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通知配合调查流程

公安通知配合调查流程,第1张

警察要求配合调查的,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提问者是做为嫌疑人被传唤而不去的,警察可以强制传唤;如果是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警察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z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五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z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警察要求配合调查的,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提问者是做为嫌疑人被传唤而不去的,警察可以强制传唤如果是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警察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纪委立案后需要配合调查,其处理的程序有以下三点步骤:调查,在立案后,转入纪委的调查的阶段,案件的调查的时限为3个月,在必要时一般可延长1个月的时间。重大的案情或复杂的案件,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适当的延长调查的时间。

移送审理,案件调查终结后,纪委对违规违纪的行为来作出处罚的决定。如果其行为存在违法的行为,需要移交司法部门来作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公诉和判刑,其是确定落马贪腐分子的罪行的最后的过程,官员的贪腐案件的处理的过程至此结束。如过涉及刑事的犯罪,将会移送到检察院或者公安部门来进行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立案机关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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