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第1张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民事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民事诉讼需要下列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z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z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

1、情报活动阶段。这是行政决策活动的第一个阶段,他构成决策的前提。

2、设计活动阶段。

3、抉择活动阶段。

4、决策过程反馈。

行政决策是决策的一种,它是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所作的行为设计和抉择过程。它具有不同于其他决策的特点。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决策机关决定启动决策程序的,应当明确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以下简称决策承办单位),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拟订等工作。决策事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应当明确牵头的决策承办单位。

第十二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充分协商协调的基础上,拟订决策草案。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全面梳理与决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使决策草案合法合规、与有关政策相衔接。 决策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对决策事项涉及的人财物投入、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成本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分析预测。 有关方面对决策事项存在较大分歧的,决策承办单位可以提出两个以上方案。

入团需要经过哪些基本程序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入团基本程序相关 文章 ,欢迎大家阅读。

入团基本程序相关文章一——入团流程和条件

入团流程

凡是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中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一条 学生本人向所在支部提出申请。

第二条 团支部书记召开支部内团员代表会议(10人以上选10人,不满10人全部参加),对所有提出申请的同学逐一讨论其优缺点,重点看整体情况,确定发展对象。

第三条 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学,由支部指定两名团员作为其团内联系人,经常了解情况,加强个别 教育 。对暂时不能列为发展对象的作为积极分子,支部安排团员与之结成“一对一”帮教。同时团支部把会议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团委。( 报告 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对象,讨论内容及结果)。

第四条 对被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学,经团委审定,授权各支部进行团基础知识培训。

第五条 经考察,对已附合人团条件的学生,由团委下发《入团志愿书》由入团介绍人(即团内联系人)辅导进行填写。

第六条各支部召开接收新团员审批大会经表决通过报校团委审批。支部大会的程序是,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详细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团学生的审核意见团员讨论发言,举手表决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

第七条 团委审核批准,学生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派人和他(她)谈一次话,并将院团委批准的决定,郑重地通知本人。在支部大会上宣布新团员名单。

第八条 团委组织新团员入团宣誓,颁发团徽,办理《团员证》。

入团基本程序相关文章二——入团步骤

1、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申请

1)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提出申请。

2)申请内容包括:本人简历,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

2、团支部却等入团积极分子

1)找提出入团 申请书 的青年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

2)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3、团支部加强培养考察

1)建立联系人制度。每个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通过业余团校、团课、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学习团章,了解历史,不断端正入团动机。

3)组织申请人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以便在实际中考察。

4)培养考察期为三到六个月。

4、团支部广泛征求意见

可采用个别谈话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团员及党支部对发展工作的意见。

5、团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1)申请人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联系人应主动向团支部介绍情况。

2)根据发展计划和培养考察情况,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6、团支部下发《入团志愿书》

团支部书记(委员)负责下发《入团志愿书》,当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动态,并向其提出团组织的要求。

7、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

1)申请人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2)必须由所在单位团支部二名团员做介绍。介绍人可有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8、团支部召开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

按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程序进行(详见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程序)。

9、团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填写时应注明应到和实到的团员数,表决情况及通过日期,并签上团支部负责人姓名(盖章)。

10、上级团委审议

团委会进行讨论审查支部决议,并在志愿书上予以批复。 独立团总支经上级团委授权后,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

11、团支部张榜公布、通知本人

在张榜公布前,由团组织负责人和该同志见面,说明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和希望。

12、择机举行入团宣誓仪式,《入团志愿书》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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