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播直播规则介绍 一直播怎么直播

一直播直播规则介绍 一直播怎么直播,第1张

【一直播十项不准】

1、不准进行时政新闻及以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直播的行为

2、不准进行反党反政府或带有侮辱诋毁党和国家的行为

3、不准直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4、不准进行威胁生命健康,或利用q支、刀具表演

5、不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6、不准以任何形式表演带有色情、涉黄擦边、引起他人性欲、低级趣味的内容

7、不准舞蹈表演中出现对着镜头撅屁股、展示裆部等行为

8、不准主播有不规范的着装行为,例如:裸露内衣、穿着露沟或容易露沟的服装

9、不准以恶心低俗的妆容进行直播

10、不准在直播镜头前公然抽烟

网络直播并不归属某个单一的国家部门管理,而是由以下几个部门联合管理。

1、国家广电总局

因为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所以在传播层面上讲,归广电总局管理;

2、文化部

直播行业属于娱乐类,所以在行业性质上文化部门也有管辖权;

3、网监部门

因为直播属于网络传播,所在平台所属区域的网络监管部门,对直播平台有直接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

扩展资料:

网络直播的监管情况以及相关规定:

2016年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直播服务,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有关规定。

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强力措施,且明确提出直播平台“双资质”要求。

2016年12月12日,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网络表演单位、表演者和表演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定。

2020年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的出台主要目的是加强对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引导规范,强化导向和价值引领,营造行业健康生态,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

相比之前出台的直播监管政策,该《通知》第六条对于各直播“打赏”问题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第六条

六、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

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简单总结,对于直播“打赏”的要求如下:

1、“打赏”必须实名制,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2、“打赏”金额有限制,超额打赏将暂停“打赏”功能;

3、主播出现违法行为的,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

4、禁止暗示、诱惑或鼓励用户大额“打赏”,禁止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知《通知》重点要求对打赏用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打赏的禁止以及诱导打赏的限制。

此外,更重要的是《通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直播平台、主播以及经纪代理对用户--尤其是未成年用户过度“打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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