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采购流程

自己采购流程,第1张

总体流程申请 自行办理 存档备案 ①详细填写所报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申请自行采购报告 ①根据项目审批表的内容自行采购 ②由本单位自行办理结帐手续 ①项目审批表第一、四联 ③采购货物发票复印件二份 交 ①一份项目审批表三联 ②发票复印件一份 ①一份项目审批表二联 存 档 交 存 档 ②发票复印件一份1、申请采购单位报项目审批表 2、自行办理采购单位 3、存档备案采购单位 采购办 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审批 报 ②申请自行采购报告存档 控 办 总体流程 申请控编 购买车辆 温宿政府采购办控办 领 取 申 请报 温宿政府采购办控办 ①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购买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申请单”填写 ②主管领导审批 ③控办盖章 地区控办 1、申请控编预算单位 2、购买车辆预算单位 地区控办 ①地区审核 ②报自治区申办 交 温宿县控办 ①“小汽车编制登记薄” ②“购买汽车准购证联” “单位留存联” “车管所存查联”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温宿县控办 预算单位 ①依据 “准购证” 的车型填写 “计划申请审批表”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公章 温宿县政府采购办 ①资金落实 ②申请审批表的车型与“准购证”是否一致 送 采购 采购中心 审核 主管领导 ①县领导批准 ②编委下文的定编文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报 ①领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申请表” ②主管领导审批 报 ①有空编 ②县领导批示 ③纪检委批示 ④财政局领导批示 审核 报 通过 报 通过 通知 申报 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政府采购流程图汽车维修、轮胎 总体流程申请程序项目申请审批表→审批程序→汽车维修程序→结算程序→支付程序 报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 ①落实资金 ②负责人签字、盖章 申请表 采购办 送 审核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指定承修厂家 送 ①政府采购分管领导批示 ②采购中心加盖公章 送 汽车维修厂家 ①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申请表 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结算单 送 采购中心 ①对照标书 ②按招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③加盖公章 依据采购中心的折扣率填制资金请拨单 送 国库支付单位 ①发票 资金请拨单的金额 ②在资金请拨单上审核签字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汽车维修厂家备齐各手续 审核 政府采购办 政府采购分管领导批示 送 支付中心支付 注汽车维修轮胎及装璜统称为汽车维修 政府采购办统称为采购办 政府采购中心统称为采购中心 3、维修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4、结算程序汽车维修厂家 5、支付程序汽车维修厂家 2、审批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1、申请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申请表” ①详细填写所维修轮胎及装璜等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①资金落实各业务股室或国库支付中心 ②本股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政府采购流程图定点采购 总体流程申请程序项目申请审批表→审批程序→下达程序→采购程序→支付程序 1、申请程序国库支付单位报“项目申请审批表” 6、支付程序供应商 ①详细填写所报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请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 ①落实资金 各业务股室或国库支付中心 ②本股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送 ①落实资金 ②业务股室签字、盖章 申请表 送 采购办 审核 政府采购分管领导审批 上报 下达 政府采购申请表 政府采购中心 ①采购办下达申请表 ②确定采购方案及供应商 实施采购 验收 采购单位为主 采购办为辅 采购中心 合格 鉴定 验收报告及资金清拨单 定点单或中标通知书二份 资金请拨单 一式三份 签定的合同 四份 验收报告 四份 发票复印件 一份 审核 送 采购办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审批 支付中心支付 送 4、采购程序采购中心 2、审批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3、下达程序采购办根据审批过的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 5、验收程序供应商所供货物

法律分析:政府采购流程:

(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五条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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