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word写公文、格式是怎么的、怎样排版?

怎样用word写公文、格式是怎么的、怎样排版?,第1张

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越简单越好(有时是适情况而定的)。找一个文件,模仿着打一遍就会了。
一般说来:
标题二号字,字体庄重一些(选黑体);居中;
正文小三号字,字体为宋体或仿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间距为默认(单倍行距);
落款靠右一点,字体字号如正文。

公务员考试申论,公文写作的格式,或参考:

倡议书

1)标题

一般居中书写,由文种名单独组成,即“倡议书”三个字。

标题还可写成:关于+倡议内容+文种名。

2)称呼

一般顶格写第二行开头,后加冒号。可依据倡议对象选适当的称呼。

3)正文

一般在第三行空两格写正文。内容:发文事由(倡议书的背景原因和目的)+主体(写明倡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束语呼吁号召。

4)落款包括发文机关和日期

右下方写明倡议者单位、集体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倡议的日期。

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请示

1)标题

①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

②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

3)正文: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①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

②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

③结语,应另起段,如“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

4)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

5)附注

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注明发文机关联络人的姓名、联络方式。

公开信

1)标题:正中写“公开信”三个字,或“×x×致×××公开信”’或不写。

2)称谓:针对发信的对象多寡和发信方式的不同,有的写集体的称呼,有的写个人姓名。写在第一行,顶格,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另起—行,空两格开始。

内容可分若干段落。如写关怀、问候、祝愿的话,给人以亲切,温暖的感觉。

4)结尾:写上表示祝愿的话,如“此致敬礼”、“妥否请参考”等。

5)署名:另起一行,在右下方写发信单位或个人姓名,下边写年、月、日。

公文写作的要求很高,尤其是要求起草者具有工作实践的基础,懂得工作中许多微妙的关节,而在具体起草中要求较好的文字语言工夫。公文语言总的要求是庄重、平实、概括。 公文语言功夫的核心是选词。选词一要根据所反映的客观实际需要,二要符合明晰、 确切、简练的标准,三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 为避免上下文重复而选择不同的词语,注意文中所涉及对象和阅读对象。多用书面语和文书用语,少用形象和描绘性词语和口语,不用方言土语,十分规范。 需要特别提出公文结构用语 一是开头用语。 用来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伴随情况等。如:为(了)、关于、由于、对于、根据、按(遵、依)照、据、查、奉、兹等。 二是结尾用语。如: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报告、函告)等。 三是过渡用语。如为(对、因、据)此、鉴于、总之、综上所述等。 四是经办用语。如:经、已经、业经、现经、兹经、办理、责成、试行、执行、贯彻执行、研究执行、切实执行等。 五是称谓用语。有第一人称:我、本;第二人称: 你、贵;第三人称:该。等等。
国家行政公文有12类13种,即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公文主文结构,是指除了公文格式(外部组织形式即文头、主文和文尾及其各项设臵)之外的公文核心部分。这一部分的写作,是公文写作的难点。
一、 标题 1. 规范式:三部分,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用于重要、庄重的公务 2. 灵活式
二部分: 一是发文机关+文种(以上标题下可加时间) 二是事由+文种 三是“转发+始发机关及原通知标题” B一部分:只有文种 ――常是不大重要的公务,带周知性 ★带发文机关的标题下面如写发文时间,则须用括号,公务须是重大的、庄重的。文后不写落款及时间。 二、正文 1.主送机关 (面向机关全体人员或者社会群体的,公务是周知的、重大的,常常不写;注意工作实际中组织关系) 2.正文 A.原由: 一是依据: #情况:叙述时间、单位、地点、人物和事件等; 常用“目前…”类时间状语 ;简介人物及事迹 #文件: 常用“根据…”;往往是一句话 #意义:议论:常用“是…” #作用 :常用“将使…” 二是目的:常用“为…” 原由部分可省略,或只省略依据、目的之一。 三洋电梯(无锡)有限公司 B 事项:(内容多而重要的分条列项即列出层义,或用小标题 或用句子表达) 1并列式。常见。一般写的是公务的横向的、静态的情况。各部分相互之间无紧密联系,独立性强,但共同为说明主旨服务。能够省略某一部分。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概括面广,条理性强。 并列式内容之间的序码可用数字式,也可用分段式;段中并列的内容可用数字、分号(;),也可用句子并列式。 要求重轻有序:重要的放在前边,依次类推。 2递进式 一般写的是公务的纵向的动态的过程或者事理。各部分层层递进,每一部分也不可缺少,前后顺序也不能颠倒。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逻辑严密,能说明问题。 在一篇公文中,两种方法可以互相交叉,即以一种方法为主,在某一部分即某一层次中用另一种方法。 注意:自此以下常运用序码。顺序是一、(一)、 1、(1)共四层。 不重要内容分项可用分段甚至加分号(;)的形式。 C 结尾:(可以不要)常见有: 一是各文种专用语如:“请予批准”、“特此通知” 等。 二是希望、号召类。 从12类13种行政公文中选择出3种社会生活中常用的模式化如下。
请示模式 请示是向直接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必须事前行文,一事一文。上级应在一定的时限内批复。 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 如:《×××学校关于创办<校园文学>报的请示》。可以省去发文机关。 主送机关接受请求的直接上级机关,在标题下面一行顶格写起。 只写一个,如需同时送其它机关, 应用抄报(在文末左下角写明)形式。 正文1请求缘由。一写情况依据(往往用“目前”开头),二写目的说明(用“为”开头)。 2请求事项。分层分项写清具体要求,并说透理由, 提出充足的事实和理论根据。同时,依据实际情况, 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作为上级机关进行判断和指示的参考。 3结尾。只是一句祈使性的话:“当否,请批复” 或“以上如无不当,请批准”。 附件可有可无。是随同请求的有关材料、图表或其它文件。在正文之后(隔一行)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印章、发文时间 报告模式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答复询问的公文。一般事后、事中行文。不要求上级批复,行文较长。报告和总结、调查报告的写法大同小异。常见单位部门的总结同时用于会议,成为报告。 标题一般是:“事由+报告”。 主送机关与请示相同。 正文为学习方便, 把报告大致分为二种: 一是综合性报告正文,或称总结性报告。政府及机关单位都要在大会上作此种工作报告。 1情况简述:工作时间、地点、背景、 条件或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这种开头称为概述式。此外还有结论式(议论判断)、 说明式(用“为了…”)等。 2成绩做法:这是主体。可以简要叙述一下工作过程。 成绩常常通过数字、比较、事实来表现。安排形式有条陈式、 小标题式、阶段式和贯通式。 3经验教训:要有观点、看法和规律, 又要有具体的典型事例以及理论分析。常常占五分之一篇幅。 4今后计划。往往写成今后的工作计划。常常占三分之一篇幅。各级各类行政机关每年都要作这种总结式的报告。 二是专题性报告正文。着重汇报某项工作或某个问题, 特点是专项、特殊,一事一报。 1概述情况。讲清工作开展情况,或问题发生的原委, 事项的起因和经过。 2说明理由、做法和反映。或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或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或说明工作做法,或写出群众反映。 3提出意见。写基本看法,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报告要用事实说话,以叙述为主,叙议结合。 结尾一般用“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等习惯用语,有的不写。如有附件, 与请求相同写法。 最后写发文机关或个人,盖章,写发文时间。 通知模式 通知是批转下级公文、转发上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公文、发布规章、传达事项和任免干部所用的公文。它是最常用的行政公文。根据其作用分为五种:发布性通知、批转性通知、事项性通知、会议通知和任免通知。 标题灵活,甚至只有“通知”这一部分(内容不大重要又是周知的)。但批转性通知的标题按照《办法》“准确简要”的规定,省略文种,即:“批转(或转发)+(始发机关)原文标题”。 主送机关直接上级。 正文 发布性通知和批转性通知的正文:“主体(发布或转发的文件)+批语”。

1依据模板建立新公文:选择“文件”——“新建”——“常用”附签,选中所需模板,单击确定,调出模板。

2制作公文正文内容:正文内容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可以直接录入文字,也可以从其它软件中将文字复制进来,但必须遵循以下国家标准:

标题——二号小标宋字体,居中显示;主送机关——三号仿宋字体,顶格,冒号使用全角方式;

正文——三号仿宋字体;

成文日期——三号仿宋字体,右空四个字的距离,“○”和六角符号的输入方法一致,不能使用“字母O”或“数字0”代替。

文号、签发人、主题词——按照模板定义的字体填写完整。最后,将红头、红线、文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日期、主题词的相互位置调整好。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什么是公文?自古以来定义甚多,众说纷纭,见仁见智。取其共识,公文乃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换言之,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公文处理是围绕公文形成并产生效力的整体过程,它涉及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人员。认识公文的特点、内涵是写好公文的先决条件。 广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种文件、电报、报表、会议文件、调查资料、记录、登记表册等。 狭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特点
第一、公文的制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 第二、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于处理公务;公文具有行政机关赋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响力。 第三、公文具有规范的结构和格式,各种类型的公文都有明确规定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文件那样主要靠各种“约定俗成”的格式。 公文区别于其它文章的主要特点是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格式的文件。 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作用
第一、领导和指导作用。 第二、行为和规范作用。 第三、宣传和教育作用。 第四、联系和知照作用。 第五、依据和凭证作用。
秘密等级
按秘密等级划分,公文可分为绝密公文(绝密件)、机密公文(机密件)、秘密公文(秘密件)、内部公文(内部件)、国内公文(国内件)、公开公文(公开件)。 绝密件,指内容涉及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的公文。 机密件,指内容涉及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 秘密件,指内容涉及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 内部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宜对社会公开,只限在机关单位内部运转的公文。 国内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对国外公布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公文。 公开件,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可直接对国内外公开发布的公文。
种类
2001年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种类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GB/T 9704-1988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88作如下修订:
(1)将原标准名称《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删去原标准中的引言部分;
(3)删去原标准中与公文格式规定无关的一些叙述性解释;
(4)对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作了较大调整,将国际标准A4型纸作为用纸纸型;删去国内16开型纸张的相应说明;
(5)对公文用纸的页边尺寸作了较大的调整;
(6)不设各标识域,而按公文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各要素的顺序依次进行说明;
(7)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
(8)增加了印刷和装订要求;
(9)增加了每页正文行数和每行字数以及各种要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
(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样。
本标准中所用公文用语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8-197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没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行;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着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822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825 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826。
826 公文生效标识
8261 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8262 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8263 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27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83 版记
831 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83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834 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835 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的一页,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9 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10 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就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两线之间各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113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位置同814,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行文规则
为了确保公文迅速而准确地传递,避免行文紊乱,《办法》第13条、第14条指出:“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具体的行文规则有: (1)下行文规则 ①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互相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②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③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④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2)上行文规则 ①“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②“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③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④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⑤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3)联合行文规则 ①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②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③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④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4)其他行文规则 ①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部门行文,文中应注明经政府同意。 ②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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