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判决书怎么还有程序瑕疵的判决吗

现在判决书怎么还有程序瑕疵的判决吗,第1张

程序错误的案件。判决书有程序上错误的案件就还有程序瑕疵的判决。程序瑕疵,不影响其合法效力。我国新《行政诉讼法》担纲了规范行政程序瑕疵类型的重任。新法对行政程序瑕疵采取“违反法定程序”与“程序轻微违法”的二分法,忽略了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第三种类型:不被撤销或确认违法,而是由法院予以指正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狭义程序瑕疵”。

法律分析:诉讼行为瑕疵,是指没有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实施的诉讼行为。因此可以说,诉讼行为瑕疵是与程序法固定相关的形式意义上的概念。所以,对诉讼行为是否存在瑕疵,人们考察的重点并不是审查行为的内容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而是审查行为的方式是否与法律的规定相符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行政是现在工作的代名词,在行政中有时候会有其他地方触犯到 法规 法律的地方,在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些行政纠纷案件,处理不得当的话还会有影响,那么这个时候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就让我们来深入的了解一下,好让我们在以后的行政工作中避免这些地方。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一、行政行为的含义 行政行为,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的含义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做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三、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根据《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的规定,作出的行政行为 证据 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门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四、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行政行为的撤销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是有所差别的。通过对行政行为的撤销的含义、条件和法律后果的了解,帮助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都在正文中都讲述完成,在做事的时候一定考虑到法律后果再来决定是否撤销行政行为,并且一定要经过思考,因为一旦撤销行政行为就一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工作时也不要越权去干不属于自已权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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