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的高端人才201名
2.紧缺性专业技术人员44名。
招聘岗位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其中,博士或者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除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外,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2,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8. 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生”:
(1)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3年应届生报名。
(3)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无工作经历,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5)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招聘公告发布日起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网站线上报名(webrecruit/Index.aspx),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24:00。
(二)资格审核
1.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 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 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4. 资格复审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
(4)有效二代身份z。
(5)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实足年限截止到报名之日。
2. 尚未取得毕业z书的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z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3. 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z,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z号一致。
4.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三、招聘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应聘人员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考核成绩。
四、考察及体检
1. 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2. 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五、公示及聘用
1.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3.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4.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纪律与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1822044。
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2023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高端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 2023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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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疗养院于1951年由中共华东局创建,建成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治疗、健康体检等服务于一体的市级公立医疗机构,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保健局领导。建院以来,曾先后接待过毛泽东、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齐白石等科技文艺界著名人士。
经过近70年的发展与沉淀,华东疗养院目前已形成集多元因素的整体保健服务模式,开展集健康体检、健康评估、疾病预警、动态监测、追踪服务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在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有一定行业影响力。
现任上海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副主委单位,多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WHO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疗养院核定床位500张,拥有诊疗区19个,现有职工300余人,其中80%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达200余人。
院内装备有Siemens Skyra 3.0T超导磁共振、GE Revolution CT、自动乳腺全容积成像系统(ABVS)、数字钼靶机等百万元以上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49台套。
目前,疗养院年接待保健对象8万余人次,包括厅局级干部、两院院士等保健任务,服务对象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0名。
二、招聘职位与招聘对象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准入资格,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岗位
学 历
专业
人数
老年病科学科带头人研究生临床医学、内科学相关专业1康复医学科学科带头人研究生临床医学、康复医学相关专业1检验科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医学检验相关专业1胃肠中心 副主任医师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消化内科相关专业1胃肠中心医师硕士研究生肛肠科、消化内科等相关专业1超声医师硕士研究生医学影像学相关专业2眼耳鼻喉科医师硕士研究生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1麻醉医师本科及以上麻醉学专业1麻醉护士本科及以上护理学(麻醉护理)专业1合计10注:医师岗位2010年以后毕业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工作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
户籍不限。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至华东疗养院官网(www.hdlyy.com)招聘专栏下载填报报名表,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统一粘贴入报名表Word文档)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其他方式投递简历无效,且恕不接待来访。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华东疗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考试。
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进行直接考核。
3、笔试
由华东疗养院自行组织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 *** 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本院体检。
6、考察
由华东疗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华东疗养院网址:www.hdlyy.com
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10—82336041、82336045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 华东疗养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14065
华东疗养院
202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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