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调剂是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重新公开调剂,最后根据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底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基销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调剂的条件和资格:
1、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2、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3、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罩锋裤能申请一个调物简剂职位。
4、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5、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6、进入调剂名单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公务员遴选一般流程如下:(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选择职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轮慎禅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
确认缴费,缴纳笔试考务费
打印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阅卷完成后,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各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五)公示和任职
各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可在本单位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腊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孝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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