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源于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洞察

创造力,源于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洞察,第1张

概述  声明:这是我在http://www.javaeye.com上面转载的   曾经很多人认为,迪斯尼的核心竞争力,是其创意能力,但这个问题被传到迪斯尼总部时,他们说:No,我们迪斯尼乐园,表面上看起来是创意能力,骨子里面,都是关于温暖、善良、爱、同情、悲悯等人类朴实情感的诠释。 央视的张越曾经采访罗大佑,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有激情创作音乐。他说,当你站在西门町,看到天桥下面人来人往、烟尘滚滚时  

声明:这是我在http://www.javaeye.com上面转载的

 

曾经很多人认为,迪斯尼的核心竞争力,是其创意能力,但这个问题被传到迪斯尼总部时,他们说:No,我们迪斯尼乐园,表面上看起来是创意能力,骨子里面,都是关于温暖、善良、爱、同情、悲悯等人类朴实情感的诠释。
央视的张越曾经采访罗大佑,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有激情创作音乐。他说,当你站在西门町,看到天桥下面人来人往、烟尘滚滚时,你会感慨于这些个体的命运。

当我第一次听到上面两个故事时,我也被深深地震撼。因为我一直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创造力(创意、创新能力),从哪里来?

曾经,我写过一篇文章,关于网络阅读中的浮躁,那是我多年阅读的切身体会。当iPad上市前后一段时间,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苹果会出一个大号的iPhone:iPad,完全一样的 *** 作系统及界面。如果没有对阅读习惯的深刻理解,只是从技术上去解释iPad,是没法去山寨一个高品质平板电脑的(三小时待机如何阅读小说?)。
电子杂志市场,被VC捧了7年,投入了上亿美金后,还是全军覆没。如果当初他们去深入了解人们的阅读习惯,也许不会出现此命运。iPad,会让电子杂志之火,真正的燎原。

当mp3流行的时候,很多人就想到了mp4:如果一个可以随身携带的、播放音乐的小设备流行,那么一个可以随身携带的、播放视频+音乐的小设备,肯定会更流行。几年过去了,mp4真的成了主流吗?
使用mp3是什么场合?在大街上行走、在跑步机上运动、坐在公交车上。
但mp4呢?我们能够找到几种场合?也许最佳的场景是坐在长途火车上,而在颠簸的公交上,眼睛时刻去定焦在那个3.5寸的小屏幕上,会非常累。如果说我们需要这两种设备,那么他们在一个月内,使用时间恐怕都不到10:1,那为什么mp4会流行?

上面我举的iPad、电子杂志、mp3和mp4的例子,都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当它们开始推出市场时,我们都认为是创新。但真正的创新,并不是研究这些新技术,而还是要回归到本质,对人的研究:人们使用该产品的场景、习惯。
所以,我建议那些做消费类产品或互联网的朋友,不要盯着技术,也许学一学《消费者行为学》、《行为经济学》更靠谱;运营社区的,研究一下《社会学》里的阶层及《社会心理学》里的从众,会更有针对性。

创造力,一直和想象力联系在一起,如果说想象力和人的性格有关,如水瓶座极具想象力。想象力更多是天马行空、发散思维。但创造力,我觉得必须经过多年的修炼。我在电子商务方面实践过两年,也许别人看到一个网站上有产品点评、咨询及货到付款,认为这些都是功能性需求,而我,却认为这些都是培养用户信任度。电子商务网站的品牌建设,我也认为本质上也是做信任度。电子商务是一种虚拟交易,在虚拟的世界,双方要产生交易,信任就是前提和基础。

像广告和艺术设计,都属于创意产业。我曾想,我这种缺乏想象力的脑袋,是否能够进入这些行业,我现在不担心了。即使是广告设计,花的时间最多的,恐怕也是去深刻理解客户需求,挖掘广告想传达的理念或意图。最后的设计,无论有多炫,不过是一种技术实现罢了。
像恒源祥的广告:祥祥祥,念了12遍,直到你呕吐,确实很有创意,一般人是想不出的。但恒源祥的副总,就是想传达一种意图:恶俗,然后引来大众的关注。他们的产品质量是过硬的,不像三鹿,并且是面向大众消费者,可以采用这种形式传播。

创业,也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因为对于大多数创业者,往往并不具备创立一家企业所需的完备知识:团队及项目管理、营销、运营、技术及业务、财务等,一切活动都是在摸索。
单说商业模式这块吧。商业模式,简单地说就是赚钱的模式,更深层的理解,就是创造客户价值的模式。
很多创业成功者,都告诉后辈,要创新、创新、再创新。我觉得这是一种忽悠。

如果说创新根源于对业务的深刻理解,当你想到或看到一个点子时,往往是处于粗浅的理解阶段。在这个阶段,如果你成功,也是偶然。就像分众传媒的江南春,曾经靠楼宇广告一夜暴发,后来他们自己及竞争对手,将该模式复制到医院、大卖场,却并不奏效。因为楼宇广告的本质是利用用户的无聊时间,去家乐福购物,你会很无聊吗?

所以,我觉得比较靠谱的创业路线,还是从复制到改进,再到创新。
当然,即使是复制抄袭,要抄出别人的灵魂,还是很不简单。就像曾经有人抄袭Twitter,将那个140字的输入框进行放大,认为是改进。
另外,最好是做(抄袭)的过程中想,而不是想明白后再做。只有做的时候,思考才会有深度。
从这个角度看,山寨并不可耻。就说山寨手机,它的低价格、丰富的款式及快速的市场响应,难道不是一种创新?

再说说创业的阶段性。
这也是一个有关创造性问题:如果对一个行业没有深刻的理解及实践,何以担当别人的舵手?IT系统,本质上是对业务的一种高度抽象。
有人一创业,就要做产品,如金蝶的财务软件。我觉得这也是不太靠谱的,除非他本人就是产品经理,并且做老东家竞争的产品(同一客户群)。

所以,我觉得,对大多数创业者来说,比较实际的路线是:
第一阶段:做外包,什么活都接,赚血汗钱,先养活自己。类似于中国的制造业:代工和加工。 第二阶段:只做某行业的外包,如电信。这时候,质量和进度都好把控,还有业务积累。 第三阶段:做行业解决方案。也就是全生命周期的项目,不像第一阶段的外包,可能只是做Coding。 第四阶段:做产品。因为有行业经验的积累,及技术组件的重用,可以抽象出一套产品。这时候,才可能随需而变,做用户的专家。 而我们很多创业者,只是看到了别人的第四阶段,而发现不了别人的前三阶段,就去模仿。别人站在2000米的山腰,如果我们要赶上别人,还得从第一个100米起步。 培养创造力,也许最实际的,还是脚踏实地去研究事物的本质及规律。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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