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举报世界杯踢假球

怎么举报世界杯踢假球,第1张

使用红按钮进行举报。

球员可以通过红按钮应用程序匿名举报可能的假球行为。

红按钮近10年前在芬兰推出,它已成为FIFPRO防止假球的核心组成部分,如今这一应用程序加入了一些其他足球管理机构的举报机制,其中就包括欧足联。

无数人至今没法明白:八一队最终为什么输给四川队降组?难道真是"舆论的胜利"?

在"证据"面前,中国足协不应因此而束手无策,等待"证据"无异姑息养奸。

这里有一套无须"证据"即可打假的办法,十拿十稳,绝不冤枉一个好人!

"证据"不应成挡箭牌

中国足坛"假球"之调查

1998年秋,中国的几千万球迷成了世界上最迷惑的观众,他们在现场或电视上观看了中国的足球联赛,但他们不知道哪些比分是"真",哪些是"假"。"假球"这个在外文中无法查到相应词汇的字眼,居然成为中国足坛1998年的一大流行语。

但是,1998年秋天的中国球迷,居然也成了世界上最有眼料事如神的预言家,他们在预测甲A甲B最后几轮比赛时,准确率出奇的高,以致于参与大陆赌球的香港"赌头"在甲B尾声一轮联赛时,取消了5场比赛的下注,只剩一场有河南建业参加的比赛供赌徒下注,只有这场比赛"胜负未定",而其他比赛胜负根本不能"下注",否则赌场老板会输个精光。

坦白地说,在管理上,"假球"比"黑哨"更难对付,无论是在性质的认定、处罚的力度与范围上,处罚打"假球"的队伍非常困难,实际上,今年秋天,尽管在全国"亿万双眼睛"的注视下,"假球"照样无所顾忌招摇过市,原因正在于"你奈我何“!

尽管中国足协在赛季尾声突施"重拳",公开处罚陈亦明和"消极比赛",显示了打假的决心,但是,这个缺乏法规依据的处罚,本身就是一种"没办法中的办法",以致于"消极比赛”的陈亦明和王洪礼,"表现失常"的隋波,最终反而赢得良大一部分公众的同情!

对来自社会公众的同情!吐会公众的强烈"打假"呼声,中国足协一直坚持的原则,否则,"中国足协到了法庭上会头破血流",这是1998年中国足协与新闻界和球迷冲突最大的一个问题。

足坛的"假球"究竟到了多严重的地步?

真的没有办法对付职业联赛最大的这个毒瘤吗?

八一队四川输球的真实内幕

1998年,中国足坛留下来的最大悬案,无疑是甲A联赛后一轮四川全兴居然赢了八一队,出乎全国所有人的意料之外,这也成了1998年中国足坛一个"光明的尾巴"。

这个响亮的尾声,真的是那么"光明"吗?当时的积分情况是:八一队仅积29分,此仗必须赢球才保组,四川队虽然赛前积31分已经保组无虞,但是,如果这球赢的话,将能进入前六名,如果四川队这场球输的话,但名列第11名。

几乎全国所有人赛前都认为八一队必赢无疑。

这场球的结果却是八一队输了,降下甲Bo

究竟是什么 *** 纵了这场比赛?

赛后,各种各样的"传闻"都有,有说四川队如何如何坚持职业道德,赛前就准备"真打"的,有说四川省甚至中国足协下了死命要求四川一定“真打”的,有说四川队是为了保住前六名的。最有情节的一个“传闻”是:一个八一队原来的领队赛前特地打电话到四川队,请四川队看在“旧情份“面子,坚决不放八一队过关!原来,这个人原是1995年四川队护组的”恩人“,现在已经没在八一足球队,他素与刘国江不和……

实际上,这几则传闻都不真实。笔者可以负责地告诉读者根本没发生过这样的“传闻”中的事情,传闻的那个"神秘致电者"是中国足坛一个口碑甚佳的名人,他本身作为一个军人,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这种传闻是对他人格的沾污。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早在年初,全兴俱乐部就与球队签订了“风险奖",为了激励球队取得前所未有的战绩,俱乐部有言在先:如果全兴队进入前六,则全兴俱乐部有200万元的奖励,如:没法杀进前六,这200万风险奖金只好泡汤。

的确,四川省有关领导也给四川队下了指示,要求四川队必须以公平竞争的职业道德全力以赴,不能有任何闪失。

但是,四川队赢了八一队,是不是真的响应省领导的命令?没为了这200万元风险奖金而拼命"打沉"八一队呢?

实际上,如果当时八一队能给四川队垫上这200万元的"风险奖",四川队完全可能放八一队过关,毕竟,八一队是1995年5川队"救命恩人"。

这个1998年最难踢的"球",当时"踢"到了八一队的脚下。

但是,八一队不可能出这200万元,作为部队球队,八一队能参与这种"场下交易",八一队以前在联赛重要关头能屡屡脱险,其实真的是靠实力与"面子",根本不需要什么赤裸裸的金钱交易。

最重要的是,作为甲A中经济状况最差的俱乐部,人一队哪里去找这200万元?而且肯定需要"现金"!

因此,当八一队的球员上场时,他们对这一切一清二楚。为么八一队降组后从教练到球员都非常平静?因为他们在赛前已知道自己的队伍根本就出不起、也决不会交给对方这200万元。

更令人不解的是,八一队上场后根本没有一点拼命踢断腿也要保组的气势,这场比赛,没法用什么"壮烈"来形容。因为,四川队的球员在场上尽管兢兢业业认认真真,但这种认真决不是"拼命”,这种认真,多少带有"我尽人事,各安天命"的随和,的形势,其实并非四川球员偏要与八一队"过不去。

如果八一队拿出"英雄儿女"王成那种"向我开炮"的架势来,如果教练到队员都有“哪怕断腿也要保组”的气概,真打起来,八一队难道就一定输?如果八一队更加拼命,最后雪哪怕真的是因为"没钱"而降组,球迷也会真为他们洒泪“送行”。

但是,八一队很多年轻球员输得令人失望,他们似乎在已经失去这种死拼对手的勇气了。据说只有聪明的潘毅赛前预言八一队没法赢,赛后也只有潘毅一人洒下了痛苦的泪水…

"尽在不言中"?谁也别相信

1998年的中国足坛,很多"幕后"的东西,其实几乎到了某些人的嘴边,马上会大白于天下的了,但是,最后, 一切还是"尽在不言中"。

当然不能说“甲A甲B没一个队是干净的”这种话,但实际上,如果寄希望于圈内人在电视上或报纸上公开以自己的身份告诉我们有多"黑暗",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即使是今年有的队降组后摆出一副受害者的惨状,似乎要"说"点什么,实际上同样不可能,这支队伍去年就曾"害"别人,在今年的比赛中同样有过不正当行为,只不过没害成别人反而自己倒霉而已。如果自己"不干净"的话,"说'出来每最终会把自己也供出来了,所以,尽管1998年很多人气乎乎说了点真话,但到了最后,还是"尽在不言中"!

假球之假,除了极大地伤害职业联赛的形象以外,最可恶是伤害了第三者的利益,如果一场球打成默契的比分对双方都有利的"默契",这很难说是"假球"。如1998年甲A最后一轮阳海狮对延边,双方各得一分保级,没直接伤害谁的利益,这场比赛,即使放到意大利联赛中去,几乎可以肯定也是平局。 此对中国球迷耿耿于怀的1982年沙特队“放水”案,实际上,沙特队当时尚有良心,他们如果输新西兰队6个球的话,中国队连再与新西兰决斗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如果因为两支队的作假,直接将另外一支队伍挤出这?quot假球"就是足球圈内外应该"众人共诛之"的假中之假。

像1983年全运会北京对广东的比赛,双方硬是打出了4比3的微妙比分,刚好把河北队挤出了决赛,广东队和河北队因此结了“宿怨”;1987年全运会"山东辽宁是一家,2比2一起进决赛",上海队只好收拾行装"回家"。

最令中国足协头痛的是,对民愤极大的假球,即使中国足协现在想处罚,也会遇到"证据"的问题,最典型的是,处理陈亦明王洪礼,实际就已经"碰得头破血流"。

但是,假球这颗毒瘤,难道因此就该永远在中国足坛猖獗下去?

中国足球内很多资深教练并不这样看,他们指出: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如果足协总是执?quot证据"两字,假球难以根治,但如果换个思路,以中国足协现有的实际能力和权力,完全可以根治假球。

实际上,从八十年代以来,凡是被足球圈内认为是"假球"的比赛,尽管当时"查无实据"或不了了之,但最后都被证明是“假球”!

当事人离开岗位或者时过境迁以后,很多事情就变成"现在可以说了"。'

前几年,事实上中国足协也曾将"群众反映强烈,新闻舆论反映强烈,场上情况不正常"做为判断处理假球的根据,但是,职业联赛后,这些原则被加上了"需要明显迹像证明"是"假球"等规定,虽然在法规法理上更加严谨了,但对假球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则明显"受挫",在"证据"面前,无论是受害队,还是中国足协都束手无策。

职业联赛发展到第5个年头,对假球的防范与打击,如果国足协仍然坚持"证据说",结果只会姑息养奸!

作为中国足协,应该绕过"证据说如“第二十二条军规”般的这个怪圈,建立中国足坛的"终审制"。

首先,中国足协必须在全国足球界代表大会,通过适当的程序,集体讨论表决,制订一个全国足球界都认可的法规,作为对〈中国足协章程〉的补充,这个法规必须赋予中国足协特设的机构对假球的认定权和"审判权",只要是该专职机构认可的"假球"就是假球!

其次,必须设立一个经全国足球界选举产生的、公认的权威机构,一有"事"就由这个机构进行审核认定,这个机构也应该是中国足坛"假球"最终认定机构,不可能再有上诉的机会。

对于中国足坛来说,现在强调"证据"是一个误区。在严格的法律意义上,只有录音、照片、签字等证物才可以成为证据,如果要防范打击"假球",无论是中国足协还是足球圈内人,都不可能自己去完成这些艰苦危险的取证工作。况且很多地下交易都是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即使中国足协想通过俱乐部的经营帐目来发现也证据可能性不大。

实际上,我们可以说:球迷反映强烈、舆论反映强烈这些客观存在,本身就是"事实",本身就是"证据",由中国足协权威机构根据这些客观反映得出的认定,本身就足以成为足协进行处罚的依据!

如果中国足协总是强调实物"证据"的话,中国足坛打击假球的工作不可能取得进展一一永远也不可能有送上门的"证据",如果只强调证据而不创造条件请司法机关介入打击,以某种程序上来说,这等于姑息养奸,放纵不管,"证据"两字反而成为打假的挡箭牌了!

司法介入的难题

对中国足坛之打击"假球",无论是在足球界还是司法界的人士,对此也有不同的争议。

即使是中国足坛有心请司法机关介入,事情也没那么容易,中国足协实际也已经与有关的司法部门进行接触,但是,无论是有关的法律还是具体的 *** 作上,司法机关对中国足坛的"打假"能介入到什么程度,现在看来仍是个不小的问题。

实际上,尽管甲A联赛的社会影响不小,如果以现行〈刑事诉讼法〉和〈体育法〉的具体法律条文来看,假球应该也属现行法律规范打击的范围。但是,足球比赛的几场假球,在司法机有关人士的专业眼光看来,其实都属非常"小儿科"的东西,一方面,假球之危害社会程度,如果与司法机关正在努力打击的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相比,实在也算不上很严重的另一方面,无论是防范还是打击假球行为,监控侦查对象其实都非常明确,如果公安司法机关得到线索或举报进行侦查的话,其难度一般来说并不是很大。

从目前的情况看,司法界介入中国足坛的"打假"仍有一定的难度,无论是在法理依据还是具体 *** 作上。因此,中国足坛更应该立足于先在足坛自己的范围内解决好这个问题,尽快在〈体育法〉和〈刑法〉的基础上,制订中国足协相应防范打击假球的新章程,在新赛季中开始试行。

实际上,中国足协如果根据各地代表的意见,集体讨论并制自订具体打击处罚假球的章程,完全可以拿出一套具体办法,从下个赛季开始对假球实施坚决无情的打击。

尽管这多少有点"乱世用重典",但是,笔者对足球圈内人士进行随机"民意调查",他们都认为:如果中国足协明确立法, 成立专职机构认定,这样打假的话,其实无须司法机关介入,已经有把握保证“十拿九稳,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他们根据多年的经验认为:实际上,多年来中国足坛只要是圈内人认定"假球",最终都被证明百分之百是"假球"!

虽然1998年联赛尾声"假打"之声不断,但是,实际,联赛中的"假球"数量还是极少数的,一般来说,从这几年的联赛来看,假球都是在联赛最后阶段出现。由于对"假球"过分渲染,假球的"怀疑面"被扩大了。

如果中国足协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新的"打假"章程,中国足坛的假球歪风,完全可能被刹住,但是,如果死抓住"证据"问题不放,作假者势必肆无忌惮地继续其"场下交易"!

地下"签字费"问题

一一也谈范志毅的十万英镑

中国足坛的"签字费"是影响俱乐部经营的一大问题,据前的"行情",一名国脚转会,一般可以有百万元左右的"签费"收入,也就是说,俱乐部要挖动一个国脚,除了按中国足规定的转会费外,还得私下付给这名国脚百万元左右的巨款。于这是地下进行的交易,以致于有人说:中国足坛"球队打假球有黑钱收,裁判吹黑哨有黑钱收,球员也有黑钱收,转会就能出百万富翁。

去年中国足坛最轰动的"签字费"传闻很多人都听说了:一名原效力于天津足坛,以突破速度见长的年轻前锋,被某球队看中,转会成功,这名20岁的小伙子回家时,像"从广东拎一只烧鹅一样将70万巨款拎回家",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对私下收受签字费的问题,中国足协不如从现在的完全禁止,改为公开合法合理地进行。在目前中国足坛优秀人才仍是供不应求情况下,签字费是对球员个人价值的承认,不可能也难以完全绝迹。

在如何对待签字费的问题上,英格兰足坛的做法也许值得中国足协和俱乐部借鉴。

范志毅转会水晶宫,水晶宫俱乐部除了付给申花转会费外,同样也有"签字费",范志毅的签字费高达十万英镑。但是,按照英格兰的规矩,他们的签字费支付办法非常科学,值得中国坛学习。

水晶宫队付给范志毅的十万英镑签字费,并不是一次付他们,而是分成几部分一次次给,10万英镑分4年给,每年25%。这样,既限制了球员随便"跳槽",也很好地促进了球员的表现,反之,中国足坛这几年出现了很多"转会专业户",名气虽然大,但打甲A没什么问题,几乎是每年跳一次槽,跳一次收次签字费。

实际上,按中国足协现行的规定,俱乐部之间的转会费也很小一部分款项是付给球员个人的,但比例极小,一般球员只得到几万元,与老板私下给的签字费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如果国足协公开承认签字费的合法性,并制订出俱乐部、足协、球员都接受认可的标准,如果中国的足球老板们也学学英国老板作法.中国足坛的签字费问题.完全也可以得到解决。

黑中之黑:球员涉赌放水

1998年甲A联赛将近尾声时,某南方球队客场作战,上半场仍是0:0,中场休息时,广州市最高的商业大厦中天广场一群消息灵通人士中已有人断言:下半场将是0:4输球,令人惊奇的是,下半场这支南方球队不多不少刚好输了4个球!

这是预测巧合还是" *** 纵"比赛?今年联赛中已有球员被赌博集团收买故意输球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广东足球两支老牌甲级队中,都有球员涉嫌"故意输球",虽然俱乐部方面未有"证",但两队均有主力后卫自联赛某一轮后就没再出现在上场阵中,这两个俱乐部实际都对个别球员作出了类似"内部终身禁赛"的严厉处罚。

职业联赛第五个年头出现的这种丑恶现象,不能不引起正视。

一旦赌博集团插手甲级联赛,对中国足坛将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以前的那些"假球、黑哨"的危害性,与赌博 *** 纵比赛相只能算是"小儿科"。平心而论,这两年联赛确有"假球、黑哨",但涉及场次不就其性质而言,多数还属圈内队伍之间的历史渊源,与“恩怨”有关,不少"假球"属"还人情债"或给谁的"面子",属足球圈内部的"江湖纠纷"。赌博集团插手到足球圈内的迹象,是从今年世界杯前后才开始的,这种"球"与以前圈内的"人情球""面子球"大不相同,它意味着,只要愿出"黑钱",可能谁可以 *** 纵比赛的结果!这意味着教练、球员的人身安全也许受到威胁,像哥伦比亚球员埃斯科巴遭q杀那样的悲剧,完全可能发生在中国足坛!这将会带给中国足坛空前的混乱和灾难。'

日前公安部已正式要求全国各地公安部门,对赌博犯罪尤其是用足球比赛进行赌博的犯罪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公安机关的这种快速反应和及时行动.相信会对国内开始出现的足球赌博势头有所遏制。

世人多有博彩心理,足球之充满悬念及其冷门迭爆的特点,使得足球比赛成为赌徒热衷的赌具之一。在欧美等职业体育发达国家,足球博彩是公开合法的,围绕足球的博彩行为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赌博公司,二是足球彩票。比中国早一年时间开展职业足球的日本,经过充分准备,也将在2000年推出职业联赛足球彩票。

无论是足球彩票还是英国赌博公司的足球赌博,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其公开性和透明度。足球彩票简单易玩,经营者利润大而像英国法律允许经营的足球赌博,由于公开赔率供人投注,并随时根据行情,运用概率原理调整赔率,非常合理地满足了球迷的博彩心理。

这两种玩法,一般来说,要 *** 纵比赛结果的难度和代价极大,令有心犯规者知难而退,对球赛的干扰极小。

而对足坛危害最大的,正是像我们现在开始出现的这种地下赌博。这种地下赌博缺乏理性分析的成分,输赢和比分的偶尔性极大,涉及者往往会通过种种手段 *** 纵比赛时,以达到赢款的目的。譬如,以极高赔率押一个正常情况难以出现的比分,通过收买个别关键球员或一批球员 *** 纵比赛,最终 *** 纵比赛者赢大钱。

英国职业足球和足球赌博都已开展多年,但由于有一套设计合理监控严密的制度,影响足坛秩序的赌博丑闻很少而使东南亚足坛深受其害的,正是这种地下私人之间的足球赌博。英国人好赌也善赌,但要论起博彩心理之强烈,中国人进定不比英国球迷差多少。今年世界杯期间由南向北刮遍全国赌球之风,虽然未形成规模,但已经显示出中国部分球迷对足球博彩之热衷。不管我们承认与否,实际上,足球博彩已经在中国坛或明或暗地出现了。对甲A开始涌动的这股暗流,我们怎么办?

我国目前已经放开了社会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经营,前两年中国足协已经论证了在我国发行足球彩票的可行性和具体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方案至今未得到批准。在职业耳进入第六个年头时,足球彩票有无可能"开禁"呢?

发售足球彩票,对中国体育副业和足球事业将会带来惊人的经济效益。现在的敏感问题是:本已被"假球黑哨"弄得声名狼籍的中国足坛,如果引进足球彩票博彩,岂不会更加乱成一团?

实际上,公开透明的足球博彩,不仅将为中国体育事业(不只是足球)提供大量资金,增强职业联赛的经济实力,最重要的作用是正确地引导球迷的博彩心理,减少他们没得"明赌"只能"暗赌"给社会和足坛带来的危害。

如果足球博彩市场仍然迟迟不开放,现在已经开始在甲A甲B出现的地下赌博暗流,可能会使中国足坛更加狼狈。

总结今年的甲A,如何有效地禁赌防赌?如何争取尽快发行足球彩票?已经是一个摆在中国足协面前迫在眉睫的问题

失踪——平静期——公布案情仔细观察公安部前几次公布的反赌进展不难发现这样一条规律,“某某被带走、神秘失踪——暴风雨前的平静——公安部公布案情”,从公安部第一次公布反赌进展开始,一直暗合这样的规律。1月27日公安部公布的穗浙假球案中,涉案人员杨旭是最先被带走的,他被带走的时间是2009年10月19日。同年11月6日,足协官员范广鸣被警方带走。11月19日,冷波落网。12月15日,邢锐被铺。12月下旬,沈刘曦被带走。这桩假球案主线人员,每个人落网时间都不一样,可以说是由上至下。而穗浙假球案被披露之前,王珀假球案于2009年11月25日被公安部公布,尤可为、许宏涛 *** 控的蓉青假球案在2009年12月11日公布,相关涉案人员被带走的日期甚至早于邢锐被捕时间。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人士,他表示,此前公布的两起假球案是俱乐部之间 *** 控,涉案人员较少,链条相对清晰,所以较早被披露。相比之下,穗浙假球案是个别人和个别球员的个体行为,因此比较繁琐。这位相关人士认为,反赌每一次“暴风雨”来临前,总会有一段短暂的平静期,但随后就是更大的“暴风雨”。这次公安部公布反赌进展后,估计会进入一个相对的平静期。第五次公布反赌进展:南勇和杨一民问题将被披露1月27日,公安部第四次公布的反赌进展中,前足协副主席南勇和杨一民、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健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按照程序,等待他们的将是批捕。记者从可靠渠道得到消息,沈阳北郊的祥宇宾馆的确是“南杨”接受传讯的地方。当时他们只是被传讯,由于身份的特殊性,被安排在偏僻的宾馆最为合适。三天前,专案组成员撤离该宾馆。据知情人透露,这意味着两点,一是“南杨”二人交代了问题,二是宾馆被媒体曝光,警方为避免干扰搬家。在目前被带走或者“被失踪”的人员中,还有贾秀全等多名俱乐部教练和官员,他们的情况迟迟未被公布,肯定多少与“南杨”二人有关。据业内权威人士透露,公安部正在敲实案件,酝酿尽快公布反赌第五次最新进展,进展必定会涉及“南杨”二人的问题。由于南勇和杨一民曾是足协最高级领导,案件基本与国字号黑金、 *** 控联赛和以权谋私等问题有关。由于他们的问题涉及面比较广,可能要多费一些时间来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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