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零八喊哪笑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缓裂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同楼上所说,姿判想要高效并且有效的管理就需要防泄密软件。真的可以一劳永逸,推荐域之盾
解决办法:
1,利用域之盾软件禁止U盘插入,或者只设置u盘只读。对信任的U盘设置白名单,不耽误日常办公。
域之盾U盘只读示意图
2,对可能会发生泄氏源密的文件,资料,设置域之盾的透明加密功能,达到只能在公司歼册态内网传播,外网乱码的效果
域之盾透明加密示意图
3,对一些常用聊天软件 邮件 ftp等进行管控,开启外发审核 管理员审核通过才可外发。
最近有款叫网眼监控软件的有这个功能哦,消嫌它里面有个文件 *** 作监控功能的,可以对员工的复制、剪切、重命敏桥尘名、删除文件或文件夹桥禅进行监控。你可以试试这款软件,这样就不怕商业机密外泄了哦,你可以百度下“网眼监控软件”,有比我更详细的介绍。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