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费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费,第1张

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校企合作订此纳搏单班8800元/年。2020年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复执行。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扬帆工程补助以及山钢、海信、恒业等企业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学校设立了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覆盖面达 45%。

扩展资料:

学校设有设有6个学系森祥,共开办42个专科专业。

据2020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专任教师509人,其中正副教授18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1%,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的93.58%。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茄猛年专家3人,全国技术能手10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人,省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不含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简介

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青岛市文明校园”。学院教育教学、办公、生活服务及娱乐设施设备齐全,校园规划合理、布局宏伟、设计新颖、建筑独特,是一个别具特色的现代化大学校区。

第八条 院系设置及就业情况亏祥

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高职院校,设置有酒店管理学院、文旅学院、烹饪学院、酒店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等10个二级院部,开设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等3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学院坚持“专业领先、就业导向、产教融合、品牌制胜”的办学方针,弘扬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微笑文化”,秉承“勤、真、灵、雅”(勤以励行、真以明德、灵以益智、雅以修身)的校训和“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强化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开放式、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职业学院。

经过多年的锐意革新和不懈努力,学院办学特色不断凸现,育人模式不断成熟,育人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并大力实施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强化专业技能、突出外语能力、提升人文素养为重点的“三位一体”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事业单位结成了伙伴关系,建立了一个强大、稳固的教学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探索出“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追踪服务”的就业工作模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一直深受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好评。

第九条 学院专业设置

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应用日语、应用韩语、烹调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西餐工艺、食品营养与检测、工程造价、物业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快递运营管理、会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罩空弊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

第十条 办学条件及社会评价

学院地处美丽海滨城市青岛的崂山风景区,占地近660亩,景色秀丽,环境幽雅,学院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图书百万多册,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20万元,为教学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3名,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9名,全国技术能手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青岛高校教学名师6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1人、旅游教育名师1人、旅游教育杰出青年教师1人、青岛市劳动模范2人、青岛市会计领军人才1人。

近年来,学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并取得了优秀等级。入选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校企一体化物族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第一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电话0532-86051606。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十八条 录取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以专业(专业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根据投档志愿顺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排序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办法,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不实行专业(专业组)投档录取的省份,根据投档志愿顺序,按照分数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所报各专业都无法录取且在其他专业仍有缺额的情况下,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办法,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5)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列分数的考生按照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7)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

1.学费标准:学分制收费(按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表一)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年, 8人间500元/年。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及有关资助政策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积极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必要资助。

第二十一条 退费标准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历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被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烹调工艺与营养(技术合作培养)专业考生就读地点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烟台)。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4.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考生可登录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1513 86051666 86051512

监督电话:0532-86051606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 编:266100

E_mail:[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 www.qchm.edu.cn

附表一:

2020年各专业学费一览表

单位:元/年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预计标准)

1

旅游管理

三年

5267

2

会计

三年

5267

3

市场营销

三年

5267

4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5267

5

酒店管理

三年

5500

6

空中乘务

三年

5500

7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三年

5500

8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三年

5500

9

金融管理

三年

5500

10

财务管理

三年

5500

11

国际商务

三年

5500

12

物流管理

三年

5500

13

商务英语

三年

5500

14

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年

5500

15

烹调工艺与营养

三年

5500

16

中西面点工艺

三年

5500

17

西餐工艺

三年

5500

18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三年

5500

19

工程造价

三年

5500

2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5500

21

新能源装备技术

三年

5500

22

物业管理

三年

5500

23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5500

24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5500

25

软件技术

三年

5500

26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5500

27

电子商务

三年

5500

28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三年

5500

29

物业管理(校企合作)

三年

6800

3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校企合作)

三年

6800

3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7133

3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7133

3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7133

34

工艺美术品设计

三年

7133

35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校企合作)

三年

8800

36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三年

18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 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冲芹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规章名称文号印发日期发文部门1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1996年第7号1996年8月21日电力工业部2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计价费[1998]775号1998年5月5日国家计委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2002年第18号2002年1月10日国家计委4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13号2012年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6号2014年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7号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印发日期发文部门羡态1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计基[1979]725号1979年12月16日国家计委2关于请妥善安排物价检查业务经费的通知价字[1983]22号1983年2月25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3关于依法惩处妨碍物价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计价检[1994]600号1994年5月21日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4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活兄判源动的通知计价检[1999]593号1999年5月27日国家计委5关于价格违法所得收缴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检[2000]57号2000年1月27日国家计委6关于印发《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计价检[2000]778号2000年6月19日国家计委7关于查处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的执法依据的复函计办经调[2000]1005号2000年12月20日国家计委8关于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检[2001]1568号2001年12月31日国家计委9关于企业使用“平价”等价格术语是否属于价格欺诈问题的复函计办经调[2002]672号2002年6月1日国家计委10关于印发加强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意见的通知计价检[2002]2844号2002年12月24日国家计委

11关于统一价格行政执法标志的通知计办价检[2003]240号2003年3月12日国家计委12关于转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的通知发改能源[2003]369号2003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3关于明确明码标价执法主体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3]320号2003年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4关于公布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3]1188号200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5关于风电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4]29号2004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6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局)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568号2004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7关于印发《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865号200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8关于标价方式监制问题的答复发改价检[2004]1098号2004年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19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1717号2004年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0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4]2832号2004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1关于明确有关电价政策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5]115号2005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2关于深入开展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5]765号2005年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3关于印发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805号2005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24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367号2005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5关于总电表款及安装费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5]1931号2005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6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机电设备采购核定规则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2084号2005年10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7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基层工作联系制度》(修订)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981号2006年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8关于坚持不懈、务求实效,不断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1166号2006年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9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政策中有关事项的复函发改办投资[2006]1363号2006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0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1735号2006年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31关于优先安排运输仪器化公证检验大包棉花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6]2773号2006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质检总局32《钨行业准入条件》《锡行业准入条件》《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年第94号2006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3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1号2007年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34关于做好“十一五”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421号2007年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5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17号2007年3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6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7]1887号2007年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37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2291号2007年9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8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814号2007年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39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74号2007年1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0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98号2007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1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92号2007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2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2008]25号文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1279号2008年5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3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1554号2008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2641号2008年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5关于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8]2354号2008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6关于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政策中价格上涨认定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检[2008]2358号2008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7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222号2009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48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2009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

49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报告制度》(修订)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9]2052号2009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0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东北[2009]2173号2009年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1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检[2010]1137号2010年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52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2010年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53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2010年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4关于规范开展低碳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0]2046号2010年8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5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993号2010年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6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西部[2010]2519号2010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57关于积极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11]854号2011年4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消费者协会58关于印发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西部[2011]854号2011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

59关于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办产业[2011]1228号2011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0关于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发改西部[2011]1726号2011年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61关于印发《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1]2390号2011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62关于印发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552号2011年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3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437号2011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4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615号2011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65关于印发《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1]2626号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6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号2011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7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意见发改基础[2012]43号2012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68关于印发对口援疆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地区[2012]802号2012年3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69“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及节能量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2年第10号2012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0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对外物资赠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2]1265号2012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71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2]2130号2012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2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2413号2012年8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73关于做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2]2305号2012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74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2012年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5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基层联系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2]2475号2012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6关于严格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发改社会[2012]3412号2012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77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应用节能评价技术要求(2012年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233号2012年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8关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监[2012]3547号2012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79关于印发2013-2015年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全国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3]271号2013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0关于印发《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013]279号2013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81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号2013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境保护部

82关于调整第三批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审查论证程序的通知发改办东北[2013]1573号2013年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3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3]2365号2013年9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2014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5关于印发《价格举报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4]120号2014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6关于印发《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则》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4]121号2014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7关于加强民生用气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192号2014年1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8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65号2014年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8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4]947号201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0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2014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1关于印发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4]1329号2014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2关于对价格欺诈行为定性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监[2014]1555号2014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3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1579号2014年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94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4]2174号2014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95关于印发《现代物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贸规[2016]1689号2016年7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6关于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的通知发改价监规[2016]2245号2016年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97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635号2016年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98关于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规[2018]231号2018年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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