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教学过程的本质

如何理解教学过程的本质,第1张

如何理解教学过程的本质
在我国,长期通行的看法是把教学教程看作是一种特定的认识活动,是实现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其主要观点为:
(1)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统一,但这两种活动却有着不同的性质。一方面,在教师教的活动中,教师是活动的主体,学生是活动的客体,教师教的活动是属于变革和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的范畴。另一方面在学生学的活动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程和教材是学生学习的客体。学生的学习活动应属于认识活动的范畴。学生的认识活动是教学中最主要的活动,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
(2)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其特殊性表现在:①间接性与简捷性;②交往性与实践性;③教育性与发展性;④引导性与指导性。

思维的过程
作为教师资格的高频考点,思维的过程这一知识点可以通过提炼关键词,并结合举例子的方式进行归纳总结。那么如何做到清晰明了呢在此特别帮您进行梳理。
一、分析和综合
分析,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方面或个别特征的思维过程。简而言之,分析就是从整体到部分的过程。比如说,相亲时,面对他或她的时候,我们总会从各个角度去评价对方,这个男生个子高大、皮肤挺白、衣服整洁、有正式工作等等,这就是当面对相亲对象这一整体时,总会从各个角度、方面去考虑他,就是分析的过程。
综合,是在头脑里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各种特征结合起来进行考虑的思维过程。也就是部分到整体的过程。接着上述案例说,通过对他各方面情况的分析,我们通常会说,“这个人整体上不错,适合结婚”,亦或是“这个人不是我理想中的另一半,不适合结婚”等之类的结论,这就是综合的过程,通过对各个方面进行考察之后,从整体上去考虑事物,得出结论。
因此,分析和综合,恰好是相反的过程,分析是整体到部分,而综合是部分到整体,两者为思维的基本过程。
二、比较和分类
比较,是把各种事物和现象加以对比以确定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及其相互关系的思维过程。比较的最终目的是找到相同点和不同点。比如说皮球和西瓜的相同点有形状圆圆、表面光滑等,而不同点是皮球内部是气体、西瓜内部是果肉,皮球是玩的,西瓜是吃的等,这就是比较。
分类,是在头脑中根据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把它们区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过程。分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将两者归为不同种类的过程。根据上一例子的表述,皮球和西瓜是不同的两个事物,皮球属于玩具,而西瓜属于水果,这是分类的过程。
因此,比较和分类是递进的关系,面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时,先是特征上的比较,进而是类别上的分类。
三、抽象和概括
抽象,是在头脑中把同类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抽取出来,并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特征的思维过程。简单说,抽象就是从多个特征中找到本质特征,是由多到一的过程,即找本质。比如说我和大家(学员)都称之为人,我们在肤色、身材、身高、国籍等方面具有类似特征,但是我们的本质特征,区别于动物的特征是这些吗你会发现我们虽说具备很多共同特征,但是只有其中一部分才属于本质特征,即有思维、能直立行走。
概括,是在头脑中把抽象出来的事物共同的、本质特征综合起来并推广到同类事物中去,使之普遍化的思维过程。概括是在抽象的基础上,把刚刚的本质特征进行推广,是由一到多的过程,只要具备这个本质特征的就属于此事物,即下定义。接着上述例子阐述,凡是能进行思维,可以直立行走的就是人。如果具备这两个本质特征,那就是属于人,这就是概括的过程。
因此,抽象和概括也是递进的过程,先找本质,先抽象,随即下定义,进行概括。
四、具体化和系统化
具体化,是用一般原理去解决实际问题,用理论指导实践活动的过程。这是从一般到具体的过程。比如说教招考试中的案例分析题目,就需要我们运用具体化的思维过程。例如“请运用教学原则分析上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了哪些教学原则。”这类题目就是需要从八大教学原则这一理论入手,分析题干中的具体案例,这就是具体化。
系统化,是把学到的知识分门别类地按一定程序组成层次分明的整体系统的过程。也就是说,知识点原先是琐碎的、零散的,为了方便记忆和理解,需要将零散的知识点整合成一个整体,以形成知识体系,就是系统化。比如说我们在授课过程中,讲义上呈现的表格或是教师总结的框架等,就是对知识点的整合,是思维的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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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过程和方法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重视过程,强调方法,其实质是尊重学生的学习经历、体验和方式,这是一个学习者必须要经历的过程,是一个人生存、生长、发展的内在需要。从教学的角度来说,只重结果而轻视过程与方法的教学,获得的只是形式上的捷径。这种排斥个性思考,否定智慧参与,只关注知识掌握的教学方式,完全不利于人的发展,它使一个个鲜活的人成了一台台机械、呆板、只会接受与记忆、不会思考与评析的学习机器。对于音乐课程来说,还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征。过程与方法之所以对音乐学习非常重要,是由于音乐教育多为体现一种“润物细无声”式的潜效应,其教学目标往往蕴涵在教学过程中,即过程即目的。从教学方法上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会音乐,不如会学音乐,这样才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在音乐上的可持续性发展。《标准》中,将“过程与方法”课程目标细化为四个具体目标:体验、比较、探究、合作。体验——是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情感和意识。体验使学习进入生命领域,因为有了体验,知识的学习不再是仅仅属于认知、理性范畴,它已扩展到情感、生理和人格等领域,从而使学习过程不仅是知识增长的过程,同时也是身心和人格健全与发展的过程。体验是现代学习方式的突出特征之一,它强调身体性参与,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要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耳朵听,用自己的嘴说,用自己的手做,用自己的脑去思考。一句话,就是学习者要自身去经历、去感悟、去 *** 作。它重视学习者的直接经验,视学习者的个人知识、经验、生活世界为重要的课程资源。尊重学习者的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鼓励学生的自我意识与创新精神,在学习过程中强调参与、强调活动、强调探究、强调实践,将教学过程变为整合、转化间接经验为学生直接经验的过程,将学习过程变为融学习者个人经历、感受、见解、体验,自我解读、自我 *** 作的过程。对于“体验”,《标准》中有一句十分重要的表述:“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这句话之所以重要,是由于音乐本身的非语义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音乐教学和音乐学习须采用一种同其他学科不同的特殊方式——体验的方式。原则上,音乐教学与音乐学习是不能依靠讲授的,因为讲授的方式与学习者自身的音乐体验相悖,是以他人的感受取代自己的感受,以施教者的体验代替学习者的体验。比较——是音乐教学的一种特殊方式,是在教学过程中将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的音乐作品进行比较,或是将题材相同而体裁不同、体裁相同而形式不同、形式相同而风格不同等音乐内容进行比较,以利于学生形成对音乐的深刻印象。运用比较的方法,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兴趣和审美注意力,并且有利于学生音乐思维的发展,有利于学生分析与评价音乐能力的提高。探究——既是一种课程形态,又是一种学习方式。作为一种学习方式,探究是指教师不将现成结论告诉学生,而由学生自己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分析交流、发现与探索问题并获得结论的过程。无论是作为一种新的课程形态,还是一种新的学习方式,探究在新课程中都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它可以使学习者保持独立的持续学习的兴趣,丰富学生的体验,培养合作与共享的个性品质,增进独立思考的能力,建立起合理的知识结构并养成尊重事实的科学态度。合作——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它以异质小组为基本形式,充分利用教学动态因素之间的互助来促进学生的学习,并以团队成绩为评价标准,达成和实现共同的学习或教学目标。一般来说,合作学习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学习者之间相互支撑和配合;积极承担共同任务中的个人责任;小组成员间有效沟通,妥善解决组内矛盾;对于个人完成的任务进行小组加工;对共同活动的成效进行评估。合作学习的方式目前在音乐教学中被广泛地运用着,其特点大致有以下几点:按音乐素质、能力和性别划分小组;小组成员之间充分交流、研讨、协作,例如对歌曲进行演唱处理,由各小组自行讨论设计演唱形式,编创表演动作,制作表演道具,选择伴奏乐器及音型、节奏型等;融会游戏、竞赛因素,促进小组间的竞争,增加学习的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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