯定,拿高薪的人会有一种成就感和优越感,尤其是在和同事、朋友进行薪酬比较时。

管理问题

中国IT企业的成立时间一般都不长,多数还处在企业的发展初期,还存在着许多的管理问题。但对于人员离职,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成熟的企业文化、缺乏充分的人员沟通、上下级关系等几个方面。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被员工视为判断行为的准则,它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企业文化对人才流失的影响是渗透性的、复杂的,又是不可忽略的。

个人因素

这主要包括: 家庭因素,思想是否成熟。具体地,家庭因素主要是家人对工作的不认同,从而在他们的影响下,产生更换工作的想法。思想是否成熟主要指员工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否有较明确的打算,总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对于什么样的工作适合自己没有准确的想法。一般这类的人,工作转换会比较频繁,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IT企业基层职员身上。

应对员工离职方法

第一,在招聘时注意对应聘者退出倾向、工作参与度和积极情感的考查。退出倾向、工作参与度和积极情感属于雇员的个体变量,管理者不太可能期望雇员在进入组织后这些方面的个性会产生变化,因此必须在招聘时注意对这些变量的考查。如果招聘时能够甄别出低退出倾向、高工作参与度和高积极情感的雇员,那么对于稳定雇员队伍是大有好处的。

第二,设置提高转换成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增加技术人员的流失损失。物质方面可以通过签订有高额赔偿金的合同、让雇员持股、建立年功序列工资制、增加项目完成的奖金比例、提高年终奖的比例等方法来实现。

也有的公司主要从精神方面入手增加雇员的转换成本。靠感情和文化留人。

第三,建立绩效和回报紧密挂钩的绩效评估体系,提高雇员的分配公平性。需要指出的是: 企业实际 *** 作中往往是直接借鉴一些好的绩效评估体系。本人的看法则是:没有一种的方法,只有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绩效评估体系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第四,建立并完善多向的职业发展阶梯。这一策略针对的是职业成长度和晋升机会的结果。目前的组织结构趋向于扁平化,IT企业比较好的信息交互平台又使这种变化的趋势易于实现,因此增加更多的职位晋升机会是和这种趋势相悖的,也是不太可能的。

晋升机会和职业成长度的共同点在于它们反映了雇员追求自我的一种发展,设立多向的职业发展阶梯可以帮助雇员满足这一需求。对于技术人员来说,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发展阶梯。让高技术级别的雇员培养低技术级别的雇员,将此列为高技术级别雇员重要的工作职责之一并和绩效评估联系起来;对于不同的技术级别设立不同的技术培训项目,帮助技术人员在某一技术方向上不断发展。总之,保持技术发展阶梯的通畅性是非常关键的。

第五,向企业管理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技能培训,增加对技术人员的管理者的支持度。IT企业的技术人员一般分属于企业不同的项目组,项目组的负责人(一般称为项目经理)负责管理本项目组中的技术人员。在IT企业中,这些项目经理一般都是技术出身,而且往往是因为技术水平出众而被提升的。

保证合理的离职率 对一家健康企业来说,员工跳槽既必需又有益。

以上就是关于IT行业的保密协议,离职后,应保密几年全部的内容,包括:IT行业的保密协议,离职后,应保密几年、IT企业如何降低离职率、IT 公司离职需办理哪儿些手续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langs/888122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2
下一篇 2023-04-2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