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的程序

继承遗产的程序,第1张

继承遗产的程序,具体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z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提交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z、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z、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z、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z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一、房屋继承的步骤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应出示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他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房屋继承公证的种类

房产的继承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如下: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z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1、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z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①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②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z及复印件。

③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④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

2、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3、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4、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z。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三)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是怎样征税的?

1、继承(直系亲属):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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