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慈善机构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

成立一个慈善机构需要哪些条件和程序?,第1张

受理机构:当地民政局

办理程序:

1、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筹备申请书;

(2)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4)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筹备的文件;

(5)办公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

(6)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一般不得低于3万元。

(7)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身份z原件和复印件;

(8)章程草案(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体》);

(9)初步可以确定的会员名册,一般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人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以上文件均一式两份。

2、受理审查。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筹备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由工作人员提出受理意见,报科室领导审核,最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筹备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对不批准筹备的,要向发起人说明理由。超过60日受理时限,登记管理机关没有作出决定,或对登记管理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筹备的决定有疑义,发起人可以申请复议。

3、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可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文件;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3)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纪要;

(4)章程和章程核准表;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8)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表;

(9)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文件;

(10)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4、登记审批。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日内,由工作人员提出审查意见,报科室领导审核,最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对符合登记条件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因其他原因不予登记的,要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5、公告和备案事项。对已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开具公告证明,并将其印章样式和银行帐号备案。

6、将社会团体登记成立的有关文件整理、存档。

(1)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西方一些学者把公益组织统归于非政府组织,我国一些学者则把它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机构,以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等。 关于社会公益组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可的定义。较为普遍的看法是,社会公益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非成员组织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活动是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2)流程和注册:1.核名(你所开的机构的名称是否有重复)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民间公益组织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益组织”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要由组织申办人,法人代表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另,由于你办的是公益组织,或许不需要此证,因为流通资金不多》

6到工商局领取组织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民间组织类型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组织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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