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解散的流程是怎样的,第1张

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 1、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 通知债权人 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 4、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方案制定并确定后实施;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解散按以下程序进行: 在解散原因发生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 二、清算组开展以下工作: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和债务;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布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报债权。 第四,公司注销登记结束。 5、在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1、及时成立清算组;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3、及时通知债权人;4、以公司的财产清偿各项债务;5、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的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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